首页 理论教育 音乐的特性及关键影响

音乐的特性及关键影响

时间:2023-11-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音乐同其他的艺术相比有许多特性,如听觉的特性、时间的特性、表情的特性以及形象的特性等。以上两个例子说明,失去了听觉就会对音乐的感知造成极大的困难,严重时根本不能感知音乐。感知音乐必须要有良好的音乐听觉。听是了解音乐的重要途径,别无他法。音乐的时间性主要表现在节奏、节拍和曲式结构上。音乐的时间性还体现在调式上。

音乐的特性及关键影响

把乐音按一定的规律组织起来就构成了音乐。音乐同其他的艺术相比有许多特性,如听觉的特性、时间的特性、表情的特性以及形象的特性等。

(一)听觉的特性

音乐是听觉的艺术,音乐的物质材料是声音,因此,音乐只能凭听觉才能感受得到,离开了听觉,音乐便失去了意义。试想,一个失去听觉的人怎么能感受到音乐的魅力呢?说到这儿,大家一定会问:伟大的音乐家贝多芬耳聋后怎么还能创作音乐呢?那是靠他顽强的毅力和超常的乐感来完成的,对一般人来说,耳聋了是不可能感受到音乐的。

贝多芬26岁时就患了耳病,在贝多芬一生57年的时间里,耳病就困扰了他大半个创作生涯,甚至到了晚年他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只能凭着他超常的内心音乐感去创作。当他完成《第九交响曲(合唱)》首演并亲自指挥时,他的耳朵已经完全听不到声音了。他只能看着演奏员的动作来进行指挥,以至演奏完毕观众报以热烈的掌声他都感觉不到,直到女低音歌手翁格尔拉着他的手把他转向听众时,他才知道他成功了。还有一位音乐家也是在耳聋的情况下坚持创作的,他就是捷克的斯美塔那。他50岁时患了耳病,没能治好,在这种情况下他仍坚持创作大型交响诗套曲《我的祖国》这部巨作,当这部作品首演时他什么都听不到了。

以上两个例子说明,失去了听觉就会对音乐的感知造成极大的困难,严重时根本不能感知音乐。这两位音乐家之所以能在耳聋的情况下继续创作出伟大的音乐,是他们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感知音乐必须要有良好的音乐听觉。音乐是听觉的艺术有以下两种含义:

1.“听”。听是了解音乐的重要途径,别无他法。绘画是视觉艺术,靠“看”去完成对艺术的思考。文学是视听艺术,既可看也可听,但从语言中所“听”的声音是有语义的,如“桌子”,听到这两个字就能联想到桌子的形象。音乐的声音同语言的声音是截然不同的,音乐的声响是没有语义的,只能靠听觉感受去完成对音乐的理解。许多人都希望用文字去解释音乐,结果总是弄巧成拙,就连音乐家们也放弃了这个想法,如里姆斯基·科萨科夫的组曲《天方夜谭》。开始时,作曲家为每个乐章写了一个小标题。第一乐章:大海和辛巴德的航船;第二乐章:卡伦德王子的故事;第三乐章:卡伦德王子和公主;第四乐章:巴格达的节日宴会,辛巴德的船撞在有青铜骑士塑像的岩石上。但是发表时作曲家怕影响欣赏者的想象,把四个标题取消了。其实,音乐表现的也不仅是标题的具体内容,音乐给予人想象的空间是无限的。

另外一些“好心”人总想为音乐家的作品写出许多动人的解释,这和音乐的表现相差得就更远了。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了。其实这是一首无标题的音乐作品,《升c小调钢琴奏鸣曲》作品27号第二首。有一位德国音乐评论家雷尔斯塔布在听了这首乐曲后写了一篇评论文章:“听了那首乐曲,尤其是慢板的第一乐章,使我联想起瑞士卢塞恩湖上水波荡漾的月光。”于是出版商就根据这段话,以《月光曲》为题编了一个故事:“一天晚上,贝多芬在维也纳郊外散步,忽然听到钢琴声,寻声望去,只见一个双目失明的姑娘在一架破旧的钢琴前弹着他的曲子,她的哥哥正在一盏微弱的灯光下补鞋。贝多芬走进屋,知道小姑娘非常喜欢他的音乐,于是在皎洁的月光下即兴弹奏了这首《月光曲》。”

这个杜撰的故事就这样流传下来,还被编入小学语文课本。当然,这个故事对我们了解贝多芬的个性是十分有益的,但从表现音乐的角度来看这绝对是错误的。因为在这首作品中,只有第一乐章是慢板,表现了平静却充满了忧郁的情绪。第二乐章很短是一个过渡,第三乐章的情绪紧张而激烈,表现了异常激动甚至愤怒的情感。雷尔斯塔布个人的想象是可以的,但以此作为乐曲的解释就不恰当了。这是语言不能解释音乐的一个典型的例子。音乐只能靠听觉去感受,任何艺术形式都不能代替听觉去感受音乐。

2.只有把音乐的音响转化为人的审美过程,才能实现音乐的全部意义。音乐的音响只是一种客观的形式,如果没有审美主体去接受也就失去了意义。这就需要听者具备必要的音乐知识和欣赏能力,这样才能把物质的声音转化为具有内在精神表现力的音乐。很多人说自己听不懂音乐就是这个原因。在他们听来,优美的音乐同自然界的噪声没有什么区别,其原因就是没有完成这个转化。在这个转化过程中,审美主体需要用全部的心灵去感受音乐的精髓,其中也包括他对社会生活的一切感悟,这样才能真正地理解音乐。比如,我们听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就会肃然起敬,这是由我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审美经验决定的,但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给一个外国人听,他就不一定会有这样的听觉感受了。

(二)时间的特性

音乐是时间的艺术,具有流动性的特点。音乐的时间性主要表现在节奏、节拍和曲式结构上。

节奏是“音乐时间的形式”,节奏构成了音乐的全部时间。节奏同人类生活中许多运动的形式都有密切的关系,如语言、呼吸、叹息、走步、奔跑、划桨等,许多节奏都是从劳动中来的,所以节奏的形式也就是音乐运动的形式。

音乐的节奏是变化无穷的,各种长短的音组成了不同的节奏。最基本的节奏可分为以下三类:

1.按等量来划分的。

2.自由性的节奏。由于它不受节拍的约束,其自由性更为突出。

3.一种特殊的节奏形式——休止符。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节奏形式。从表面上看,它的意义是在这个位置上没有声音,但实际上音乐仍然在继续,时间仍在向前流动。这时虽然没有声音,却有着多种作用,“此时无声胜有声”。例如,有的休止符可以起到积蓄力量的作用,为后面爆发力量做准备,如《黄河大合唱》中的《怒吼吧!黄河》;有的休止符使声音更加短促,起到增加欢快活泼的作用;还有的休止符蕴含难以言表的深刻感情。(www.xing528.com)

音乐的时间性还体现在节拍上。节拍是按强音与弱音的规律周期性循环往复,每个音都具有一定的时值,连接起来就构成了音乐的全部时间。例如,2/4拍,以四分音符为一拍,每小节两拍,一直发展下去直至结束,使音乐作品有了一定的长度。再如,贝多芬《第五交响曲(命运)》第一乐章有502小节、德沃夏克新世界交响曲》第四乐章有343小节等。

音乐的时间性还体现在调式上。音乐是流动的,从开始到结束,起承转合,中间不能停止,有如流水一样。在音乐的进行中有的音不稳定,有的音稳定,不稳定的音有向稳定的音靠拢的倾向。音乐从主音开始经过各种变化最后结束在主音上,完成了音乐的整个进程,体现了音乐的时间性。

音乐的时间性还体现在曲式结构上。音乐的曲式结构是音乐时间以块为单位的运动形式,每一时间块都有不同的含义,连接起来形成了音乐的完整时间。对音乐的理解必须等曲式全部结束后才能完成,这是音乐的一大特性。它说明音乐不是静止的,而是一种运动形式。有的艺术是静止的,如绘画、书法建筑雕塑等,通过视觉一目了然。虽然在绘画中也会有“动感”,但在画面上仍是静止的,那只是对动感的形态描绘,如被风吹弯的小树、暴风雨前夕翻滚的乌云、丰收的麦浪等。音乐则不同,它是乐音运动的形式,从开始到结束都在运动。因此,音乐是一个运动的过程,也是一个时间延续的过程,所以才有了“音乐是流动的建筑”的比喻。

音乐是时间的、艺术的另一个意义是,音乐是必须用记忆力把握的艺术。音乐是流动的,过去了就再也回不来,所以只能靠记忆才能追踪音乐。不像绘画或文学,没看懂可以再看一遍。因此,感受音乐必须培养良好的音乐记忆力。音乐家的记忆力都是非常惊人的。比如,意大利的音乐家托斯卡尼尼,有人问他:“《阿依达》的总谱你真的都能背下来?”他果断地答道:“我可以背唱我演奏的一切音乐的总谱。”有一次,他想排练德国作曲家拉夫弦乐四重奏慢板乐章,但很少有人保留这份总谱,他派人到各大图书馆寻找,只找到快板乐章而没有慢板乐章,他就凭着记忆用了一个晚上把总谱写下来。事有凑巧,后来有人发现了原版总谱,经过对照之后,发现只有一处和原作不同,可见托斯卡尼尼的记忆力是多么惊人。

(三)形象的特性

音乐形象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对“音乐形象”的讨论从来没有停止过,肯定者有之,否定者有之,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公认的比较明确的结论,但是在音乐的实践中经常要提到音乐形象,所以下面提出笔者的一些看法。

什么是音乐形象?我们应根据音乐的特性辩证地去认识它。音乐形象应包括两个方面含义:其一,音乐形象是通过听觉感知到的一系列有规则的音响形成的音乐听觉表象,并由此引起情感的体验,也可称为表情性音乐形象;其二,音乐形象是通过联想、想象等形象思维的方法从音乐中获得的某种“视觉”形象。之所以在“视觉”上加上引号是区别于真实意义上的视觉。因为这种音乐的“视觉”形象是通过联想和想象获得的,不是真实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的形象,而是一种想象的“形象”,也可称为描绘性音乐形象。

根据音乐形象的这种特性便产生了两种类型的音乐,即标题音乐与非标题音乐。

标题音乐是指用音响描绘某种形象或情节内容的音乐,其表现形式受到这种形象或情节的制约,如《森林水车》《龟兔赛跑》等。标题的文字对理解音乐可以有一定的帮助,作曲家在创作过程中也有意识地运用某些作曲技巧来模仿现实中的声响,使人产生联想和想象。

在标题音乐中,有的描绘性音乐形象是非常明确的,如《荫中鸟》就是通过笛子演奏的旋律模拟了现实生活中各种鸟叫,虽然不是真实的鸟的叫声,但通过音乐思维很容易使人联想到现实生活中各种鸟的形象。

音乐作品中有许多是根据文学题材创作的,其中有的描绘性音乐形象也是很清楚的,如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祝英台》以“草桥结拜”“英台抗婚”“化蝶”作为乐曲呈示部、展开部和再现部的主要内容,使人的联想更加具体。虽然不是真实地再现文学故事中的具体情节,但不可否认,从音乐中我们确实可以联想起某些情景与情节。

另外,在有的标题音乐中,标题的形象同音乐的表现不是非常吻合的。例如《旱天雷》,如果我们真的认为是在干旱的天气里忽然打起了雷、下起了雨,那就太牵强附会了,其实它只是表现了一种欢快的情绪。再如,施特劳斯的圆舞曲《美酒、女人与歌曲》,我们又怎么联想其标题的形象呢?所以,对这类音乐作品我们还是要从音乐的表情性音乐形象去认识。

非标题音乐也称纯音乐,是指与音乐本身以外的任何事物无明确联系的音乐,如《第三交响曲》《序曲》《前奏曲》等。这类音乐较少有对某种事物客观具体形象的描写,更多的是表现作曲家对现实生活的种种感受和领悟,偏重于情感的表现。但是,这类音乐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对描绘性形象的联想,只是更广泛、更概括,因为任何音乐作品都是根据客观现实创作的,所以必然会对客观现实有所反映,只是形式有所不同罢了。

虽然音乐形象有这样两种类型,但它们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共存的。有的偏重于描绘性音乐形象,但其中也有表情性音乐形象的存在,如《荫中鸟》表现各种鸟的形象,同时也使人体验到音乐的欢快。有的虽然偏重于表情性音乐形象,但也有一些描绘性音乐形象,如古曲《春江花月夜》主要表现的是优美、静谧的意境,但其中也不乏对钟鼓、归舟的形象表现。

所以我们要辩证地认识音乐形象,既不能否认表情性音乐形象的存在,也不能过分夸大描绘性音乐形象的作用。好像没有从音乐中听出某种“视觉”形象就不懂音乐似的。音乐是有形象性的,既有描述性音乐形象,也有表情性音乐形象,但是表情性音乐形象多于描述性音乐形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