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史一千年:苏州城的形态、时间和空间观念》(以下简称《苏州》)一文源于作者1972年在莱斯大学的讲演,次年发表于《莱斯大学学报》。全文共六节,最后是篇幅很长的结语。
第一节标题为“都市生活和中国城市史”。开篇作者即在中西比较的视野下对城市发展展开讨论。作者指出,至20世纪70年代,美国社会已经充分城市化。这一进程在其他西方社会虽然起步有早晚,但西方学者“倾向于认为,从主要是乡村与农耕社会向主要是城市与工业社会的转变过程是一种自然的过程,这一过程最终在任何一个地方都会出现”,而作者却提示我们“事实也可能不是这样”。随着人类历史进入“城市阶段”,对城市加深理解成为一种广泛而迫切的需求,而对城市的理解不能忽视对中国城市历史的研究,因为不仅“对中国城市历史的研究是理解中国的关键要素之一,也在总体上对城市生活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其原因一方面在于“中国的案例蕴含着大量重要的事实,这些事实和我们通常所遇到的关于城市的概括并不相符”;另一方面在于,“从人类城市经验的广泛性与多样性来说,包括建筑城市、统治城市、定居于城市以及城市与社会其他方面的联系来说,到目前为止,中国人的经验占同类经验的最大比重”。
接下来,作者通过阐述中西城市历史的差异来展现中国城市史研究的重要性。作者指出,根据对前工业化时期欧洲城市的概括,西方学者大致形成了关于城市的三个普遍观点:其一是城市作为一个有序的实体,拥有独立的法律和政治地位;其二是城市居民是具有自觉的城市意识、能够自我延续的团体,城市居民因而具有作为都市人的特殊身份和特殊行为方式;其三是城市与乡村通常处于敌对的关系中,并扮演着推动社会发展的角色。而在这三个方面,中国城市都展现出显著的不同。首先,中国的城市不是一个法人实体,缺少欧洲城市那种组织化的特征,在法律和政治上往往不具有独立的地位;其次,在心理、社会以及物质方面,中国城市和乡村之间有着明显的连续性;再次,与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对立性相比,“城市地区的整合功能对理解中国历史进程会重要得多”。
最后,作者通过对最为中国城市显著标志的城墙的分析,进一步阐释自己的论点。中国的城市往往具有高大的城墙,但一方面城墙内通常包含乡村生活和农业活动,另一方面城市建成区和城市功能又往往延伸到城墙之外。这种吊诡的现象揭示,从组织特征、功能和作为一种心理因素来说,中国城市拥有独特的品质,而关于这些独特品质的探究,“一定能够拓宽我们关于人类是怎样的、我们是怎样的认识”。
第二节“城市史中的苏州”,牟氏将苏州放在中国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加以考察,并通过与世界其他著名城市的比较,凸显苏州以及中国城市发展道路的独特性。首先,作者通过把宋“平江图碑”与1945年航拍照片比对,展现1229—1945年间苏州城市形态的稳定性。同时作者指出,在苏州城市形态保持长期稳定的背后是中国和苏州人口的巨大增长,我们面对的并不是一个“垂死的中国”,而是一个“有活力的中国”。人口变化数据显示,苏州在12或13世纪以来保持了长期的平稳增长,并稳定地居于区域中心城市的行列;通过与罗马、君士坦丁堡、威尼斯、巴黎、伦敦、大马士革、巴格达等众多欧洲、中东、印度城市发展历程的比较,作者指出,像苏州这样长期保持一定规模与繁荣的城市在世界范围内实不多见。而在中国,苏州仅是“众多区域性主导城市中的一座,这些城市长期繁荣,人口基本维持在25万至50万规模之间”。这表明,在过去的一千年甚至更长时间内,中国已达到了很先进的城市化水平,中国的城市化是沿着一条有些不同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轨迹在运行。虽然中国处于现代化的新来者行列,但是“对于一种与众不同的前工业化和相对高水准的城市化来说,中国并不是一位新来者”。
第三节“苏州在中国城市史中的地位”,牟氏对苏州城市发展的过程及其在中国城市史上的地位进行讨论。作者指出,苏州所在的江南地区本处于中国文化的边缘地带,公元前3世纪被吸纳进帝国秩序之中,在公元9、10世纪中国人口中心向长江流域转移的过程中,苏州才开始迎来重要的发展期。苏州的崛起,首先受惠于其优越的地理和区位条件,其次受惠于从宋代开始并一直延续到明清的中国农业革命。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促进了商业、手工业和金融业的发展,使苏州成为所在区域的经济中心。围绕着苏州,出现了一系列次级的卫星城以及再次级的繁荣市镇。苏州人把大量多余财富投资到土地和获取文化上,这使苏州不论是在财富上还是文化品位上都获得广泛的名声,“在多中心的中国城市生活中,苏州在所有竞争对手中是第一位的”。
第四节“苏州观察”,牟氏通过征引美国传教士杜布西和日本僧人石井对苏州的描述,展现了外国游客的苏州印象,彰显苏州的繁华。美国传教士杜布西曾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定居苏州,他于1911年左右写了一本小书《美丽苏州:苏州旅行指南》,记述了当时苏州的状况和自己的评论。牟氏征引了其中关于北寺塔和大运河的描述,表明当时苏州的繁华景象给这位美国人留下了深刻印象。而九百年前,日本僧人石井同样来到宋代的苏州并留下了旅行日记,“他对这块地方富饶和壮丽的论述可以和杜布西相比”。
第五节“苏州和中国人对过去的理解”,以苏州为例探讨了中国人对于过去的观念。作者首先引述美国传教士杜布西对苏州历史遗迹保存状况的观察,指出杜布西发现“许多过去数世纪中人们引以为豪的著名建筑已经消逝”,而其原因并非如杜布西所云,乃是中国通常采用砖木建筑而非如古希腊和古罗马采用石质建筑。其实,中国建筑很早就发现并使用“复杂的工程原理和完美的具有相当跨度的石拱结构”,中国人“具备建造经久性纪念建筑的能力”,却很少将其运用到标志性建筑之中。中国没有罗马万神殿、伊斯坦布尔圣索菲亚大教堂那样一直使用的古代建筑,其根源在于,中国人“对实现不朽成就的态度不同,对于建造和实现持久丰碑方式的态度不同”,或者换句话说,是对于过去的观念不同,对于历史与现在联结方式的理解不同。
作者首先用北寺塔的例子来阐释自己的观点。北寺塔是苏州年代最早的古迹之一,当然在苏州作为古迹之城的声誉中具有重要地位。作者却指出,北寺塔兴废无常,地点屡迁,如果在西方,“没有一座建筑可以依靠这样的血统号称一处真正的古迹”,但在苏州却并不影响其作为“古代的雕塑”的地位。这是因为,“中华文明并不将其历史存放在建筑之中”“过去是文字的过去,而不是石头的过去”“真实的苏州的过去是心中的过去,其不朽的元素是人类经验的各种瞬间。唯一真正持久体现人类永恒瞬间的是文学”。(www.xing528.com)
接下来,作者再用“枫桥”的例子阐明感受过去的方式。枫桥因为唐代诗人张继的千古名句而成为苏州著名的古迹,因此在众多苏州地方志中都会有对枫桥的记述。但是从地方志对“枫桥”的“描述”之中,我们却并不能对该桥的物质形态有准确的了解,“我们没有被告知桥是用什么材料建造的,有多大,或者它看起来怎样”,显然“作为物体的桥并不重要”。那么,对于作为一处古迹的枫桥来说,什么才更为重要呢?通过对《苏州府志》“枫桥”条中占有重要比重的诗选的解读,作者指出,“该桥的真实性并不是构成跨度的石头造型,而是它与那些永恒瞬间的联系;永恒的瞬间体现在文字之中。物质存在是完全次要的”。对于中国人来说,“任何人试图在其同胞心中实现不朽,不会首先选择修建一些宏大的石头纪念碑,而是首先培养自己的人文才能,这样就能够通过文字永久地传达自己,或者至少在伟大诗人或散文家的不朽篇章中被提及”。同样,对于一座城市来说,其历史也并不主要依靠物质遗迹来传承,而更多通过文字进行展现,城市的历史主要存在于观念之中。
第六节“空间中的苏州与苏州的空间”篇幅最长。作者首先探讨“空间中的苏州”这一主题。所谓“空间中的苏州”,指的是苏州的城市形态。作者指出,将1229年苏州地图与1945年苏州航拍照片比对,可以发现“相同的城墙、城门、内外护城河”,这展现了苏州在城市形态上惊人的稳定性,虽然“实际的土地利用可能已经发生变化,但是保持了其持久的物理外形,以及具有持续性的空间利用形式”。
接下来,作者探讨“苏州的空间”,即苏州的空间利用形式。作者首先指出,由于没有法律或社会地位将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分隔开来,中国城市并非一个封闭的实体,城墙更多是官府的象征而非一种屏障,城乡之间有很多组织联系和日常流动,“没有明确的空间利用模式将中国社会中的城市和农村地区分隔开来”;向上的社会流动并不局限于城市,精英在空间上分布广泛而且在心理上既具有城市取向也具有乡村取向。为进一步阐述自己的论点,作者从社会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两个方面加以详细论述。一般来说,城市是销售和分配网络的组织节点,也是金融和银行系统的组织节点。但是,苏州的商业和银行分散于城内外,手工业也分散于城市内外,农副产品和某些手工制品的专业市场更远达周边市镇,城内城外精英阶层在穿戴、居住、生活方式上没有明显的差别,可以说城市的活动和社会态度远远超出城市范围。在文化生产上,也并不依赖于知识分子在城市的集中,教育机构、书籍的出版印刷“在很大程度上利用处于城外的农村地区的资源”。
当然这并不是说城市没有其独特的社会功能,“大的区域城市却可以在城市网络中建立和维持一些在中国社会中实现社会和官方成功的不寻常途径”。这些“不寻常途径”是什么呢?从苏州来说,它是苏州府科举考试的场所,这会吸引大量闲散人口,而苏州对文化生活的重视又会吸引大量相关人才,这使“苏州的财富接近于支配中国最富有地区的金融和贸易活动,它的知识和文化生活也接近于任何一个扮演整个国家支配角色的城市”。大量的人口密度,提供了一种区别于乡村的滋养“个人主义”形式的必要条件,并激发了文化上的创造力。
但作者同时指出,在城市的影响向外延伸的同时,乡村价值和元素也被迎进了城市,并影响了城市内部的空间利用与设计。首先,城市精英与农村存在广泛的组织和价值联系;其次,城市的社会节奏,包括节日和假期,都被“农业社会的需要和利益所决定”。在城市空间利用模式方面,来自乡村的观念支配着城市空间的利用形式。不仅城市外围,甚至城市内部的土地也“经常为获利而用于农业”,实用的考虑主宰了城市空间的利用,导致城市内部缺少西方意义上的公共空间。更为重要的是,“一种乡村空间的理念,尤其是那种具有浪漫情怀的荒远的空间理念”,深刻地影响了城市空间的营造,苏州园林就是典型的例子。不管是用于农业的实用性的“乡村”空间还是用于娱乐的理想化乡村空间,都表明“城市空间利用中对于乡村生活的依恋”,土地利用的压力和理想空间的理念“造成了中国城市特殊的模式”。
牟复礼此文很长,加上注释有2万余字。以上将全文要旨做了简要梳理,大致可以呈现该文的主要观点。全文6节中,前4节主要是铺垫,其核心观点体现于第5、6节中。如果要进一步加以概括,可以说作者在这篇文章中,以苏州为案例,提出了其关于中国城市特点的独特认识,其中最主要的有两点。第一点是关于“时间”。作者指出,中国城市的过去或历史体现在文字或文学作品中,而非体现在建筑中;城市的历史更多存在于观念中,而非存在于物质实体中。这样的对于时间或历史的理解和感受方式,是中国文明的典型特征。第二点是关于“空间”。在空间中,城市虽然具有其独特的区别于乡村的社会功能,但城市与乡村不存在严格的界限,城市的影响延伸至乡村,乡村的元素亦被迎进城市。城市内部的空间利用,同样深受农村价值元素的影响。中国的城乡关系遵循一种特殊的模式。
在研究方法上,此文也有以下值得指出的特点。首先,作者并非孤立地看待苏州,而是从比较的视野展开研究。在文中,作者将苏州与罗马、希腊、巴黎、伦敦、威尼斯等世界著名城市进行纵横比较,以彰显苏州的城市特色和其在世界及中国城市史上的地位。其次,作者并非就城市研究城市,而是将城市作为研究中国文化特性的窗口。向多数老一辈西方汉学家一样,牟复礼关注的是对中国文化的整体把握,其城市史研究也是从这一角度切入。该文关于城乡关系的论述和关于城市历史存在方式的论述,都体现出一种文化史的视野。其中关于枫桥诗作的分析和关于建筑以及其他艺术形式的讨论,展现了其超越一般历史学家的汉学底蕴;而作者在文中同时积极与西方社会科学理论展开对话,则展现了其超越西方传统汉学家的社会科学素养。最后,作者此文既有宏大的理论,又有细致的材料,材料与理论紧密配合,无牵强附会之感;既有宏观的历史梳理、角色定位,又从微观角度描述日常生活中城市的形态以及人们对苏州过去的理解。作为西方学者最早的一篇苏州城市史研究论文,其精深程度和影响力至今也很难被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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