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时期多次发生影响广泛的流民运动。农人离开土地的流动,有走向都市的选择。有学者指出,“大体说来,每一个朝代的前期和中期政局稳定、经济上升的时候,人口逐渐向城市集中”。[46]就西汉时期的情形来说,对于这样的认识,也许还应当作更细致的考论。
《汉书》卷一一《哀帝纪》记载了西汉晚期的一次典型的“向城市集中”的人口移动,直接冲击的对象就是长安。建平四年(前3)春,“大旱,关东民传行西王母筹,经历郡国,西入关至京师。民又会聚祠西王母,或夜持火上屋,击鼓号呼相惊恐”。对于这一历史事件,《汉书》卷二七下之上《五行志下之上》记述更为详尽:
哀帝建平四年正月,民惊走,持稿或棷一枚,传相付与,曰“行诏筹”。道中相过逢,多至千数,或被发徒践,或夜折关,或逾墙入,或乘车骑奔驰,以置驿传行,经历郡国二十六,至京师。其夏,京师郡国民聚会里巷仟佰,设张博具,歌舞祠西王母。又传书曰:“母告百姓,佩此书者不死。不信我言,视门枢下,当有白发。”至秋止。
这是由特殊社会意识动因导致的大规模的流民运动。当时曾经有人分析说:“讹言行诏筹,经历郡国,天下骚动,恐必有非常之变。”[47]发出即将发生“非常之变”的警告。班固在分析这一事件时曾写道:“民,阴,水类也。水以东流为顺走,而西行,反类逆上。”又说:“白发,衰年之象,体尊性弱,难理易乱。”班固又指出,通过这种特殊的乱局的“类”与“象”的分析,似乎已经可以隐约察觉政治“逆”“乱”的先兆。这一历时长达半年,“经历郡国二十六,至京师”,涉及地域极其广阔的富有神秘主义色彩的民间运动,其真正的文化内涵我们今天尚不能完全明了,但是大体可以知道,其原始起因可能是“大旱”,而所谓“曰‘行诏筹’”或“传行西王母筹”,所谓“道中相过逢,多至千数”,则暗示流民群体已经形成了某种类似于后世秘密社会结构的组织形式。所谓“京师郡国民聚会里巷仟佰,设张博具,歌舞祠西王母”以及“或被发徒践,或夜折关,或逾墙入,或乘车骑奔驰”“或夜持火上屋,击鼓号呼相惊恐”等行为所表现的以西王母崇拜为信仰主题的类似宗教狂热的情绪,在条件适合时能够集聚极强大的社会冲击力。在“京师”和其他都市“击鼓号呼”“聚会”“歌舞”诸行为表现,书写了秦汉都市史与秦汉社会意识史的特殊的一页。[48]这一动乱明确冲击到“京师”。从发起到平息,《五行志》说“正月”发生,“至秋止”[49],整个夏季影响了“京师”的正常秩序。
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里巷仟佰”成为“聚会”进行“设张博具,歌舞祠西王母”等活动的场所。类似反映都市基层社会公众活动的历史资料,我们又看到《盐铁论·国病》有这样的说法:“里有俗,党有场。康庄驰逐,穷巷蹋鞠。”所谓“驰逐”“蹋鞠”,都是集体参与的以“街巷”为比赛和游乐场地的娱乐竞技运动。
司马迁在《史记》卷三〇《平准书》赞赏文景时代政策得宜,社会经济再生的形势,有“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而乘字牝者傧而不得聚会”语,也说到了“街巷”和“聚会”的曲折关系。裴骃《集解》引《汉书音义》曰:“皆乘父马,有牝马间其间则相踶啮,故斥不得出会同。”(www.xing528.com)
据《汉书》卷九九下《王莽传下》记载,“流民入关者数十万人,乃置养赡官禀食之。使者监领,与小吏共盗其禀,饥死者十七八。先是,莽使中黄门王业领长安市买,贱取于民,民甚患之。业以省费为功,赐爵附城。莽闻城中饥馑,以问业。业曰:‘皆流民也。’”王莽得知“城中饥馑”,询问曾经“领长安市买”的王业,回答道:“皆流民也。”可知“流民”入居长安城中,往往在十分艰难的生活境况中挣扎。
也许汉平帝“起五里于长安城中,宅二百区,以居贫民”事,所谓“贫民”也包括“流民”。这样的新的街闾,也会成为“贫民”“聚会”的方便场所。涌入长安的流民具体的生活情状,还可以由霸桥失火事件得到说明。《汉书》卷九九下《王莽传下》记载:新莽地皇三年(22),“二月,霸桥灾,数千人以水沃救,不灭”。灾情引起王莽心理的震动。“莽恶之,下书曰:‘……惟常安御道多以所近为名。乃二月癸巳之夜,甲午之辰,火烧霸桥,从东方西行,至甲午夕,桥尽火灭。大司空行视考问,或云寒民舍居桥下,疑以火自燎,为此灾也。……’”霸桥位于关东至长安的要道上,火灾可能因“寒民舍居桥下”“以火自燎”发生,火势“从东方西行”,也正与流民入居长安的行进方向一致。“霸桥灾”被王莽看作“戒此桥空东方之道”的警告。他宣布:“今东方岁荒民饥,道路不通,东岳太师亟科条,开东方诸仓,赈贷穷乏,以施仁道。其更名霸馆为长存馆,霸桥为长存桥。”面向“东方”的“赈贷”政策和更名霸桥为“长存桥”,说明王莽在内心把两者视作有密切的文化联系。我们还应当注意的,是“舍居桥下,疑以火自燎”导致霸桥烧毁的“寒民”们,依赖霸桥避寒也形成了事实上的聚居。大约霸桥的引桥下,也成为极其特别的情况下的公共空间。
《国语·周语上》记载了周幽王压制民声,终于导致政治失败的故事:“厉王虐,国人谤王。邵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王喜,告邵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邵公批评说:“是障之也。”于是发表了“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名言,警告说:“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他建议“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关于开放言论渠道,有“庶人传语”语。《史记》卷四《周本纪》复述了这一历史情节,只不过“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写作“防民之口,甚于防水”。对于所谓“庶人传语”,张守节《正义》的解释是:“庶人微贱,见时得失,不得上言,乃在街巷相传语。”由“道路以目”和“在街巷相传语”,可知都市中的“道路”“街巷”通常可以成为社会舆论形成和传播的场所。
“传行西王母筹”事可见如下情节:“道中相过逢,多至千数,或被发徒践,或夜折关,或踰墙入,或乘车骑奔驰,以置驿传行,经历郡国二十六,至京师。”所谓“道中相过逢”,所谓“徒践”以及“夜折关”“踰墙入”,乃至“乘车骑奔驰,以置驿传行”等,都是交通行为。交通与合聚社会力量的关系,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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