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仅有接受教育的必要性,而且也具有接受教育的可能性,即接受教育的条件。从自然的生理解剖上与动物做比较,人可以说是相当无能的。讲力气,比不上牛;讲奔跑,比不上鹿;讲嗅觉,比不上狗;讲视力,比不上鹰。小鸡从蛋壳中出来,就能自己啄食,立刻成为一种比较能独立生存、独立生活的动物。而人刚生下时,除了啼哭、吸吮和抓握,什么也不会。人之所以最终优于其他动物,最终能够发展成具有高度理智和丰富情感,成为一个具有文化装备的人,归根结底是由于人具有一个善于思维的大脑,具有一颗能够自我意识的心灵。而这些,并不是一生下来就完善的,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发展过程。这个发展过程也就是人以自己的思维和意识为基础,不断接受社会文化装备的过程,而其结果则是使人的主体能力得以形成和发展。所以,正是这个发展过程,象征着并说明人具有接受教育的条件。而这恰恰又是动物所没有的。
一个人生下来,生理上几乎完全不能自理,因而不能不依赖父母或其他养育者的关怀和照顾。正是这种生活上的依赖性,决定了一个人生下来就要在社会中生活,就不能不接受社会规定的生活方式。人类之所以能不断延续并向前发展,与人的依赖生活期所提供的充分的学习机会是分不开的。正因为如此,社会行为方式通过下一代的学习和实践,能够传递和发展下去,可以说人在依赖期的学习和生活起了历史的桥梁作用。
发展能力的大小与动物幼稚期的长短成正比。幼稚期愈长,开始时无能的程度愈大,其最终的成就愈多。这种无能为力的本身固然不好,但能唤起社会及父母对婴幼儿赋予一种柔情的监护。这种监护,在文明发达的社会里,可以延长至20年或20年以上,将近占全都生活三分之一的时间。
人类的身体禀赋与高等动物比较,没有太显著的差异。但若将人类的神经系统考察一下,便可见人脑的高级神经中枢是异常复杂的。我们若只注意人类,即可见人类机体有四种东西:第一,若干反射本能和先天才能及其相应的需要、欲望和冲动,这些原始的禀赋,有许多在诞生时即已出现,其他一些则是后来才成熟的。而这种成熟在相当范围内,是一个自然发生的过程,并不需要依赖外界的条件和力量。第二,一种活动系统平衡的维持,即由神经系统的作用及改变所致。第三,对于“适应缺乏”的感觉力,个人发生这种感觉后,即会设法将平衡重新建立起来。第四,保存印象的能力,这种印象乃是生理构造的一种机能,将过去的反应记录下来,用以改变有机体。
总之,个人带到世界中来的特性,一是反射,二是本能,三是先天才能。此三者,构成人的行动系统,使他能感觉适应的缺乏,使他做出各种反应,使其行动系统永远处于变动之中。
在每一个儿童的适应系统中,因为遗传的关系,都可发现这四种东西。但各种特性在量与质上,人与人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差别。如一些卓越的天才,具有强烈的冲动,能够感觉些微的不适应,神经系统能产生各种反应,对于过去的成功所留下的印象,具有极强的保存能力。如果是一个白痴,这种人的本能冲动与感觉力均甚缺乏,行动系统亦不适应,过去经验的效果极易消失。
人的身心发展的因素,按其影响的性质而言,可分为物质的和精神的两个方面。物质方面包括:自然条件,如阳光、空气、山水、树林、气候等;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如社会经济和国家制度,生产关系以及由它决定的生活方式等。其中对个性形成有直接影响的主要有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学校和校外教育机关、文化团体、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大众宣传手段,如电影、电视等。精神方面包括人与人之间的态度,大众的文化科学素养等;也包括自身的心理状态,包括智力和非智力的积极性,等等。(www.xing528.com)
如果按个性形成的动力来看,则可分为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两个方面的因素。内部因素方面包括遗传素质,即人体的解剖生理结构及其成熟阶段,神经系统构造的特点等。例如,皮肤、眼睛和头发的颜色,体型、神经系统的类型以及人类特有的高级构造和机能,即大脑、言语、直立行走、思维、劳动等素质。心理特点,如兴趣、爱好、情感、意志及认识能力,等等。外部因素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学校、家庭环境以及参加各种社会团体、个人交往,等等。
如果按影响的来源分,则又可分为自然的和社会的两个方面的因素。自然方面包括自然环境、遗传素质等;社会方面包括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文化影响、社会活动,等等。
总之,影响个性形成的因素可以分为:物质的和精神的,内部的和外部的,自然的和社会的,生理的和心理的,客观的和主观的,等等。各因素之间又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构成完整的整体而对个性形成产生影响的。可见,影响儿童身心发展的因素,从整体上看,乃是多元的,多层次的。
教育生理学作为教育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它是教育学与生理学相互结合的产物,同时,涉及到其他多门学科,诸如心理学、医学、哲学、社会学、化学、营养学,等等。它应成为研究教育对象的一门必不可少的基础学科。
另外,我们在批判“教育无用论”时,提出教育在人的成长中起主导作用,强调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教育的主导作用或决定作用,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而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在形而上学的方法论指导下,在个性形成的因素中,或三因素,或四因素,或五因素中找绝对地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恐怕是困难的。但如果改变分析的方法,从整体上、系统上、发展阶段上进行分析,那么,还是可以确定主次的。存在决定意识,一般地讲,物质系统的因素与精神系统的因素相比,则物质系统的因素起决定作用;客观系统因素与主观系统的因素相比,则客观系统的因素起主要的决定作用;等等。这是从总的唯物主义原则上看问题。否认了这一点,就是否定了唯物论,同时,在这个前提下,应当承认,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精神系统或主观系统的因素也能起主导作用。否定了这一点,就是否定了辩证法。所以,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任何一个具体的现实的人,不管是天才还是白痴,都是各种因素(物质的、精神的,外部的、内部的,客观的、主观的,生理的、心理的,等等)综合影响的结果。不同的个性特点,乃是各因素之间相互关系和力量对比不同而已。所以,如果一定要提一个什么“决定论”的话,应该说就是“综合因素决定论”,或称“整体系统决定论”。对新生一代的成长,“人人有贵”,应该从各个方面,采取“综合保护”或“综合治理”,社会、学校和家庭协调一致,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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