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地位和作用要在其具体承担的职责中得以落实和发挥,而教师的基本职责或称天职就是“教书育人”这四个字。这就是说,教书育人,即是教师之所以为教师的基本内涵。
教师职业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职业。教师职业一经产生,教师就承担着教书育人的职责和义务,这是由教育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根本任务所决定的。任何时代的教育总是担负着培育一定社会、一定阶级所需要的人才,因而客观上必然要求教师担负起教书育人的职责和义务,只是不同时代在教书育人的目的、内容和方法上有所不同罢了。
教书育人,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有目的、有计划地使学生在获得知识能力的同时,树立正确的人生理想和形成道德观念的过程。(www.xing528.com)
教书育人,在学校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教师不仅要向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而且必须自觉地承担起育人的任务。教书育人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教书”乃是育人的手段,而“育人”是教书的目的。从教育学上看,育人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但是,教书是教师育人的主要手段。手段与目的从来是统一的,两者不能分开。没有离开手段的目的,也没有离开目的的手段。如果光教书而不育人,教书就成为无目的的手段,教出来的学生虽然具备科学文化知识,却很难说就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合格人才;如果光育人而不教书,育人就成了缺乏主要手段的目的,育人的目的也难以达到,或者所培养的是缺乏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人,那更不符合我们的教育方针。所以,教书必须育人,而育人也离不开教书。
此外,教书、育人不仅体现了德育与智育的统一,而且“教书”还突出了教师“育人”的根本途径和特点,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育“四有”人才,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任务。就学校本身而言,“育人”也是教学人员、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共同任务,而只有教师才是真正通过“教书”这条途径去“育人”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