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人们是把教育学作为一门科学来研究和对待的。但是,作为一门科学的教育学,在性质上仍有其独具的特点,这也是人们准确把握教育学性质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
教育学的科学性质是由它所研究的对象——教育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如果认为教育是自然现象,就会把教育学归到自然科学中去;如果认为教育是社会现象,就会把教育学划到社会科学中去;如果认为教育既是自然现象,又是社会现象,就会把教育学看成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综合,是一种接缘性科学或跨界科学。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自然界、人类历史和精神活动的理论,应当确认,教育既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一种认识现象或称心理现象。
把教育看作是一种社会现象,这是从社会角度着眼,从教育的总体上说的。就是说,教育只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社会之外并没有什么教育。教育为人类所特有,为社会所需要,并为社会所制约。但是,教育这种社会现象和其他社会现象又是不同的。教育区别于其他社会现象的主要之点在于:教育是以人为对象的,教育作用于人的是社会知识文化,是人类精神财富,而其目的和结果在于造就人、发展人。所以,教育活动是一种文化活动,是精神领域、知识领域的活动。如此,教育现象就集中地表现为人的认识现象和心理现象。如果不从总体上把握教育这样一种社会现象,而局限于从具体的教育活动、教育过程方面来理解这种认识现象和心理现象,就不可能准确把握教育学的性质,就会给教育学研究带来片面性、盲目性,陷入形而上学的境地。
教育既是一种社会现象,又是一种认识现象。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它在社会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与其他社会现象存在着有机的联系和相互作用。因此,它的发展不能不受社会诸因素的制约。(www.xing528.com)
把教育作为一种认识现象来研究,就要承认教育发展的内在逻辑和相对独立性。教育实践之成为独立的实践活动,教育实践和教育理论之间的矛盾运动,不同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和相互作用,教育传统的继承和教育改革的交替,是教育发展的内在动力。可以说,教育这只船有两部发动机,一部在社会,另一部在教育内部。社会因素这部发动机既可以从外面推动教育之船前进,又可增加内部这部发动机的效率和作用。在前一种场合,我们看到的是社会对教育事业的人力、财力、物力的支持和教育事业所需的场地、校舍、设备的保证。而在后一种场合,则是社会因素作用于教育系统中的经验和隐性因素,影响教育的结构、内容和发展方向,从而使教育发展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图景。
确认教育既是一种社会现象,又是一种认识现象、心理现象,首先,有助于明确教育学的发展方向。由于对教育之社会的、认识的、心理的特点有较充分的认识,无疑会使教育学从囿于一隅的框框中解放出来,使教育学的容量得到合理的扩充,从而使教育研究工作者认识到必须更多地利用人文社会科学、思维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某些成就去发展教育科学。与此同时,也会认识到教育科学对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和思维科学也应该做出自己的贡献,打破长期以来固步自封、自我封闭的局面;进而认识到,未来的教育学工作者应当努力用人文社会科学、思维科学、自然科学等方面的新成就把自己武装起来。其次,有助于教育科学体系的正确建立。教育是一种客观存在,人们对教育的认识是不断深化的。教育学的发展反映了人们对教育的认识程度在不断加深。教育既是社会现象,又是认识现象、心理现象,反映在教育学中就形成了教育学发展的不同阶段。从教育既是社会现象,又是认识现象、心理现象这个特点出发,对教育学的研究就需要紧紧把握住社会整体和社会个体这两个基本的方面,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完整的教育科学体系。
把教育学作为一门科学来对待和研究,其根本意义是在探求隐藏在教育背后的客观规律。应当肯定,教育的规律性是客观存在的,但对这个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尤其困难,特别在对人的教育活动和教育过程中更是如此。个别差异性和普遍性、共同性都同时存在,因为,一个人生来无“知”,但生来有“欲”,“欲”比“知”更内在,更深刻。人的行为不仅受理性支配,而且受感情、情绪、情欲、愿望、兴趣、意志、个性、本能的支配,这些非理性的因素处在意识的更深层,是人类行为的原动力。认识外部世界依靠理性,而认识内心世界(把握人自身),却离不开体悟、体验和直觉。中国传统哲学侧重于“向内用力”,因而在总体上表现出非逻辑主义的倾向,这是很正常的。所以,从根本上说,教育的过程,不仅是科学的过程,还是一个人文的过程,或者说,是一个文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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