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杨宾的《柳边记略》书中曾有这样一段话:“上元夜,好事者辄扮秧歌。秧歌者以童子扮三四妇女,又三四人扮参军,各持尺许两圆木,戛击相对舞。而扮一持伞镫(灯)卖膏药者为前导,傍以锣鼓合之,舞毕乃歌,歌毕更舞,达旦乃已。”。这也许可以成为秧歌表演形式最好的描述。此段可见在清初吉林省边塞宁古塔(今黑龙江宁安)的关于我们现在所说的秧歌表演情形。在当时,假如在边远地区还能欣赏到秧歌的表演,那么应该是汉军或者也有可能是早期的移民自发组织儿童扮演娱乐群众的。在书中表述的当时持伞灯的是前导,无论男女角色都由男子扮演,男子之间持双木击打对舞等,是初期秧歌表演形式的特点。而今日秧歌的扮演人物、所持道具的特色中仍有此影子。
清代的一些县志中也有些记载了秧歌,如湖南《沅陵县志》记载有:“元宵节前数日,城乡多剪纸为灯,或龙、或狮子及鸟兽,十岁以下童子扮采茶、秧歌诸故事。”在李调元的《南越笔记》里面描述道:“农者每春时,妇女以数十计,往田插秧,一老挝大鼓,鼓声一通,群歌竞作,弥日不绝,是曰秧歌。”从以上可以得出结论,秧歌在当时已是具有了多种形式。当然,可能会由于文人对秧歌有不同的理解,有些地方不一定叫“秧歌”,或者也有可能泛称秧歌,但实际上却指别的形式。(www.xing528.com)
从清初到现在这几百年的发展中,秧歌几乎同是来自同一个源头.但这并不影响之后派生出各种名目的特色秧歌。据考察,在陕北地区,秧歌根据表演人数分类:人数多的“大场秧歌”,双人对舞的“踢场子”。在山西雁北地区,“踢鼓子”则分为大场、小场、过街场子。而同在南方的各地对秧歌的叫法也不一样。大概可以总结为江苏“花鼓”,湖南“地花鼓”,江西、福建叫“采茶”,云南、贵州、四川“花灯”,广西“采茶舞”,壮族“采茶”,也叫“采茶舞”等。以上这些大多是清初后秧歌在各地的分支。秧歌一词,大部分人默认指北方的此类形式,因此,盛行于北方的高跷也可称之为秧歌。当然,在一些盛行高跷的地区,为民众可以区别秧歌和高跷,不踩跷的表演叫“地秧歌”。而在辽阳、冀东、北京,“地秧歌”表演形式较为规范;而陕北地区的秧歌多数古风浓郁,流传于南方的“英歌”,便是属于北方秧歌的类型。本文中,为深化探索秧歌源流与演变,下面以“地秧歌”“山东秧歌”“东北秧歌”,江南、西南的“花灯”“花鼓”“采茶”等民间舞蹈为例,分别予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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