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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音乐概述及传统舞蹈艺术研究

时间:2023-11-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伴随着民族民间舞蹈而演奏、演唱的音乐就是民族民间舞蹈音乐。民族民间舞蹈音乐中的部分表演不仅具有娱乐大众的性质,而且有一定的仪式意义和社会功能。中国的民族民间舞蹈音乐经过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才形成了当下丰富多彩、百花齐放的局面。民族民间舞蹈音乐的文化内涵非常丰富,它可以展现各民族和地区的文化传统、生活习惯以及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

舞蹈音乐概述及传统舞蹈艺术研究

伴随着民族民间舞蹈而演奏、演唱的音乐就是民族民间舞蹈音乐。和民歌比起来,民族民间舞蹈音乐的分类属性较为复杂。民族民间舞蹈由舞蹈表演和音乐结合而成,其中音乐包含歌曲和器乐伴奏两种形式,所以,民族民间舞蹈音乐常常表现为歌、舞、乐三位一体的形式或不带歌唱的乐舞形式。总之,民族民间舞蹈音乐兼有多种艺术与音乐体裁的交叉性特征。

中国的民族民间舞蹈品类浩如烟海,56个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创造了丰富多彩的舞蹈艺术。在这种背景下,民族民间舞蹈音乐也呈现出绚丽多姿、风格各异的局面。民族民间舞蹈音乐是由广大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自发创作并不断加工、改造才逐渐形成的。从社会属性上看,它是相对于专业歌舞音乐而言的艺术品类,多为人民群众自娱自乐的产物。民族民间舞蹈音乐中的部分表演不仅具有娱乐大众的性质,而且有一定的仪式意义和社会功能。这种类型的民间歌舞大多发生在各种民间传统的节日庆典活动中。例如,蒙古族的舞蹈“安代”,其原本属于某种具有祛病消灾功能的仪式,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娱乐性质。

民族民间舞蹈音乐形成并广泛流行于全国各民族地区,并与各民族地区的地理、气候、语言、风俗等人文环境密切相关,所以其自身各个方面均带有浓郁的地域特色和鲜明的民族风格。例如,新疆木卡姆歌舞音乐,在旋律、调式、调性、节拍、节奏、音色等方面都能与其他民族的歌舞音乐相区别,具有其独特的民族特征。

中国的民族民间舞蹈音乐经过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才形成了当下丰富多彩、百花齐放的局面。民族民间舞蹈音乐的文化内涵非常丰富,它可以展现各民族和地区的文化传统、生活习惯以及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族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将民族民间舞蹈音乐世代相传,并在时代发展与文化交流中不断地吸收新的元素,将其形式变得更加多样,内容变得更加丰富。民间歌舞表演一直是各地人民喜闻乐见的艺术活动之一。

(一)调式、音阶

中国传统音乐的调式是由五声音阶或以五声为骨干音的六声音阶、七声音阶组成的。

由五个按照纯五度排列起来的音do—sol—re—la—mi就构成了五声调式,把这五个音移到一个八度之内由低到高排列起来即do、re、mi、sol、la。其阶名分别称为宫、商、角、徵、羽。据古籍《管子》记载,远在春秋前期(约公元前7世纪至前6世纪),五声调式中五个音由齐国管仲用“三分损益法”求得。宫与商的音程为大二度,商与角的音程为大二度,角与徵的音程为小三度,徵与羽的音程为大二度,羽与宫的音程为小三度。以大二度或小三度构成的“三音小组”是构成五声调式的基础,“三音小组”中的三个音自下而上地排列可分为:大二度加小三度;大二度加大二度;小三度加大二度。五声调式是由两个相同的或不同的“三音小组”构成的。五声调式缺少大小调式中的小二度、大七度、增四度和减五度这类音程的尖锐倾向而感觉较为温和。五声调式中的五个音可以分别成为调式的主音,以宫音作为调式主音的称为宫调式,以商音作为调式主音的称为商调式,依此类推。五声调式的色彩从亮到暗的排列分别为徵调式、宫调式、商调式、角调式和羽调式。

宫、商、角、徵、羽五个音称为正音,在以五声为骨干音的六声、七声调式中,则需在五声的基础上加偏音,它们分别是清角(fa)、变微(升fa)、闰(降si)和变宫(si)。

六声调式指的是在五声的基础上,分别加清角音或变宫音,形成加清角的六声调式和加变宫的六声调式,在中国民歌、歌舞曲和器乐曲中,加变宫的六声调式较多见,而加清角的六声调式则相对较少。

在我国不同的历史时期,先后形成了三种不同类型的七声调式:雅乐七声;燕乐七声;清乐七声。现当代中国音乐的七声调式多为清乐七声。

清乐七声的宫调式音阶与西方的自然大调音阶表面上看来是一致的,但由于旋律发展手法的不同,乐曲的风格味道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清乐七声调式的乐曲是以五声作为其骨干音,清角、变宫两个音往往处于经过性、辅助性或其他形式的从属地位,而自然大调中的第四级(fa)与第七级(si)则与其他音同等重要,自然大调乐曲的旋律可自由地运用小二度或三整音的进行。

不同民族和不同区域的民族舞蹈音乐的调式是不同的,如东北秧歌以宫调式、徵调式居多;山东秧歌以徵调式比重最大;草原牧歌时期以来的蒙古族音乐以及藏族的“弦子”的音乐以羽调式的乐曲最多,较为柔和抒情;朝鲜族以徵调式和羽调式(朝鲜的宫廷音乐“乡乐”称这两种调式为“平调”和“界面调”)较多;塔吉克族则以其他民族较为少见的角调式居多。

(二)旋律

旋律流畅、悦耳动听、易于记忆、与舞蹈的韵律协调一致、旋律中大量运用“带腔的音”(音腔)等是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音乐的特点,正是具有了这些特点,才使得民族民间舞蹈音乐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www.xing528.com)

中国音乐中的音在演唱或演奏过程中往往有“音腔”“即音的音高、力度、音色的种种变化”。中国民歌、戏曲及曲艺音乐的演唱都存在着一个润腔的问题,特别是戏曲的演唱,根据不同的润腔形成众多的流派,在各种流派的演唱中都大量地存在着各种“带腔的音”。

中国乐器的“音腔”主要是通过“吟、揉、绰、注”等演奏手法来实现的。“吟”和“揉”使音产生各种类型的波浪形的音波,“绰、注”主要是滑音效果,“绰”是由低向高滑,“注”是由高往低滑。拉弦乐器因没有音品,可以自由地上滑或下滑,又能演奏各种类型的揉弦、压弦,演奏音腔极为方便。弹拨乐器也可演奏吟、揉、滑、推、拉而形成音腔。中国民族吹管乐器与西洋管乐器不同,一般不加键子,演奏滑首也很容易。

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音乐大多是以单声部的形式出现的,各种旋律都讲究线条,这些旋律线的神韵可以与书法、绘画、雕塑、舞蹈、戏曲、园林、建筑等其他艺术形式媲美。有的绵延起伏,犹如绿树成荫的丘陵地带;有的跳动剧烈,犹如险峻的高峰;有的明显地呈现抛物线形;有的音符密集,有的音符稀疏。各种线条产生的美妙的音乐与舞蹈如胶似漆,不能分离。

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音乐也并不都是单声部音乐,各种民间乐队在以齐奏为主、即兴发挥的过程中经常出现支声性的复调因素,如藏族歌舞音乐的歌唱与器乐伴奏中时分时合的旋律进行。有时也出现对比性的复调因素,如某些少数民族歌舞音乐的歌唱拖以长音而伴奏紧拉的紧拉慢唱,或东北秧歌跑场音乐中唢呐用循环换气的方法吹奏长音而打击乐器紧打的紧打慢吹的多声形式。

在中国民族民间舞蹈(歌舞)音乐中的多声部音乐很有特点,有时还出现二度的叠置,如壮族侗族的多声部合唱。这些多声部音乐中,其思维方式是横向的,是以旋律为主的,与欧洲音乐体系的纵向性思维具有明显的区别。

(三)节拍、节奏

不同的节拍、节奏、节奏型也是形成舞蹈音乐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的重要因素之一。

汉族民间舞蹈音乐的节拍多为2/4或4/4拍子,有时出现快速的流水板(1/4拍子),主要用于北方的秧歌的跑场表演。

少数民族舞蹈音乐的节拍较为多样化,除最常见的每小节二拍、四拍、三拍外,2/8、6/8等三拍子系统的节拍是朝鲜族最常见的节拍;维吾尔族、彝族达斡尔族也常用彐拍子系统的节拍,也有5/8、7/8等混合拍子;塔吉克族的民间舞蹈音乐则常用7/8(哈甫苏孜)、5/8(买力斯)的混合拍子。

中国民族音乐的节拍是用“板”和“眼”标记的,如二拍子叫一板一眼,四拍子叫一板三眼,八拍子叫加赠板的一板三眼(第五拍为腰板),一拍子叫有板无眼,散拍子叫无板无眼。眼又分头眼、中眼、末眼等。

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音乐中,节拍的重音并不一定都在每小节的第一拍,有时在小节的中间或最后一拍,小节与小节之间也可能经常变换节拍,与舞蹈的动作相协调。例如,朝鲜族的“古格里”“查金古格里”“他令”都是2/8拍子,三个鼓点节拍重音的位置都是不一样的:古格里的节拍重音在每小节的第3拍和第九拍,查金古格里的节拍重音在每小节的第十一拍,他令的节拍重音在每小节的第一拍和第九拍。这样的重音位置与朝鲜族舞蹈的潇洒、典雅、含蓄、飘逸的风格以及它们分别配合的舞蹈动作十分吻合,假如按西方音乐的节拍观“强弱弱、强弱弱、强弱弱、强弱弱”来跳朝鲜舞是不可想象的。

在谱写舞蹈音乐的时候,一定要抓住各种舞蹈的基本节奏型,常常是固定的节奏型指导着音乐的发展,但速度不是固定不变的,可随着情绪的变化而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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