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传统节日,大多在春耕前、秋收后。正月十五元宵节,农闲就要结束,春耕即将开始,这是最隆重、最热闹的传统节日。各种民间娱乐表演活动,常常包含了人们预祝丰收的心愿。统治阶级在政治局面比较稳定的情况下,也要在正月十五元宵节“与民同乐”,以示天下太平。隋唐时代,由宫廷组织群众参加的欢庆节日活动是相当频繁、盛大的。
隋朝初年,国家统一,出现了人们渴望已久的安定局面。元宵之夜,人们都盛装打扮,纷纷拥向街头。街头灯火辉煌,乐声震天,有人戴着兽面,有人男扮女装,倡优杂技、角抵百戏杂陈,人群车马拥塞道路,热闹至极。这群众欢腾的场面,引起了朝臣柳或的不满,他上书隋文帝,要求禁止。从这道被保存下来的奏文中,可见当时群众歌舞游乐表演活动的盛大热烈。
隋炀帝即位以后,每年在正月十五这一天,调集四方散乐百戏到东都洛阳表演,节目都是地地道道的传统民间艺术,如走索(踩绳)、顶竿(戴竿)、举重(弄石臼、大瓮器、车轮扛鼎等)、幻术等;还有大鲸鱼倏忽之间变成八、九丈长的龙,踊跃而出,叫作“黄龙变”,这大概是一种古老的龙舞。戏场延绵八里,表演者多至三万,道路两旁是百官观看表演的棚座。那情景很像后世的“走会”一样,一面游行,一面表演。
隋人薛道衡有描写戏场表演的诗篇,极为细致生动:那里有模拟鸟兽的舞蹈,“百兽舞”“五禽戏”,有舞剑弄丸,有羌笛演奏,有龟兹胡舞,展现了中原汉族传统百戏与南北朝时期传入中原的少数民族乐舞混杂在一起串演的情景。
如此庞大的表演队伍,说明专业、半专业或业余的各种民间艺人人数众多。如此丰富的节目、各族乐舞百戏杂陈,更证实在隋朝统一的局面下,风格不同的各族民间乐舞百戏共同汇集中原的历史事实。这种渗透在群众节日娱乐活动中、在民间艺术根基上的汇集,深刻地影响了隋唐特别是唐代舞蹈的发展。
音乐舞蹈十分发达的唐代,歌舞自然成了群众欢庆节日、自我娱乐的重要方式。历史上著名的《踏歌》,在唐代流行十分广泛。在乡村、城镇,甚至在宫廷组织庆祝节日的活动中,《踏歌》都是人们极为喜爱的自娱舞蹈。人群手袖相连,踏地为节,边歌边舞,令人心醉,使人流连忘返。“春江月出大堤平,堤上女郎连袂行”“新词婉转递相传,振袖倾鬟风露前”(刘禹锡《踏歌行》)、“踏歌接天晓”(顾况《听山鹧鸪》)、“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李白《赠汪伦》)等诗句,生动地描写了《踏歌》普遍流行的情景,也写出了《踏歌》一面即兴编辞、相互应和传唱,一面踏足舞蹈,以及牵手、拂袖、低头等舞蹈姿态。(www.xing528.com)
唐代曾多次由宫廷组织皇帝“与民同乐”、共度元宵佳节的盛大活动,《踏歌》场面之壮观、华奢,令人惊叹。公元713年,宫廷组织了几千女子的《踏歌》队伍。除上千宫女外,又从长安(今西安)、万年(今临潼)两地选出千余妇女,衣罗绮锦绣,饰金银珠翠,在灯轮灯树下,《踏歌》三日三夜。
《踏歌》作为一种群众自娱歌舞的名称,就目前所见到的史料看,是从唐代才开始的。但是,这种边歌边舞、手牵着手踏舞的形式,却具有十分悠久的历史。青海大通县出土的新石器时代的舞蹈纹陶盆,可说是这种舞蹈形式的最古老的形象描绘。相传尧时的《击壤歌》,老人们在路上踏地歌舞就是与《踏歌》十分相似的民间歌舞。原始时代氏族所有成员都可参加的自娱歌舞,应是《踏歌》渊源。汉代节日有“相与连臂,踏地为节,歌赤凤凰来”的风俗,但唐以前并没有把《踏歌》作为这种自娱歌舞的名称固定下来。唐以后,《踏歌》则成为古人对以脚踏地为节、手袖相连载歌载舞的群众自娱性歌舞的通称。宋人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中记载湖南少数民族风俗:“男女聚而踏歌。”宋《宣和书谱》载:“南方风俗,中秋夜,妇人相持踏歌,婆娑月影中,最为盛集。”清《粤东笔记》记粤地(广东)每年正月有把儿童装扮成彩女、手执花篮“踏歌”的风俗。《粤西笔述》则记载了瑶人“踏歌”的情景。显然,这是些不同民族和地区的风俗舞蹈,其动作姿态、曲调也是各不相同的,但古人都通称它们为“踏歌”,至今许多兄弟民族仍保存了这类风俗歌舞。
《踏歌》这种具有悠久历史的、中国式的“交谊”舞,原是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在我国广大汉族地区的逐渐消失,是在封建礼教和民族歧视严酷地束缚人们思想行为的元、明、清时代。
《旧唐书·康国传》:“至十一月,鼓舞乞寒,以水相泼,盛为戏乐。”《高昌行记》:“以三月九日为寒食……以银或输石为筒,贮水激以相射,或以水交泼为戏,谓之压阳去病,好游赏,行者必抱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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