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纪70年代始,西方发达国家对环境破坏、资源耗竭与生活方式的不可持续性产生认识与反省,并由此诞生了乡村景观生态化规划设计的研究及实践,建设方式从工业化向生态化转变,农村发展政策围绕着“最好地利用自然的和文化的资源”“改善乡村生活质量”“增加地方产品的价值”和“发扬已有的技术和创造新技术”4个主题来支持乡村景观生态化规划设计。生态村(eco-village)概念的首次提出是在丹麦学者罗伯特·吉尔曼(Robert Gilman)的报告《生态村及可持续的社会》中,20世纪70年代,德国开始进行生态建筑的研究,日本则提出了“环境共生住宅”的概念。1990年,美国建筑师协会和美国环保署开展了一项“ERG计划”。国外生态村规划设计内容主要有:①绿色建筑模式,生态村建筑强调太阳能利用、节能、节水、绿化以及材料绿色化、技术集成化等内容,强调各种资源的可循环利用以及各种简单易用的节能措施的安排,实践案例有伦敦南部萨顿区的贝丁顿生态村、德国汉堡生态村等;②村庄及生态景观模式,经过生态化规划设计以形成合理的布局、结构和优美的景观,规划设计的内容包括村内建筑物的选址、土地的利用类型、资源的利用、生态景观等;③人文与组织管理模式,强调生态化的管理和生活方式。我国乡村景观生态化规划设计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蓬勃兴起的生态农业建设。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先后在全国建立起了生态农业示范点2 000多个,这些生态农业示范点包括了数量众多、各具特色的生态农业示范村,即“生态村”。从研究对象来看,我国对生态村的研究一直将农田生态系统和村落生态系统看作是一个整体进行研究,关注这两个系统之间物质、能量的循环和交换,以及它们的协调发展。
我国对村庄景观生态规划设计研究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①生态村景观规划设计研究,生态村的建设模型和发展方向研究,以对生态村个案解析与评价为主;②生态村的生态技术和生态工程研究,如生态种植、养殖技术与工程,物质、能量循环利用技术与工程,现代生态住宅等;③生态村评价方法与标准研究,国家环保局提出《国家级生态村创建标准(试行)》,从经济水平、环境卫生、污染控制、资源保护与利用、可持续发展和公众参与6个方面制定15项创建国家级生态村应达到的考核标准。
实践方面,虽然各省制定了有关村庄建设的技术文件,如江苏省《村庄规划导则》、山东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等,从村庄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景观环境等方面对村庄景观建设做出引导,但乡村景观生态化规划设计体系尚未形成。2004年北京市启动的“生态文明村”创建工程,较全面地提出生态村庄景观的规划设计内容,是较完善的村庄景观生态化规划开端。(www.xing528.com)
国内外乡村景观生态化规划建设内容综合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生态产业体系重塑,包括现代生态农业、现代生态旅游业、地方小型生态工业等产业体系建设,为村庄发展提供内生动力;②生态环境营建,包括产业、乡村、居民等生活生产所依托的物质环境条件;③生态住宅建设,包括住宅太阳能利用、节能、节水、绿化以及材料绿色化、技术集成化等;④生态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道路、网络、水电、排污、公共服务设施等,为村庄发展提供基础动力。从国内外村庄景观生态化规划研究内容区别来看,国外发达国家侧重于居住功能,强调对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人与人之间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对生态建筑材料与生态技术应用十分重视,很多生态建筑材料与生态技术发展完善,已经标准化、集成化,非常有利于大规模使用;而我国村庄景观生态规划建设则更侧重于实际的生产模式与内容,如生态工程建设(种植工程、养殖工程、物质能量合理循环工程),强调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统一,对乡村景观生态化规划设计研究的技术观念相对滞后,着眼于系统性的村庄景观生态化规划设计技术和示范较为缺乏,难以形成可持续发展、具有自生能力的生态美丽型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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