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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山志》中的明长城修筑类型与工艺水平

时间:2023-11-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因地理环境、军事职能、建筑工艺等因素的不同,贺兰山长城不但在外观形制、内部构造等方面有较大差异,而且在修筑方式、建筑材料和建筑工艺方面也存在区别。砖墙作为最后出现的墙体形式,将长城建筑工艺推到了顶峰,其成本比土筑和石砌高得多,一般仅在重要关隘附近才会使用。长城墙体无论使用何种材料构筑,其断面皆为底宽顶窄的梯形。历代修建长城时似乎未曾对墙体收分作出统一规定,明代基本遵循每个夯层或筑层

《贺兰山志》中的明长城修筑类型与工艺水平

(一)修筑类型

长城主要由城墙、关隘、敌楼、烽燧四部分组成,可细分为烽燧、壕堑、障城、边墙(含墙台、战台、望台)、关隘、城堡、仓储、驿站、道路、桥梁和星罗棋布的武装村屯等要素。为更好地发挥贺兰山长城的军事作用,明代在修筑过程中注意充分利用有利地形构筑立体式防御体系。以黄土夯筑或石块垒砌方式修筑断续状墙体,阻断人马可行、贯通东西的诸沟谷之间的交通。在居高临下、视线良好的山顶和长城内侧20~50米范围内,利用山险修建烽燧、敌台和城障,形成了严密的警戒、防御网络。位于交通要道或重要谷口附近平缓山坡上的堡寨,为长城守军提供生活、训练场所。

城墙作为贺兰山长城防御工程的主体部分,大多根据地形、山势和防御需要,修筑于高山峻岭之上。具体来说,不同地势上的长城墙体结构也不一样,重要关隘处的墙体高大坚固,高山险峻处则较为低矮单薄。同时,因地理环境、军事职能、建筑工艺等因素的不同,贺兰山长城不但在外观形制、内部构造等方面有较大差异,而且在修筑方式、建筑材料和建筑工艺方面也存在区别。

按照中国长城墙体建筑材料的性质,可将其分为黄土、石质、砖质三类,秉持“就地取材、因材施用”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创造出夯土、块石、砖石混合等多种墙体结构。随着建筑工艺的提高,这三类建筑材料的使用逐步由单一走向混合。土墙的最初材料只是黄土,后来发展成为由石灰、山皮土、黏土混合而成的三合土。石墙起初只在石块垒砌的基础上使用简易泥浆填充缝隙,后来形成由条石砌筑、运用以石灰为原料的灰浆进行加固的结实墙体。砖墙直接成为土墙和石墙的结合体,基础部分由石材堆垒而成,黄土夯筑墙体内芯,外层墙面全部采用青砖包砌,既坚固又美观。

明朝时期,各种类型的长城墙体都已出现并发展完善,先后出现夯土墙、毛石墙、砖墙和条石墙4种类型。贺兰山长城的墙体大部分为土墙,险要地段一般采用石墙,重要关口及其附近修筑了少量砖墙。

(二)工艺水平

贺兰山长城墙体的施工,主要分为黄土夯筑、干石垒筑和砖石砌筑三种。

贺兰山长城应用最多的是夯土墙,多见于山前冲积扇地带。因为这里富有黏性的黄土层较为深厚,所以明代工匠便将黄砂土和小石块充分混合后分段版筑,每版的长度约在2.2米。从断面来看,贺兰山东麓山坡上的土质长城的夯筑方式颇为特别。工匠先在墙体中心线附近夯筑一道底宽1.5米左右的实心土梁,然后再在其两边筑起宽度为2.5米以上的附墙,最后夯实加固。石砌墙体主要分布于今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境内贺兰山中较高的台地或重要山口之间,全部采用山间石块垒砌而成。按照这些石墙的分布位置和军事功能,可将其分为石长城、山险墙、挡马墙等多种类型。(www.xing528.com)

历代修筑长城通常首选取材方便、造价低廉的泥土,这是当时最为常用、用量最大的建筑材料。在降水稀少、蒸发量大的贺兰山沿线地区,多用黄土夯筑墙体、城堡、敌楼和烽燧等军防设施。黄土筑墙一般可分为夯筑、堆筑和坯筑三种方法。夯筑充分利用泥土可塑性强的特点,通过人工夯打使松散的泥土变成坚固的墙体,这是修筑长城最为常见的方式。古代工匠先将泥土投入夹板,然后再用石夯将其打实,这就是古代文献中所谓“版筑平夯”。石夯有的一人操作,有的多人合作。随着长城墙体的不断升高,外沿具有固定作用的木板也随之上移。当长城墙体达到规定高度后拆除木板,只留下坚硬的夯土墙体。堆筑指将长城外侧的泥土挖出并堆在壕沟内侧,经过人工拍打后形成墙体。堆筑虽然比夯筑施工简便、成本低廉,但因墙体较为疏松,所以使用时间相对很短。坯筑指运用人工制成的土坯垒筑墙体,先将土坯纵横交错叠压在同一水平面上,保证上下层土坯之间的缝隙相互压住,再在其中灌入泥浆使墙体连接成为一个整体。这些土坯是没有经过窑烧的泥块,质地虽较焙烧而成的青砖疏松,但成本却低廉许多。

贺兰山长城也有石块垒砌的墙体,相对于泥土夯筑,石墙不但更易施工,而且也更加节省人力。石墙修筑基本都是就地取材,先用泥土夯筑或碎石填平内外墙之间的空隙,再用表面不规则的自然石块或经过加工的条石砌墙。石砌长城依据防御需要,既可在外侧墙体砌筑条石阻挡敌人进攻,也可内外墙体都使用条石加固墙体,从而形成所谓单面石墙和双面石墙。贺兰山上的石砌长城,建筑方法都是干垒石墙。干垒墙又称干插墙,由天然石块垒砌而成,所用石块的大小、形状完全依据开采或捡拾石料的自然形态。这种建筑形式既简便又实用,在贺兰山沿线的镇远关、打硙口、三关口等险要关隘有少量分布。青铜峡市北岔口有一段墙体,至今保存完好。

砖墙作为最后出现的墙体形式,将长城建筑工艺推到了顶峰,其成本比土筑和石砌高得多,一般仅在重要关隘附近才会使用。贺兰山长城的砖墙仅用青砖包砌墙面,墙内仍为黄土夯筑或碎石砌筑,国家文物局公布的《长城资源调查名称使用规范》称这种墙体为包土墙或包石墙。为进一步增强防御能力,青砖除用来砌筑墙体外,还在修建石砌墙和土筑墙上部的垛口墙、女墙与空心敌台过程中有少量应用。

除上述几种人工修筑的墙体外,贺兰山沿线还有山险墙、铲削墙、劈山墙等一些特殊墙体。山险指在地势险要之处与墙体共同构成防御体系的山体、河流、沟壑等自然地物,工匠利用有利山险加工形成绝壁险阻,铲削墙、劈山墙应运而生。为尽可能节约人力和成本,高山险要之处一般只修筑低矮狭窄的夯土或石砌墙体,一些因过于陡峻而无法修筑的山崖则直接采取“山险墙”和“劈山墙”的方法,制造居高临下、突兀悬空的“绝地”。遇到陡崖后就以崖面为墙,直接将垛口砌在崖顶上,形成易守难攻的“山险墙”。

长城墙体无论使用何种材料构筑,其断面皆为底宽顶窄的梯形。这种形态因墙体两侧向上收分而成,旨在加强墙体的稳定性。北宋将作监李诫在《营造法式·壕寨制度》中较为具体地描述了当时城墙修筑过程中的收分:“筑城之制:每高四十尺,则厚加高二十尺,其上斜收减高之半;若高增一尺,则其下厚亦加一尺,其上斜收亦减高之半,或高减者亦如之。”由此类推,四丈高的墙体,墙基宽度必须达到五丈;墙高增减一尺,墙基宽度也应相应增减一尺,顶宽增减五寸。由于长城不同地形使用不同的建筑材料,所以其向上收分的比例也不相同。历代修建长城时似乎未曾对墙体收分作出统一规定,明代基本遵循每个夯层或筑层向内收进一厘米的原则,形成了一定的墙体收分,保证了长城的稳固与耐用。

明代为确保所修长城的质量,隆庆以后开始推行严格的“物勒工名”制度,通过将工匠姓名刻在建筑构件之上的方式对工程实现责任制管理。北方诸多重要地段的长城及其附属建筑上不但刻有承包单位所筑长城的位置、形制等内容,而且还刻上负责长城修筑的各级官员的官衔、姓名、所属单位、施工组织者和施工人员姓名,有些甚至还有参与工程的石匠、泥瓦匠、木匠、铁匠、窑匠的姓名。在贺兰山几处关口长城附近的石壁上,至今仍留存有这类石刻。由于是明代后期的工程,一般都有“重修关隘以遏虏道”八字,后列所用经费、管工、监工姓名,最后为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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