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明朝,清朝对于蒙古族的控制手段不是完全采用武力征服,而是在蒙区实施“盟旗制度”的分化、羁縻政策。凡蒙古人生活的部落一律以旗为行政单位,组成旗政府(相当于县级政府),管理全旗事务,于若干旗上再设立盟进行统辖,各盟直属于朝廷,由理藩院管理,地方大区的总督和省官巡抚等都无权过问盟旗行政,故蒙古的盟类似于现代行政体制中的直辖市。然而,所谓“旗”的组织,原本是清朝的一种军事组织,清朝入关以后,在全国各中心要区设“八旗将军府”,筑“八旗兵营”(称满城),驻防“八旗部队”。八旗兵中有“满八旗”“蒙八旗”和“汉八旗”。后来满州贵族把盟旗制改用为对于蒙古部落的管理制度:在外蒙古(喀尔喀蒙古)设4盟86旗,内蒙古设6盟49旗;唯有西套蒙古的阿拉善和硕特旗和毗邻的额济纳旧土尔扈特旗自为一部,在旗制之上均不再设盟,称之为“特别旗”,直隶于清廷(民国时直隶中央政府行政院),由理藩院(民国时改称“蒙藏委员会”)管辖。所以,贺兰山以西的阿旗、额旗二特别旗的行政地位相当于以后的直辖市。朝廷(中央)在各蒙古部落的盟级政府设盟长、副盟长,旗政府设旗长,称“札萨克”。阿拉善特别旗设于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首任札萨克为多罗贝勒和罗理,亦名巴图尔额尔克济农,又称额尔克巴图尔台吉。为了有效管理贺兰山前后的甘肃宁夏府与内蒙古二特别旗的事务,清廷在宁夏特设理藩院派出部郎官驻节(民国政府称为“蒙藏委员会特派专员”)。
清朝前期,西部新疆、青海地区蒙古部落噶尔丹、罗卜藏丹津、噶尔丹策零等首领先后叛乱,朝廷频频在西北用兵,宁夏成为清廷西征大军的后方基地和前进出发地,战略地位上升,于是清廷于雍正八年(1730年),在贺兰山西侧归宁夏府宁朔县管理的地方选址建造兵营,命名为“定远营城”。宁夏镇在此城派守备官率绿营兵驻守。守备为基层武官,正五品衔,其统领的官兵称为营,营的任务各不相同,驻守专城为城守营,下领千总、把总、外委、额外外委等带兵头目。定远营守备为城守营,地位较高,有独当一面的作用,职位相当于今连、营级军官。贺兰山西麓这座新城之所以命名“定远营”,可能借用汉代名将定远侯班超的故事。中国古代在有少数民族的地方,统治者多习用“平”“定”“镇”“安”等带有震慑性的文字,这可能是采用“定远”之名的真正用意。雍正九年(1731年),清廷将定远城赐给新接任阿旗札萨克的和罗理之子、多罗额驸、郡王阿宝为旗府和王府城。定远城地处贺兰山西麓与草原边缘的一片绿洲之中,贺兰山中有3条泉溪自东向西流入城址,朝廷曾在此处养马,修建了马场,故称“御马圈”。又因这块风水宝地有草坪、树木和葡萄园,建城前土人称此地为“葡萄泉”。也有人说,定远城的南北横亘着两座山梁,古城犹如明珠,恰似一幅贺兰山下“双龙戏珠”图。还有资料认为,营城内的王府后侧有一座小山,形似贺兰山下趴着的一只虎,故名“卧虎城”。贺兰山东麓农耕地区的汉人,又因定远营城中建有亲王府,为世代旗王的府第,故以“王爷府”代称定远营城。
定远营城地处宁夏省北部之贺兰山西麓,距宁夏省城银川市106公里。城为长方形,西北高、东南低,东西长于南北,原系土城、木郭,外筑三寨,呈掎角之势。设南、东二门,南门(正门)、东门(外门),名曰“得胜门”。城门上均建有城楼。因为原为兵营,城中只搭建一些蒙古包供官兵休息。后来赐为旗府和王府驻地,渐渐建有旗衙门和王府,亦有商人入城开店经营,其街道设计和建筑风格多仿北京的四合院样式,故又有“塞外小北京”之称。这座军营城池的外围有良田千亩,堪称阿拉善大漠的绿洲,是大漠戈壁中一道神奇的风景线,人们又称它是“沙漠桃源”。(www.xing528.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于1951年10月6日,经西北军政委员会批准,将阿拉善自治区政府驻地“定远营”改名为“巴音浩特”,为镇级建制。1956年4月3日,改巴音浩特镇为巴彦浩特市(县级),为巴彦淖尔盟驻地。“巴音(彦)”为富饶的意思;“浩特”为城镇的意思,合而全义是“富饶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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