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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文化与稷下学论丛:阐析先秦的家与百家不同

时间:2023-11-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论六家要旨》和《汉书·艺文志》来看,“家”与先秦时期所讲的“百家”在内涵上已经有所不同,《论六家要旨》分为阴阳、儒、墨、名、法、道德六家的标准是思想宗旨,其中并没有出现具体的人物。例如,“儒家”的“家”是第一层级,而“右儒五十三家”的“家”则是第二层级。第一层级的“家”,李锐认为相当于“种”,第二层级的“家”则对应先秦的“百家”。

齐文化与稷下学论丛:阐析先秦的家与百家不同

管子”指管仲,明确指出了与管仲的密切关系,《管子》保留了管仲遗说(或称管仲遗制)和齐国早期史料,与管仲的关系是明确的。关键在于如何界定“学派”?这里需要从“家”与“学派”的使用说起。先秦文献对学术的划分经常使用“百家”之说[2]。先秦文献的学术分类与评论,需要放在具体的语境中考虑。[3]其中,至少有三种情况:指有明确师承关系的,如《庄子·天下》中的“相里勤之弟子五侯之徒”;非师承关系,只是把思想归旨相同或相近的放在一起评述,如《庄子·天下》中的“彭蒙、田骈、慎到”,《荀子·非十二子》中的“墨翟、宋钘”;归纳具体人物的核心思想,并以“子”指代某家,如《尸子·广泽》及《吕氏春秋·不二》。到了汉代,学术分类与评述更加明确和系统化,典型的说法就是司马谈《论六家要旨》把先秦诸子分成了“六家”。之后《别录》《七略》到《汉书·艺文志》,广罗文献,分门别类,有了“九流十家”之说,真正开始系统地梳理学术的源流。从《论六家要旨》和《汉书·艺文志》来看,“家”与先秦时期所讲的“百家”在内涵上已经有所不同,《论六家要旨》分为阴阳、儒、墨、名、法、道德六家的标准是思想宗旨,其中并没有出现具体的人物。《论六家要旨》:“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也就是说其分类的对象是政治思想。《汉书·艺文志》则不同,其分类的对象是文献,“家”的用法最容易混淆,同一个“家”字出现了两种用法,并且是上下级的关系。诸子略中十家的“家”是第一层级分类,每一类下的著作则是第二级分类。例如,“儒家”的“家”是第一层级,而“右儒五十三家”的“家”则是第二层级。第一层级的“家”,李锐认为相当于“种”,第二层级的“家”则对应先秦的“百家”。[4]对比《汉书·艺文志》和《论六家要旨》,诸子略中的“九流十家”与“六家”的用法是相近的,都是以学术宗旨为归类原则而不论是否有师承关系,但两者学术立场与内容又有所不同。从学术立场上看,《论六家要旨》倾向于道家,《汉书·艺文志》则推崇儒家;从内容上看,《汉书·艺文志》的九流十家比《论六家要旨》的六家包含的范围更广。[5]

梳理了早期学术史中“家”的用法,再来对应近现代以来所使用的概念。今天在称“某家”的时候,如果没有特别的说明,“家”一般都在抽象的意义上使用。但在论述具体思想的时候,往往使用的是“学派”。例如,孔子、七十二子、孟子、荀子一般都说属于“儒家”,但其中又有各种不同的派系。道家亦然,老、庄、黄老,甚至杨朱列子都被归于“道家”。但这样泛泛的归类容易忽略思想的独特性甚至产生混淆,比如孟、荀的思想就非常不同,孟子一派与荀子一派是各有传承的。简言之,在使用“家”的时候,意义往往比较宽泛而抽象,把某人或某派归于哪家,主要看如何理解其思想旨归。“家”的使用往往大而无当,但“学派”不同,“学派”是非常具体的,“学派”与先秦所称的“子”是对应的,借用李学勤先生的说法:“秦以前古籍,称‘某子’者,常是一个学派历代传流的作品。”管仲在先秦时期就已经被称为“管子”,而托以“管子”的文献至少在韩非之前就相当流行了。这说明“管子学派”的形成与发展是有其自身的规律的,在先秦思想史上的意义举足轻重。因此,本文倾向于使用“学派”而不是“家”来尝试研究《管子》。(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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