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稷下学论丛:揭秘袭明的两种解释

稷下学论丛:揭秘袭明的两种解释

时间:2023-11-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然而我们说,这里的关键其实在于,“袭明”一词究竟应当如何解释?河上公章句称,“圣人善救人物,是谓袭明大道”。诚然他在“袭明”与“道”之间构筑了关联,但“袭明”之意为何还是不得其解。但不止于“因循”,“袭明”的注释传统中也还含括了另外一种解释的可能,一条“含藏”的路径。至关重要的是,此一路径更密集地出现在《老子》第五十二章“袭常”的注释中。

稷下学论丛:揭秘袭明的两种解释

然而,这或许还不是《老子》文本中“明”的全貌,文中除却视“明”为哲学范畴的界说与限定之外,还有与“明”相关的“袭明”“微明”乃至“袭常”等复合词,它们所从属的章节更在治道的语境中响应着如上所示的反智诸问题。这些复合词也使我们得见,道家的“知智之辨”、道家话语中的“明”,不单只是认知的范畴,它无论如何关涉着道家“道德之意”的思想旨趣。这其中,尤以“袭明”为枢纽。

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今本)

是以声人恒善㤹人,而无弃人,物无弃财,是胃明。(帛书甲本)

是以圣人恒善㤹人,而无弃人,物无弃财,是胃曳明。(帛书乙本)

故圣人恒善㤹人,而无弃人,物无弃财,是谓欲明。(汉简本)

《老子》第二十七章的不同抄本之间在“袭明”这里多有异文,帛书甲本作“明”,帛书乙本作“曳明”,汉简本作“欲明”。汉简整理者释读“欲”字为“”字,原因在于“《说文·心部》:‘,习也’,‘习’‘袭’音义皆近常通用,‘’‘习’为同义换用;‘欲’(喻母屋部)、‘曳’(喻母月部)音近可通”,故而,“‘欲’应读为‘’”[3]。马王堆帛书整理者在“明”下注曰:“,乙本作曳,通行本作袭。《苍颉篇》:‘明也。’”[4]高明先生的《帛书老子校注》则直接将“”与“曳”读作“袭”,说:“‘’‘曳’‘袭’古音相同,此亦当从今本读作‘袭明’”。[5]另有一种字形的隶定,以为甲本写作“明”,并且认为今本《老子》之“袭明”,乃是由“忡明”之误而来,帛书《老子》当为古貌,进而依据《集韵·真韵》的“,忧也”以及“曳,拖也,也作困顿”,将此处的“明”解释为困顿、忧思的明智。[6]徐梵澄先生的《老子臆解》虽也提及此说,可仍据通行本考订其为“袭”,并着重说:“据《五音集韵》,,音申,忧也。于此无当。”[7]我们说,《淮南子·道应训》转引此章即作:“故老子曰:‘人无弃人,物无弃物,是谓袭明。’”此处直接读作“袭明”或许也未尝不可。然而我们说,这里的关键其实在于,“袭明”一词究竟应当如何解释?

尚且不论以上基于困顿、忧思的认同与反对,这里也还交织着两种不同的声音。河上公章句称,“圣人善救人物,是谓袭明大道”。诚然他在“袭明”与“道”之间构筑了关联,但“袭明”之意为何还是不得其解。王弼注释至此也并未正面地触及“袭明”之意,可是他用“因物自然”统摄全章尤其重要。所谓“因物自然”,在王弼这里,既指“因物之性,不以形制物也”,又指“辅万物之自然而不为始”,与之相反的则是“自任其智”的“虽智大迷”。因而,我们或许可以将“袭”对释为“因”。事实也是如此,奚侗《老子集解》称:“袭,因也,见《礼记·中庸》‘下袭水土’郑注。‘明’即十六章及五十五章‘知常曰明’之‘明’。‘袭明’谓因顺常道也。”上引徐梵澄先生《老子臆解》也直言:“兹仍订其为‘袭’,因也。”“‘袭明’,因人之明也。明亦智也。因袭乃道家之一术,所以用世者……犹巨匠之无弃材,视凡材无不可用者;在木因其材,在人则袭其明。”然而,徐先生并未以“虽智大迷”为反面义,并说“‘是谓眇要’或‘要妙’,摄全章之旨,即‘袭明’”,这是他与王弼注的差异所在。但无论如何,我们在“是谓袭明”一句的注释中,首先得见一条因循的线索。而这条线索的起点或许可以追溯至《文子·自然》一篇有关“故人无弃人,物无弃材”的转引,所谓“老子曰:‘知而好问者圣,勇而好问者胜。乘众人之智者,即无不任也;用众人之力者,即无不胜也……故圣人举事,未尝不因其资而用之也……圣人兼而用之,故人无弃人,物无弃材’”。《淮南子·道应训》的“故曰:圣人之处世,不逆有伎能之士。故老子曰:‘人无弃人,物无弃物,是谓袭明’”也与之相近,因循之意流淌于其间。(www.xing528.com)

但不止于“因循”,“袭明”的注释传统中也还含括了另外一种解释的可能,一条“含藏”的路径。吴澄注《老子》时称:“袭者,如以外衣掩蔽其内衣。倘救人救物之功彰彰而明,天下皆见其救之,不谓之善救矣。必使无救之之迹,掩蔽其所可见,而众莫能知,故曰‘袭明’。”我们说,这里的以“掩蔽”释“袭”,一方面有取于辞书所见“袭”字的本意,《释名·释衣服》说:“褶,袭也,覆上之言也。”另一方面,它似乎也合于《老子》第二十二章的“不自见故明”、第二十四章的“自见者不明”乃至第四十一章的“明道若昧”,此处的“见”常读如“现”。至关重要的是,此一路径更密集地出现在《老子》第五十二章“袭常”的注释中。

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为习常。(今本)

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毋遗身殃,是谓袭常。(帛书本)

对此,吴澄在一贯的意义上说:“是谓能掩藏常光之用,以复归常明之体,故曰‘袭常’。”甚至,在吴澄这里,《老子》第三十六章的“是谓微明”,也葆有这种含藏的意味,他这样讲道:“视不可见曰微,微明者,微其明也,谓匿其可见者而使之不可见,犹前章言‘袭明’也。”在此之前,林希逸在《老子鬳斋口义》中曾说:“袭者,藏也。常者,不易也。袭常者,言藏其用而不穷也。常,或作裳,非。”朱谦之先生的《老子校释》也基于作为外表之智慧的“光”,与作为内在之智慧的“明”的分疏,认为“同有韬光匿明之意”的“袭明”与“袭常”,“似同而实异也”,且“袭常”一词也因其“和光同尘,光而不耀,是韬藏其光”而义同于《庄子·齐物论》所谓“葆光”。高明先生转引此说时,也尝言:“朱氏释‘袭常’乃韬光匿明之意,颇有见地,甚贴切《老子》本义。”但是,不同于林希逸未曾限于“袭常”的本意,从而赋予“袭者,藏也”以更周遍的意涵。朱先生这里则自觉地经由“常”即古“裳”字,以及《释名·释衣服》的“裳,障也;所以自障蔽也”,以辞书义标示注释的合理性。而这种“袭明”与“袭常”的“似同而实异”,在徐梵澄先生那里则意味着以因循注释“袭明”,而以含藏注释“袭常”,如其所言,“‘袭’,藏也。‘袭常’,藏于常道也”。

其实,今本的“是为习常”更早地见于《韩非子·主道》一篇,高明先生已然指明这一点,认为“韩非此论乃为《老子》‘用其光,复归其明,毋遗身殃,是谓袭常’作一具体诠释”。倘若我们也在这种广义的注释传统的意义上理解它的话,我们说,这里所谓的“君主御臣下之术”,并不是如余英时先生所说的“摧残智性或压制知识分子”,而是包含有相当程度的“因循”的意味,因为文本自身曾这样说道,“故有智而不以虑,使万物知其处;有贤而不以行,观臣下之所因”,以及“群臣守职,百官有常,因能而使之,是谓习常”。不止于此,张舜徽先生曾引高延第“袭,因也;常,常道;因其自然,道之常也”之说,尽管张先生仍附加按语,认为此章“言人君当掩情匿端,以愚白处,所谓大智若愚也”,但“袭常”的注释中也确乎并存有上述两种解释路径,这应当是毋庸置疑的。(知常与袭明:“袭”本身或许即意味着“明”)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