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帛书论证的焦点尽管集中在兵道、政道当因顺天道、文武、顺逆、兴亡、祸福、刑德、刑名等议题上,但在敷论因天道为政道时,不止一次地叮嘱“失当”与否的问题,也一再关切文、武、刑、德的适切调配问题。《经法·国次》说:“过极失当,天将灾殃。”《十大经·正乱》说:“过极失当,擅制更爽。”最后的下场“视蚩尤共工”,都强调行事的适切不过度,才能无有灾殃。“过极”不过极、“失当”不失当,指的是什么?依《经法》等四篇来看,是文、武、刑、德的实施问题。
天有死生之时,国有死生之政。因天之生也以养生,谓之文;因天之杀也以伐死,谓之武:〔文〕武并行,则天下从矣。[31]
动静参于天地谓之“文”……因天时,伐天毁谓之武。[32]
《四度》说:
文则明,武则强……文武并立……可以定天下,可安一国。[33]
用二文一武者强。[34]
“文”“武”指的是人事,尤其是政治行为配合自然节令的生长、肃杀来运作。自然节候长养之时,下长养之令,施长养之政,行文教,谓之“文”;节候凋零肃杀之际,下肃杀之令,施肃杀之政,行诛伐,谓之“武”。[35]“文”“武”因此是配合节令所调整的各种宽严合度的政治措施。自然节候有生、有杀,政治措施不能独宽不严,或独严不宽,要文教、诛伐并行共施,这叫“天当”——一种自然合宜的成功之理。《论约》说:(www.xing528.com)
始于文而卒于武,天地之道也……三时成功,一时刑杀,天地之道也。[36]
自然规律以春生始,冬杀终,叫做“始于文,卒于武”;一年四季中,春、夏、秋三季分主生、长、成,只有冬季主肃杀,因此是三“文”一“武”。自然节令的循环与安排如此,人事政治“因”天道、天时也当如此。按照《论约》说法,先“生”后“杀”,三“生”一“杀”是天理、天道、天当,人政的安排与操作也当三“文”一“武”(《四度》说是“二文一武”),终归是多文教,少诛伐,先文教,后诛伐,才不致“过极失当”。“刑”“德”意思也一样。《十大经》说:
赢阴布德……宿阳修刑……春夏为德,秋冬为刑。先德后刑以养生……凡谌之极,在刑与德。刑德皇皇,日月相望,以明其当……先德后刑,顺于天。[37]
《姓争》又重复了一次类似的论述,说:
凡谌之极,在刑与德。刑德皇皇,日月相望,以明其当。望失其当,环视其殃。天德皇皇,非刑不行;缪(穆)缪(穆)天刑,非德必倾。刑德相养,逆顺若成。刑晦而德明,刑阴而德阳,刑微而德章。[38]
二者所说都是同一个道理:政道当从天道中去体悟、提炼。天道阴盈则阳生、德布,阳积则阴生、刑蕴,二者交递衍生。春夏“德”先呈,秋冬“刑”后生,两者轮替相辅,以成岁功。其体现于人事政道上的,也应该是先文教,后诛伐;春作农,夏劝学,秋冬修武备。唯依《观》的说法,似乎只在强调“刑德相养”“先德后刑”,对于“刑”与“德”之间的轻重分配并无着墨。《论约》则不同,它把自然节候的“秋”也纳入生、养的“文”中,若基于万物“秋”熟成的观点,这样的说法并无不妥。然其目的显然是要论证三“文”一“武”,多“德”少“刑”的比率分配。其于人事上的实践,因此自然是多文教,少诛伐,充分透显了黄老慈惠宽厚之精神。换言之,黄老道家虽务实尚功,也撷取法家积极的元素,却始终不忘在诸多不免对立的人世事物中,力求一个合理的平衡点。这个平衡点,不论是在刑德相养的二分之一处,“二文一武”的三分之二处,还是“三时成功,一时刑杀”的四分之三处,都是指的一个温润宜人的理想点,一个能合适大众的普遍容受点,黄老帛书称之为“当”。落实在政道上就是一个教化优于诛伐的适切点。这种“文”多于“武”,“德”先于“刑”的精神以后在《吕氏春秋》与《淮南子》里,都得到充分的推阐与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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