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战争的产生不可避免,但《淮南子》坚决反对任何“不行王道”,“暴虐万民”[11]的战争,认为凡是战争都必须合乎“道”“义”的根本要求,能够体现出“平天下之乱,而除万民之害”[12]的正义性内涵。在其看来,只有“圣人”才能在最大程度上承担起这种“保民”的政治职责,以战争为手段实现“讨强暴,平乱世”[13]的目的。
什么样的战争是正义的?如何在战争中体现出这种正义性?这是《淮南子》战争观中最为着力反思的核心问题。《淮南子》认为“兵者,所以讨暴,非所以为暴也”[14],这实际上看到了战争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双重性。换言之,战争既可以发挥出一定的积极性,有利于“万民”的生存,也可以表现出极大的消极性,造成“万人搔动,莫宁其所”的不利结果。这就意味着,战争是否在现实中表现为“暴”,关键就在于战争的发动者、推动者为谁?特定的战争意图与目的为何?由此,《淮南子》提出“圣人之用兵”的政治命题,认为圣人能够“忧百姓之穷”[15],能够充分认识到“民者国之本也”[16],始终将民众的生存和发展作为首要问题来对待,所以战争作为一种有力的政治手段,能够在其手中得到正义性的运用。反之,那些以“利土壤之广而贪金玉”为目的发动战争的“贪昧饕餮之人”“无道之君”,其战争必然造成“残贼天下”的结果,完全背离民众的现实利益,所体现出的战争性质也只能是“不义”的。在这里,是否能够重视与维护社会民众的生存、发展,具有内在的民本精神,就成为《淮南子》衡量一切战争性质的根本标准,而战争之“义”或“不义”的政治分水岭也正在于此。
基于这种认识,《淮南子》从战争观的角度出发,审视与反思专制君主的政治存在,提出一种内涵民本精神的“君主论”。一方面,《淮南子》对理想化的君主——“圣人”,进行了高度的政治肯定和颂扬,认为圣人能“为民兴利除害而不懈”[17],战争在其手中能够发挥出“所去者少,而所利者多”的积极效用,因此“圣人之兵”不仅是“义兵”,且为“得道”之兵。另一方面,《淮南子》又对现实政治中的“无义之君”“无道”之君进行了严厉的政治批判和谴责,认为这些统治者完全背离了“立君者,以禁暴讨乱也”的政治理念,只知道“砥砺甲兵,时争利于天下”[18],让百姓难以“保其修命”,只能“夭于人虐”。[19]由此,《淮南子》认为君主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其能“禁暴讨乱”而“宁民”,如若其体现不出这种政治的积极作用,反而“加虐于其民”,那么就是“攘天下,害百姓,肆一人之邪,而长海内之祸,此大伦之所不取也”[20],这样的“猵獭”“豺狼”之君理所应当被去除。(www.xing528.com)
显而易见,《淮南子》的这种“君主论”表现出强烈的政治批判精神,是对孟子“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21]的民本思想的历史性发展,在秦汉思想家中堪为卓识。对那些通过战争肆行己欲、罔顾民生的“不义之君”进行严厉的政治鞭笞,动摇其之所以为君的正当性基础,这充分体现出《淮南子》在秦汉思想史上所具有的历史的积极性、进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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