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中后期,法家思想在政治领域中表现活跃,尤其对秦国的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在秦统一东方六国的过程中,法家思想所倡导的“实力政治”得到了历史的证明,最终促成“秦皇扫六合”,建立起中央集权的封建君主专制国家。从现实的政治效果看,似乎秦国成为法家思想的最大受益者,但随后秦王朝二世而亡的事实又充分表明,秦国奉行与实践的法家政治发展模式实际上难以持久。这种似乎矛盾的历史现象使得汉初的政治家与思想家产生了极大的困惑:究竟什么样的政治发展模式在现实中比较理想,能够促进专制王朝的政治稳定和长久发展?对《淮南子》而言,这也是其迫切需要在思想上予以解答的重大问题。
对法家思想在秦王朝政治实践中的历史作用与影响进行深刻反思,这是包括《淮南子》在内的汉初思想著作的一般共识。汉初的思想家或政治家在思考现实政治的发展时,通常都会以秦王朝作为参照物,对其政治实践中曾出现过的弊端与局限进行严厉的批判。因此,一时之间,“反秦、骂秦,几乎是汉初上自朝廷,下至民间的一致风尚”[6]。在这种时代风气的熏染下,《淮南子》对“亡秦之失”也进行了历史的反思,试图从理论上总结法家思想及实践的教训与经验,将其融入到自身的政治思想之中,为西汉王朝的长治久安构建出更为理想的政治发展模式。
站在同情民众的立场上反对战国后期残酷的兼并战争,对法家思想主张“霸王之道”的政治实践进行批判,这是《淮南子》得出的历史教训之一。
《淮南子》对秦国与六国之间的兼并战争有着十分痛切的认识。“晚世之时,七国异族;诸侯制法……举兵而相角,攻城滥杀……掘坟墓,扬人骸……质壮轻足者为甲卒,千里之外,家老羸弱,凄怆于内”,给当时的社会和民众都造成极大的灾难,甚至出现“枕人头,食人肉,菹人肝,饮人血,甘之于刍豢故”[7]的惨景。秦王朝建立后,仍然对匈奴和百越进行战争,“中国内郡挽车而饷之”,以至于“男子不得修农亩,妇人不得剡麻考缕,羸弱服格于道,大夫箕会于衢,病者不得养,死者不得葬”。[8]在《淮南子》看来,这种残酷的兼并战争简直可以称之为“虐民”,和“与民休息”“清净无为”的理想政治相去甚远。而在崇尚“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9]的法家思想看来,任何国家都只有讲求实力,积极进行兼并战争,“战事兵用日强”[10],才能获得生存与成功,实现天下“合为一家”的政治目标,因此不论民众在战争付出怎样的代价都是无需顾虑的。《淮南子》对此则不以为然,认为申、韩、商鞅等所主张的法家治国理念是“背道德之本,而争于锥刀之末”[11],“商鞅之立法也,吴起之用兵也,天下之善者也。然商鞅之法亡秦,察于刀笔之迹,而不知治乱之本也”[12],如从长远和根本来看,必然会对现实的政治发展产生“挬拔其根,芜弃其本”的恶果。这在秦王朝的政治实践中有着充分的证明,由于造成“斩艾百姓,殚尽太半”,“或人葅子”[13]的严重后果,所以秦王朝最终只能走向灭亡。
在政治上反对秦王朝“尚法任刑”的极端化实践,对法家思想所主张“任法而治”[14]“以刑去刑”[15]的政治理念进行批判,这是《淮南子》得出的历史教训之二。
“夫峭法刻诛者,非霸王之业也;箠策繁用者,非致远之术也”,“刑罚不足以移风,杀戮不足以禁奸”[16],《淮南子》认为法家思想所导致“峭法刻诛”的政治实践,在政治发展中缺少合理性的内涵,尽管“繁用”,但是难以对民众产生有效的“移风”和“禁奸”的作用,更无法“致远”,无法成就真正的“霸王之业”。“乱世之法,高为量而罪不及,重为任而罚不胜,危为禁而诛不敢。民困于三责,则饰智而诈上,犯邪而干免。故虽峭法严刑,不能禁其奸。”[17]由此可见,《淮南子》对秦王朝实践法家思想后产生的严重弊端确有深刻的洞察,这与《史记》所言“秦之盛也,繁法严刑而天下振;及其衰也,百姓怨望而海畔矣”[18]的论断不谋而合,都是从秦王朝速亡的惨痛教训中总结出来的。与此相反,《淮南子》认为理想的政治发展应该是“漠然无为而无不为也,澹然无治也而无不治也”,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近者献其智,远者怀其德,拱揖指麾而四海宾服”的政治状态,以至于实现“天下混而为一,子孙相代”[19]的根本目的。而并非如秦王朝那样,在“繁刑严诛,吏治刻深”的政治歧路上积弊难返,既给民众造成“刑戮相望于道,而天下苦之”[20]的巨大灾难,也让自己最终沦入“暴虐以重祸”,“三主惑而终身不悟,亡,不亦宜乎”[21]的悲惨结局。因此,《淮南子》在政治上主张“刑错而不用,法省而不烦”,“法令察而不苛”的思想,认为“法而无义”,“不足以为政”。[22]正因为《淮南子》对秦王朝滥用“严刑酷法”的历史弊端有着清醒而深刻的认识,试图从思想上对这种历史上“最为突出,最为野蛮”[23]的政治实践予以矫正,所以竭力主张“为治之本,务在宁民;宁民之本,在于足用;足用之本,在于勿夺时;勿夺时之本,在于省事;省事之本,在于节用”[24],认为“失本则乱,得本则治”[25],以此来推动西汉王朝向着良好的政治方向发展。(www.xing528.com)
基于秦王朝速亡的历史事实,严厉批判秦始皇及秦二世的暴虐统治,对政治发展中专制权力走向极端化后产生的严重弊端有所反思,这是《淮南子》得出的历史教训之三。
《淮南子》指出:“秦皇帝得天下,恐不能守,发边戍,筑长城,修关梁,设障塞,具传车,置边吏”[26],“秦之时,高为台榭,大为苑囿,远为驰道,铸金人,发适戍,入刍槁,头会箕赋,输于少府。丁壮丈夫,西至临洮、狄道,东至会稽、浮石,南至豫章、桂林,北至飞狐、阳原,道路死人以沟量。当此之时,忠谏者谓之不祥,而道仁义者谓之狂”[27]。在其看来,秦王朝建立后,秦始皇在政治上滥用自己的专制权力,在全国范围内征发民役、广兴土木,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是出于“恐不能守”的心态,其行为并非毫无政治意义,但秦始皇依恃专制权力,毫不顾忌社会与民众的承受能力,更不听从“忠谏者”的意见,使得“天下同苦秦久矣”[28],最终事与愿违,反而加速了秦王朝的崩溃。如果秦始皇能如其所言“圣人因时以安其位,当世而乐其业”[29],不滥用专制权力以残民,那么秦王朝也就不会二世而亡了。秦始皇的政治歧向在后继者那里非但没有被及时矫正,反而变本加厉,积弊难返。“二世皇帝,势为天子,富有天下”,“然纵耳目之欲,穷侈靡之变,不顾百姓之饥寒穷匮也”,“百姓之随逮肆刑”,以致“天下敖然若焦热,倾然若苦烈,上下不相宁,吏民不相憀”的剧烈动荡,形成“积怨在于民”的危险形势。随着陈胜等人“兴于大泽,攘臂袒右”,秦王朝也终于在“天下为之麋沸蚁动,云彻席卷”[30]中土崩瓦解,灰飞烟灭。
秦王朝的灭亡,是由于其虐民过甚造成的,而之所以会如此,归根到底是法家思想所强化的“专制主义制度决定的”,而统治者自身“专横暴虐的性格”[31]又导致权力在极端尊君的政治条件下更被滥用,从而对王朝的彻底瓦解起到推波助澜的消极作用。正因为以秦之速亡为鉴,《淮南子》在政治上十分强调“民者国之本也”[32],“国无义,虽大必亡”的观点,认为“国之所以存者,仁义是也”[33]。客观地说,《淮南子》的政治反思具有历史的进步性,特别是从中凸显的“民本”理念,这从根本上为西汉王朝的政治发展注入合理性、正义性的思想内涵。
总之,对法家思想及实践造成的历史教训进行深刻反思,并以此为鉴,这是《淮南子》政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正是在这种反思中,《淮南子》对法家思想主张的极端尊君、尚法任刑而罔顾民众存亡的霸道政治得到清醒而理性的认识,这对其在政治思想上为西汉王朝构建一种良好的政治发展模式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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