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道》是《淮南子》一书的哲学纲要,在《淮南子》政治思想体系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理论地位,而在《原道》中,道、法思想又是核心的理论内涵,成为其阐发自身政治思想的主要理论资源。道、法思想在《原道》中既并存、又共生,但却并非是简单的拼凑式的结合,而是有着特定的内在的理论结构,即:以道为主,兼融法家。
道、法思想在《原道》中是并存的,这直接决定了《原道》思想的基本内容。具体而言,从构成《原道》的理论资源看,主要包括道、法、阴阳等家思想。《原道》作为《淮南子》的理论纲要,其根本目的在于从政治哲学上阐发和构建自己的新“道论”,因此虽“全书捃摭广博,然道家思想,究居于优势”[7],成为其中的理论核心。处于秦汉时期特定的历史背景中,《原道》所阐发的新“道论”仍始终以先秦道家的“道论”作为根本的理论基础,由此延伸与阐明其他的思想观点。先秦道家思想对《原道》的这种深刻影响,不论是从核心观点与基本概念上,还是从思维方式和语言表述上,都得到了充分的理论体现。毋庸置疑,道家思想在《原道》中的存在具有无可比拟的主导性和优越性。与此不同,法家思想虽然在《原道》中也有着突出的理论表现,是构成《原道》思想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从总体上看,法家思想在《原道》中的理论作用和地位却无法与前者相比,而只是次要的、辅助的。不过在《原道》中,法家思想的存在也体现出自己的特点,充分反映《淮南子》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先秦法家思想所进行的历史性的继承与扬弃。此外,尽管阴阳家的思想在《原道》中也有着一定程度的体现,如“横四维而含阴阳”[8]“其德优天地而和阴阳”[9]“与阴阳俯仰兮”[10]等,但是其对《原道》的理论影响相对较小,无法和道、法思想等同。
道、法思想在《原道》中也是共生的,但这种共生关系又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如果说“并存”是道、法思想在《原道》中客观存在的理论状态,那么“共生”则反映为道、法思想是以一种特定的理论结构存在于其中。这主要体现在:
其一,“以道为主,兼融法家”是《原道》的基本理论结构,具体反映出道、法思想在《原道》中的实际关系。《原道》以阐发《淮南子》的新“道论”为根本目的,试图从哲学上重新诠释“道”的理论内涵,进而将其作为《淮南子》一书的理论纲要,因此先秦道家思想关于“道”的理论思考便成为《原道》着力汲取的思想资源,体现出强烈的理论主导性。《原道》的“道论”将宇宙论、治国论与生命论等三个方面有机地融为一体,这种理论实践在秦汉历史条件下具有一定的新意,是对先秦道家思想的历史发展。在“以道为主”前提下,先秦法家思想在《原道》中也得到了批判性的汲取和融合,成为形成《原道》思想体系的重要资源,但因其缺少思想上的独立性,所以只能在《原道》中居于次要地位,被道家思想所主导和兼融。(www.xing528.com)
其二,《原道》中的道、法思想在政治哲学上相通、相融,在政治实践上相反、相成。这种思想特点在《淮南子》中具有代表性,深刻反映出道、法两种思想因素在《原道》中所存在的特殊的理论关系。道、法思想在《原道》中实现融合,这对《淮南子》而言并非偶然,具有秦汉时期政治思想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在先秦儒、墨、道、法、阴阳等各家的政治思想中,道、法两家从战国中期以来的发展中逐渐相通融合,走向黄老思想的历史发展,这突出体现在政治哲学上。不论是慎到,还是韩非,其政治思想体系所赖以构建的哲学基础都毫无例外地汲引道家思想,着力融会后者关于“道”和“无为”的思想资源,以此来完善法家政治思想往昔所缺少的哲学内涵,弥补其宇宙论、君主论和治国论等方面的不足。正因如此,在《原道》中,是法家,而不是别的思想,最终和道家思想进行了深度的融合,成为《淮南子》构建新“道论”过程中最重要的理论资源之一。由此而言,政治哲学上的“相通”,这成为道、法思想能够在《原道》中相互渗透、融合的关键所在。
但是政治哲学上的相通性并不能简单实现道、法思想的融合,它只是为这种融合在某种程度上创造了有利条件。实际上,我们还要认识到,《原道》中的道、法思想在政治实践上是既相反又相成的。法家思想的政治实践在战国以来的历史发展中充分暴露出自身的局限性,进入西汉以后,在政治思想领域成为被深刻批判和反思的对象,因而《淮南子》作为西汉前期的政治思想著作,也体现出这一时代的理论趋向。对法家思想持有批判性的态度和观点,反映在《原道》中就是道、法思想的“相反”。“故机械之心藏于胸中,则纯白不粹,神德不全。在身者不知,何远之所能怀”[11],“故体道者逸而不穷,任数者劳而无功”,“夫峭法刻诛者,非霸王之业也;箠策繁用者,非致远之术也”[12],“法度刑罚,何足以致之也”[13],从这些论述中,我们便可得到清楚认识。但政治实践上的“相反”只是一个方面,与此同时,道、法之间还存在着“相成”的另一个方面。《原道》认为:“万物固以自然,圣人又何事焉”[14],“得在时,不在争;治在道,不在圣”[15],“应化揆时,莫能害之”[16],“因循应变,常后而不先”[17],“是故圣人一度循轨,不变其宜,不易其常,放准循绳,曲因其当”[18],从中又可看出,《原道》中道、法思想在强调政治发展中时机、变革与制度的重要性,“贵因循,尚权变”[19],反对儒家式的“圣人”上,明显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相通性,因此《原道》基于道家的根本立场,对法家思想采取既深刻批判的,又有所认同汲取的理论态度。
总之,道、法思想是《原道》的核心的理论内涵,它们之间存在着特定的理论关系。虽然法家思想的作用与地位是次要的、辅助的,但它从积极和消极的两个方面成为《淮南子》政治思想在理论上进一步完善的必要条件。在“以道为主”的根本前提下,法家思想最终在《原道》中较为充分地“被兼融”,同时也形成和发挥其独特的理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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