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铝产品生命周期评价的目标在于确定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生产、炭素阳极、电解铝,以及铝及其合金制品的生产、使用、报废、回收等各个阶段的环境影响、形成原因,为制定我国铝业清洁-低碳生产方案,构建我国铝业清洁-低碳生产模式奠定基础。
从理论上讲,我国铝产品生命周期评价的范围包括铝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一般划分为:①生产阶段,包括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生产、炭素阳极、电解铝生产;②加工与制造阶段,包括铝加工材、铝铸件等半成品生产及铝合金产品制造;③使用阶段,包括铝及其合金制品的使用、铝的社会累积;④报废、回收与再利用阶段,包括铝及其合金制品的报废、回收及铝废料预处理、再生铝熔铸等。
但是,由于铝及其合金制品加工制造的情况变化多样、使用过程漫长、报废与循环的不确定性,铝产品加工、制造、使用阶段的环境影响较小以及数据难以取得等因素,本章主要针对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炭素阳极、电解铝等生产阶段,铝半成品(如铝板带、铝箔、铝挤压材等)生产阶段和再生铝循环生产系统(阶段)进行清单分析和影响评价,对难以获取数据的铝最终产品制造阶段和使用阶段则不予考虑。简化后的铝产品生命周期评价范围如图4-8所示。
在图4-8中,再生铝循环生产系统主要包括以下两种途径:
(1)新铝废料循环生产系统。新铝废料,也称作生产性废料,是指从铝的生产、加工,直至最终产品销售之前的任何环节中产生的铝废料,包括铝渣、挤压废品废料、轧制边角料、切屑及铣屑等。
(2)旧铝废料循环生产系统。旧铝废料是指铝及其合金制品或构件达到使用年限报废并被回收后得到的铝废料,可以是使用过的铝制饮料罐、汽车气缸盖、铝合金门窗、电线、电缆等。(www.xing528.com)
图4-8 铝产品生命周期评价范围界定简图
对于通过上述两种途径产生的废料应分别利用新铝废料模型和旧铝废料再生重熔模型进行分析。
在功能单位的界定方面,本章针对各个生产系统和生产环节采用1t相应的主产品,如1t铝土矿、1t电解铝锭、1t铝箔等。本章中的数据主要来自《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年鉴》《中国铝业年鉴》《中国统计年鉴》,以及上述报告对欧盟27国和挪威、瑞士、冰岛2005年数据的问卷调查汇总结果。在研究的过程中,假设所有的合金元素被以等质量的铝替代。
范围界定需要考虑产品系统的功能、功能单位、系统边界、数据分配程序、环境影响类型、数据要求、假定的条件、限制条件、原始数据质量要求、对结果的评议类型、研究所需的报告类型和形式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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