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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教育科研报告:机构建设、制度建立与课改规划

时间:2023-11-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甘肃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对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做出正确的决策和部署,在政策支持、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制度建设、师资培训、舆论宣传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实施过程加强监控。甘肃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下述相关处室的负责人组成,并要建立定期召开甘肃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办公会议制度。

甘肃教育科研报告:机构建设、制度建立与课改规划

1.组建甘肃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

建议甘肃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省长担任,成员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教育厅厅长、省教育厅副厅长、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省财政厅副厅长、省人事厅副厅长、省发改委副主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等单位和部门的领导组成。同时建立相关部门参加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研究有关工作,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中的重大事项报须请省政府同意。

甘肃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对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做出正确的决策和部署,在政策支持、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制度建设、师资培训、舆论宣传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实施过程加强监控。甘肃省地域辽阔、区域分散、教育发展极不平衡,民族地区教育极其薄弱,如果能由分管副省长担纲组长,则体现了政府部门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高度重视和深入了解,而且在政策制定、经费投入方面,会有更大的支持。

2.成立甘肃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甘肃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决策执行和日常管理的工作。该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主任由一名课改领导小组的副组长兼任,副主任由基教处处长、省教科所所长、教材中心主任担任。甘肃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下述相关处室的负责人组成,并要建立定期召开甘肃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办公会议制度。各处室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中的工作职责如下:

基础教育处:牵头制订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管理规定、高中毕业标准和选课指导意见等;组织通识培训;协调各处室工作。

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制订有关新课程下的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校本教研与校本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培训;负责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学和实验的业务指导工作;研究并指导、参与实验的学科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研究与新课程配套的高考改革方案。

省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中心:组织好选修Ⅱ的管理、实施及其学分认定。

教育厅办公室、教育社:做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舆论宣传工作。

人事处:负责普通高中课改背景下的高中教师编制规划、职称评聘和教师聘用管理规定的政策调整。

计财处:负责普通高中课改经费筹措。(www.xing528.com)

高等教育处:做好普通高中课改背景下高等师范院校的专业设置和课程调整工作。

职成处:协调中等职业学校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育教学资源支持。

师范处:负责普通高中教师的继续教育

督导室:负责制定普通高中课改实验工作督导评估政策并进行督导。

体卫艺处:制定体育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等课程保障条件的有关标准,并组织实施。

招生办公室:牵头制订与普通高中新课程相配套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电教馆:组织、整合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配套的网络资源和多媒体教学资源。

装备办:负责制定与新课程配套的教育装备标准,制订装备规划。

3.建设甘肃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专家库

甘肃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专家库成员主要由我省高等师范院校、教科研机构专家,基层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等组成,办公室设在省教科所。甘肃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项目专家组、课程资源与教材建设组、课改实验培训组、学科专家组、考试与评价改革组、教材选委会、监控与评价组等专家组成员均从甘肃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专家库中选拔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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