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上述几种理想人格都比较“怪异”的话,那么“真人”则是比较容易为人所接受的。实际上,“真人”这个提法对后世的影响也最大,连后世的道教亦以之作为神仙的代称,甚至某些有名望的道教徒有时也被人尊称为“真人”。
“真人”与道家哲学的“真”范畴密切相关。如《道德经》中即有“建德若偷,质真若渝”(四十一章),“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五十四章)之语。老子的意思是说,那些德性深厚、质朴真纯、天真无妄之人,虽然他们的境界极高,但看起来却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甚至显得混浊、愚朴而不及普通人。不过,老子对“真”的重视,并不一定表现在“真”这个字眼上。如他说“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八十一章),“智慧出,有大伪”(十八章),这其实是主张人应当说真话,应当真实不伪。无疑,它们也体现了老子对于“真”的崇尚和追求。在《道德经》中,“真”的价值最终指向本体之道。换言之,只有以道修身,才能达到“真”,做一个“真人”。而《道德经》在阐发道的形象时指出,“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二十一章)。这就是说,道虽然是恍恍惚惚、幽深不明的,但它却是真实可信的存在。既然如此,人当然也应当效法本体之道,做一个“韬光养晦”的真人。
受老子影响,庄子亦颇善言“真”。《庄子》中有很多谈“真”的地方,其中多有“真君”、“真宰”、“真性”、“真人”、“忘真”、“惑真”、“损真”、“危真”以及“贵真”、“守真”、“葆真”、“全真”、“反其真”、“不离于真”、“采真之游”之说。有学者统计,《庄子》一书中“真”字出现了大约六十余次。明末清初著名的思想家顾炎武曾言:“五经无‘真’字,始见于老庄之书。”(《日知录·破题用庄子》)由此看来,在先秦老庄哲学对“真”的重视是颇为独特的。概而言之,“真”有精诚无妄、诚实不伪之意。从哲学的视角看,“真”与道在庄子哲学中同属形上范畴,或者说“真”就是境界意义上的道。因此,“真人”与至人、神人、圣人、大人、德人、全人、天人等一样,在本质上皆是指得道者或庄子心目中理想的人格形象,只不过它们是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来呈现道家超越的境界而已。那么,真人是什么样子的,他与普通人有什么不同呢?在《大宗师》、《刻意》、《田子方》、《徐无鬼》诸篇中,庄子对真人的生命状态做了许多描述。在此,不避冗长,翻译成现代汉语如下:
有真人才能有真知。古时候的真人,不违逆寡少,不自恃成功,不谋划事情。他们错过了时机而不后悔,偶然得当而不自鸣得意。他们登高不害怕,入水不觉湿,入火不觉热。只有心灵与道相合才能如此啊!
古时候的真人,睡觉不做梦,醒来无忧愁,不沉溺于饮食滋味,呼吸寂然深沉。他的呼吸直贯足跟,而普通人的呼吸只是用喉咙。理屈词穷的人,说话好像咽喉被噎住一样。凡是嗜欲深的人,他的灵性就浅了。
古时候的真人,不知道喜悦生,不知道厌恶死;出生不欣喜,死亡不拒绝;自由自在地来到人间,自由自在地离开人间而已。不忘记生命之始,不探求生命之终;生命来了就欣然接受,忘掉死亡而复返自然,这就是心不离道,不以人为辅助天然,这就叫做真人。若是这样,他心灵专一,容貌静寂,额头透露出质朴端严之相。冷萧得像秋天一样,温暖得像春天一样,一喜一怒像四时运行一样自然,宜于万物而无法测知他的底蕴。
古时候的真人,他处世随物所宜而无偏私,好像不足而又无所承受;闲舒独游而不固执,心志宽闲而不浮华;神情舒畅好像很喜悦,一举一动好像出于不得已;道德内充而面色可亲,德性宽厚而使人归依;精神开阔犹如世界一样广大;志气高迈而不可禁制;收摄自守好像关闭了感觉思维;自然无心好像忘记了要说的话。他以刑法为本体,以礼乐为辅翼,以智慧为时变,以道德为因循。以刑法为本体,却宽于杀戮;以礼乐为辅翼,却不萌生浮华而畅行于世;以智慧为时变,却不主动运智而出于不得已;以道德为因循,就是遵循本性而复归根本;众人以为他勤于世务,却不知他应物无情。无论人们喜好还是不喜好,万物都是一体的。无论人们认为合一还是不合一,万物都是一体的。认为万物一体就是与天同类,认为万物不是一体就是与人同类。认识到天与人是不对立的,这样的人就是真人。
纯粹素朴之道,只有精神专一才能持守;持守而不丧失,则与精神凝为一体;与精神凝为一体而精通无碍,则合于自然之理。俗话说:“普通人看重利,廉洁者看重名,贤人崇尚志向,圣人宝贵精神。”所以素的意思,就是没有杂质混入;纯的意思,就是不亏损精神。能够体悟纯粹素朴之道的人,就是真人。
古时候的真人,智者不能说服他,美人不能淫乱他,盗贼不能劫持他,伏羲、黄帝这样的帝王也不能和他做朋友。死生是人间的大事,却不足以影响他,更何况是官爵俸禄呢!像这样的人,他的精神穿越大山而没有障碍,入于深渊之中而不会沾湿,处于卑微贫贱之中而不觉疲困,道德光辉充满天地,越是帮助施与别人,他自己越是充实富有。(www.xing528.com)
对人、物没有过分的亲近,没有过分的疏远,抱持德性,培养和气,而顺从天下,这就叫做真人。真人用眼睛看眼睛所能看到的,用耳朵听耳朵所能听到的,用心灵观照心灵所能领悟的,率性而行,而绝不逐物于性分之外。像这样,他的心灵平静正定,他的行为顺物而变。古时候的真人,以自然之理对待人事,不以人事干预自然之理。古时候的真人,以得为生,以失为死,以得为死,以失为生,他混同了生死,齐一了得失。
综上可知,庄子对真人的描述不仅有内在的心性境界,而且有外在的处世风范、形态威仪,甚至还夹杂着常人所不具有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异术神通。他之所以如此描写,无非是通过夸张的手法,以突出真人的超越形象。尽管真人有多方面的超越表现,但他的超越本质则在于得道而“真”。
那么,到底怎样才算是“真”?对此,庄子在《渔父》篇借孔子与渔父的对话又做了一番解释。孔子问渔父:“什么是真?”渔父回答说:“真,就是精诚的极至。不精不诚就不能感动人。因此,勉强哭泣的人虽然貌似悲痛却并不是真正的哀伤,勉强发怒的人虽然外表严厉却并不能让人感到震慑,勉强表示亲爱的人虽然面带笑容却并不让人感到亲和。相反,真正的悲痛没有声音而哀伤至极,真正的愤怒尚未发作便使人感到震慑,真正的亲爱即使没有笑容也使人感到亲和。真性存在于内心,神采流动于外表,这就是以精诚为贵的道理。将这个道理运用于人伦事理上,侍奉父母就会孝顺,侍奉君主就会忠贞,饮酒就会欢乐,处丧就会悲哀。忠贞以功绩为主,饮酒以欢乐为主,处丧以悲哀为主,侍奉父母以安适为主。功在其美,不必有一定的常规;侍奉父母则求安适,不必拘于一定的方法;饮酒则求欢乐,不必挑选精美的酒器;处丧则求尽哀,不必讲究世俗的礼仪。礼仪是世俗所为的,真性是禀受于自然的,自然是不可以改变的。所以圣人效法自然而珍贵真性,不拘泥于世俗之行。愚蠢的人则与此相反。他们不能效法自然而顾虑于人事,不懂得以真性为贵,庸庸碌碌随俗而变,以致物欲充斥内心,不知满足。可惜啊,你陷溺于人世浮伪太早而听闻大道却太晚了!”渔父以“强哭”、“强怒”、“强亲”与“真悲”、“真怒”、“真亲”的对比告诉孔子,“真”的本质是真实、精诚,它是人的内在本性的自然显发,是人的真情实感的自然流露。它拒绝做作、浮伪、矫饰,而超越外在环境、物质或形式的束缚,是一种无形的精神境界和精神力量。
庄子的“真人”观对我们最直接的启示,就是每一个人都应当以真待人,以诚待人,诚实不欺,以自己的真情换取别人的真情。如果每一个人都这样,那么浮华、虚伪、欺诈的东西就会远离尘世,而真情就会充满人间。
【注释】
[1]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90页。
[2]唐君毅:《中国哲学原论·原道篇卷一》,台湾学生书局1986年版,第3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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