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由于周王室衰微,群雄争霸,各国莫不需要人才、延揽人才,这为士阶层施展才华创造了一个相对自由的环境。其时,“士无定主”,为了获得重用,游说君王、立说而辩成为士人们实现人生抱负的重要手段。基于相异的知识背景、学派立场以及政治理想,他们们相互激辩,蔚为风气,甚至出现了专以辩论为务的“辩者”之流。学界通常以“百家争鸣”概括当时思想界的景况,而“争鸣”即有激辩之意。然而,庄子却主张万物齐一,反对是非之辩,认为“真理”不是越辩越明,而是越辩越坏。
一般说来,为了辩出胜负,肯定需要首先制定对与错、正与误的统一的标准。但在庄子看来,制定统一的标准是无法实现的空想。他举例说,人睡在潮湿的地方就会患上腰痛或偏瘫,泥鳅生活在泥水里面却安然无恙;人居住在很高的树木上面就会因为恐高而惊惧不安,猴子却能在树上游乐安居。那么,人、泥鳅和猴子之中到底谁居住的地方是“正处”即最适宜的居所呢?再如,人吃猪牛羊肉,麋鹿吃草,蜈蚣喜欢吃蛇,猫头鹰和乌鸦喜欢吃老鼠。那么,人、鹿、蜈蚣、猫头鹰和乌鸦之中到底谁吃的东西是“正味”即最适宜的食物呢?又如,人们见到美女,大多会驻足欣赏,秀色可餐嘛!正如汉代乐府诗《陌上桑》中的美女罗敷:“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著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庄子却举例说,毛嫱和西施是世人公认的美人,然而鱼见了她们就潜入水底,鸟见了她们就飞向高空,麋鹿见了她们就急速跑开,它们并不为之所动,可见禽兽与人所认为的美色并不一样。既然如此,世间哪里有“正色”即为所有的人和物所认可的最标准的漂亮呢?庄子通过对“正处”、“正味”和“正色”的质疑,实际上是告诉人们凡事皆无“正”,即任何事情都不会有一个绝对合适的标准。或者说,任何事物都具有相对性,都不足以成为规范他物的“绝对真理”。
在《齐物论》中,庄子对事物相对性的揭示还有不少。
比如,他还提出“天下莫大于秋豪之末,而大(泰)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庄子的意思是说,与比自己小的东西相比较,“秋毫”也可以说是大的;与比自己大的东西相比较,“泰山”也可以说是小的;与比自己寿命短的事物相比较,“殇子”即夭折的婴儿也可以说是长寿的;与比自己寿命长的事物相比较,传说中活了八百岁的“彭祖”也可以说是短命的。庄子并不是痴人说梦,他的话是有道理的。因为,对于任何一个事物而言,有比它大的东西,也有比它小的东西。如果“因其所大而大之,则万物莫不大”,“因其所小而小之,则万物莫不小”。换句话说,一切事物与比它大的东西相比都可以说是小的,与比它小的东西相比都可以说是大的。这么一来,事物的大小无疑具有相对性。(www.xing528.com)
再如,庄子还认识到一个观点的是或非会受到时间的限制。他说:“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这就是说,是与非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转化。换言之,在一个时间中为“是”,时间一过,马上就会变成“非”;在一个时间中为“非”,时间一过,马上就会变成“是”。既然是与非会发生转化,则是与非是不确定的,从而人们的是非判断就有可能出现失误和偏差。这又成为庄子取消辩论的一个理由。为了说明这个道理,庄子举了一个非常形象的例子。在艾地有个守边疆的人,他的女儿叫丽姬,刚刚被嫁到晋国的时候,丽姬哭哭啼啼,涕泪沾湿了衣襟。可是,嫁到晋国以后,受到晋王宠爱,与晋王同床共枕,同吃山珍海味,于是就后悔当初的哭泣了。可见,丽姬当初的判断是错误的,幸亏没有拒绝晋王的迎娶,否则哪里会有其后优越华贵的生活呢!
庄子认识到事物的相对性、条件性无疑具有辩证因素,但他据此否定事物质的稳定性和事物之间的差异性,认为是非不可以评判则是错误的。正因为如此,不少人把庄子的理论归结为“相对主义”。但如果结合庄子的整体哲学思想,与其把他的理论归结为“相对主义”,倒不如说他是借助于“相对主义”的方法而构建、证成他的形而上的“道”。换言之,他是通过凸显世俗知识的不足,而反显“道”的完美及其价值的绝对性,进而颠覆世俗的观念,给世人一个清新的视野,一个超越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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