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知之幕后做道德决定
我们在追求自己的目标和欲望时希望过上平和的生活,尽可能地远离痛苦,而这在很大程度上需要我们彼此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只有极为特别的人才会独自生活,在一座岛上自给自足。那么我们该怎么做呢?我们组成了一个个群体,这样就能互相影响和往来。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主张我们与他人建立社会契约,商定和平生活,因为“自然状态”就是一个自相残杀的世界。然而,群体中某些人仍然会按照自私、应受谴责和不公平的方式行事——即使在明确建立了社会规范、规则和法律之后也是如此。甚至那些同意社会契约的人,也会更偏向于某个群体或某种信仰,也可能为社会的特定成员设置不公平的社会条件。那我们如何避免这样的现象呢?约翰·罗尔斯(1921—2002)提出了一个思维实验,立法者们可以在制定政策之前考虑一下,那就是假设他们是在一道无知之幕后面进行设想。在无知之幕后面,一个人要设想一个有新法律的新社会——完全不需要考虑金钱、社会地位、性别和种族的社会。
无知之幕(右页图)的概念由来已久,在许多哲学家的思想中都有体现,包括约翰·斯图尔特·穆勒和伊曼努尔·康德。
在无知之幕后面,身处于一个真正平等的社会,就是身处于约翰·罗尔斯所说的原初状态。社会中的每个成员都被保证享受所有的基本权利和特权,因为没有人能比其他人优越。同样地,鉴于在这个社会运转起来以后,你无法确认自己是否会成为穷人,因此罗尔斯认为,还需要一个体系能够将所有物最少的人的利益最大化。
参考阅读//(www.xing528.com)
No. 19 理想国 P42
No. 60 伊曼努尔·康德的道德理论 P124
No. 68 利于大多数 P140
在原初状态的社会中,每个人都被保证享受所有的基本权利和特权,因为政策制定者在无知之幕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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