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地判断行为的对错
大多数人都知道诸如强奸、谋杀、剥削他人、偷税和在商店里行窃这些行为是错误的。当我们开始清楚地表达道德原则,开始理论这些行为为什么是错误的时候,我们就涉足了伦理或道德哲学的领域。伊曼努尔·康德的道德哲学使他成为道义论(deontology)——deontos在希腊语中意为“责任”——最重要的支持者。
康德构想了三种绝对命令,我们在这里讨论其中两种。第一种:无论何时,确保你的行为是有普遍性的,没有矛盾之处。换言之,扪心自问:“如果大家做了我打算做的事情,会怎么样呢?”如果问题的答案破坏或否定了你想做的事情,那么它就是不道德的,你不应该去做!举个例子,如果你想要借钱并且不打算归还,那么想象一下世界上所有人都这么做,那久而久之就不会存在“借钱”一说,而你也不会再借到任何东西了——因此,矛盾产生,破坏了你最初的欲望,使得你的行为成为错误的。
第二种绝对命令是,无论何时,尊重自己和他人,永远不要利用自己或他人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换言之,永远不要以任何理由物化或剥削自己或他人,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下。很有道理,不是吗?
凭借其本身的约束逻辑,绝对命令是一种对所有人产生约束力的道德法则。
康德的道德原则被称为定言令式,即绝对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绝对的部分是指,只存在一套绝对的、毋庸置疑的(也就是说,制定明确的)规则;命令的部分是指,承担行动的义务(一种规范,一种应当、应尽的责任)。(www.xing528.com)
参考阅读//
No. 68 利于大多数 P140
No. 88 约翰·罗尔斯之原初状态 P180
无论何时,尊重自己和他人,永远不要利用自己或他人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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