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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机构的发展阶段与自我专业发展

时间:2023-11-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师教育机构是现代国民教育制度的产物,许多国家的整个发展轨迹经历了三个阶段:师范学校时期、师范(教育)学院时期和综合大学中的教育学院、研究生院时期。专门的教师机构首先出现于法国。1681年,拉萨尔在兰斯创建的“教师培养所”,一般被认为是世界师范教育的发端。因此,这一时期的教师教育,主要培养初等教育师资。

教师教育机构的发展阶段与自我专业发展

教师教育机构是现代国民教育制度的产物,许多国家的整个发展轨迹经历了三个阶段:师范学校时期、师范(教育)学院时期和综合大学中的教育学院、研究生院时期。

(一)师范学校时期

最初的教师教育机构发端于教师短训班,只是一种有目的的短期培训,即培养小学教师,满足早期的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需要。专门的教师机构首先出现于法国。1681年,拉萨尔在兰斯创建的“教师培养所”,一般被认为是世界师范教育的发端。在德国,哈勒大学教授弗兰克于1696年创办了一所师资培养所,招收志愿服务孤儿院的神学院学生,学习必要的教学法。这些师资训练机构,是教师教育机构的雏形;在程度上,只相当于初级职业教育;正设置上,一般附设在其他教育机构内;教师培养的数量和规模较小,对教师的培养更是缺乏必要的系统性;作为教会教育的组成部分,处在教会的严格控制之下。这些教师教育机构的产生反映了客观的需要,即必须对教师进行特殊的训练,主要是教学法的训练,才能保证其足以胜任教育教学活动。正是这种需要,伴随着教育学科的发展和教育知识、理论的不断丰富,使教师教育得以发展,而这些教师机构则在形式上为正规、系统的师范教育的产生做了准备。

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生和发展,政府对教育的管理权限在不断扩大。为了提供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所需的大量小学教师,并在质量上予以保障,政府开始举办公立的师范学校,把它纳入到正规的学校教育系统中,教师教育开始了以公立师范学校培养小学教师为主导的时期。

公立师范学校的设立同样首先始自法国。1795年,根据“临时议会”的法令要求,在巴黎设立了一所公立的师范学校;1810年,在斯特拉斯堡仿照巴黎师范学校的做法,正式建立了一所师范学校。到1832年,全国已有三十所左右的师范学校。自1833年基佐发布有关法令,法国中等师范教育开始有了长足的发展,到19世纪末男女师范学校达到了142所。1881年颁布《义务教育法》后,法国师范学校全部成为公立。1887年法国政府又颁布师范教育法令,进一步对师范学校的性质、管理体制、学制、课程、实习和内部规章作了统一的规定,使教师教育形成了完整的制度,构成独立系统。德国初等教育师资培养也开始走向制度化,具有师范学校性质的教员养习所(也称为师范学校)是主要的学校师资培养机构。在普鲁士,到18世纪末教员养习所尚不足十所,但自1810年洪堡教育改革颁布教师资格考核敕令后,规定只有通过国家考试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起,原来大多附设在普通教育机构中的教师教育机构逐渐独立出来,也由私立转为公立。到1850年,全德的独立的教员养成所达到156所。在美国,为建立平等、免费、不属任何教派的公立学校而掀起的公立学校运动和强迫义务教育法在各州的普遍颁布,直接促进了美国教师教声的发展,并从一开始就采用了欧洲已成型的教师教育体制。到1823年,美国第一所师范学校在佛蒙特州康可特市创办;1839年,第一所州立师范学校在马萨诸塞州的莱克顿建成,随后各州纷纷仿效,相继建立师范学校,逐渐形成了美国的州立师范学校体系。到1898年,公立师范学校数达到了166所,私立师范学校也增至155所,在校注册生到1900年增加到了70 000人。

各国的师范学校,基本上都是向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开放,虽然学习年限各不相同,但教学基本上是按理论课程、实践课程和教学实习这样的序列进行的,水平相当于中等教育毕业生程度。这一阶段中等教育师资的培养却是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情况。由于中小学教育主要是为志愿进入大学的学生提供学术上的准备,许多国家一开始就要求中小学教师必须接受完整的高等教育,但不把中小学教师视为一种专门性职业,也不给予规范化的教师职业训练。只是对志愿从事教师工作的学生提供一两门心理学、教育学和教学入门的课程。因此,这一时期的教师教育,主要培养初等教育师资。

(二)师范(教育)学院时期

随着初等教育的普及,中等教育也提出了普及的要求,于是建立师范(教育)学院就成为中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师范学院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为四年,担负培养中学和小学教师的双重任务。

教师教育机构由师范学校转变为师范学院,其背景:一是随着义务教育年限延长到中小学阶段,中等教育师资需求随之大幅度增加,仅靠大学培养并且不进行教师职业的专门训练,从数量、质量上都无法适应中等教育对师资的要求;二是因为师范学校在培养初等教育师资方面学科程度低下、专业知识面狭窄等弱点日益暴露出来,各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阶段任务的完成,使其对师资的需求从数量转向提高师资培养质量,提高培养层次是作为提高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来进行的。

师范学院首先出现在美国,最早是通过扩建、升格师范学校而建立的。促使师范学校向师范学院升格的直接原因有三:

①当时美国教育界普遍支持师范学校升格为师范学院;(www.xing528.com)

②当时的专业认可团体规定所属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必须毕业于该团体认可的高等学校

③美国最大的教育专业团体全国教育协会于1908年发表政策声明,敦促各州以师范学院取代师范学校,建议师资培训机构应招收高中毕业生,培养小学和中小学教师。1882年,亚拉巴马州立师范学校率先升格为师范学院。1888年,哥伦比亚大学创办师范学院并于次年得到认可,1890年开始授予学位。此后,办得较成功的美国各州师范学校纷纷通过扩建、升格改为师范学院,加上新型的高等师范院校的建立和文学院、大学增设的教育系和教育研究院,美国中小学师资的培养逐渐转为主要由高等师范教育承担。后者可看作是大学参与中小学师资培养模式的延续,但独立设置的师范学院和逐渐减少的师范学校共同培养中小学师资是这一阶段的主要模式。

如前所述,多数国家的传统是中小学教师由学院和大学培养,所以并没有出现师范学校升格为师范学院的过程,而是新建高等师范院校来培养中小学师资。德国魏玛时期《宪法》第143条明文规定:教师教育一律根据高等教育的原则来进行。根据这一规定,建立新型的教育专科学校(也译为师范学院)培养国民学校教师的做法被大部分地区采用,而且发展很快,到1930年仅普鲁士境内就设立教育专科学校15所。这些新型的教育专科学校招收完全中小学毕业生入学,学制两年,实施教师职业教育。而汉堡、黑森、萨克森、图林根等地区建立了同大学、高等工科学校结合在一起的教育学院。到60年代,教育专科学校也纷纷升格为教育学院,修业年限一致延长为三年,主要培养基础学校、主要学校以及特殊学校的教师;到70年代,由于教育学院开始并入大学,独立的教育学院只剩下30所;到1988年,仅保留九所独立的教育学院。虽然英国在1840年即在伦敦创办了第一所不属于任何教派的私立师范学校——巴特西教师训练学院,到1850年私立的师资训练学院已发展到三十多所,但这些师资训练学院规模较小,在数量上无法满足初等教育发展对师资的需要。因此,英国长期采用的是19世纪初由兰卡斯特、贝尔创立的导生制和小先生制这两种学徒式的师资培养方式。1904年,英国建立第一所公立师范学院——赫里福德郡训练学院,自此才开始逐渐形成了由大学训练学院(系)、地方公立训练学院和地方私立训练学院三种不同性质的机构组成的较为完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并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开始向大学靠拢而步入高等师范教育阶段。[1]

(三)综合大学的教育学院、研究生院时期

教师教育机构发展到第三阶段是综合大学中的教育学院、研究生院时期。20世纪50~60年代,第三次技术革命的出现,使工业社会开始信息化和智能化,各国对教师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各级教师不仅要有娴熟的教育教学的知识和技能,还应有高深的学科专业知识和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而师范学院课程设置、师资条件、经费设备等都不能与文理学院和综合大学相比,也满足不了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于是作为教师教育机构的师范学院自身也面临着如何适应新形势和生存发展的问题,这一问题的基本点就是如何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和学历水平的问题。这样就出现了大规模的教师教育机构的升级运动,即高等师范学院升格为或归并于综合大学,成为综合大学或综合大学的一部分。普遍要求未来教师先在文理学院接受四年的文化基础教育或科学教育,而后在教育学院进行一年或一年以上的研究生班专业训练,使之达到硕士水平,有志深造者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实践后还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60年代以后,发达国家的绝大多数师范学院已经演变为综合大学的师范学院或教育学院,许多综合大学又相继建立教育研究生院,培养高级教育专门人才、教育管理人才和教育学科教学和研究人才,并承担了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任务。

概括世界很多国家教师教育机构的变化情况,可用下图表示:

图9-1

(*大学包括短期大学、师范大学、教育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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