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长的教育史上,教师往往被看成是某种神圣的或社会主导性观念的传播者。教师有如牧师,是圣训的代言人,或是统治者声音的发布者。教师之所以为教师,是因为他具有知识或观念。制度化教育形成以前,教师没有专门培养的必要,教师对教育内容的把握无须借助附加的外在力量,而内容过于简单也使得“教学方法”的问题并不突出,现实生活化的模仿与实践基本能够满足需要。因而在这一时期,还不至于非有培养教师的教育机构不可,也没有进行专业化训练的师范教育或教师教育。
古代官学、私学等教育实体形成后,教师从业有了一个资格问题。一个人要做教师,至少应该掌握文字并会使用文字。这个要求在当时是很低的,基本上每一个受过一点儿文字教育的人都可以做到。因此,在早期的欧洲教育中,退伍军人、家庭主妇甚至有了一点儿文字知识的社会闲杂人员都可以充任教师。[1]这一时期,由于学校主办者多样化,办学条件不同,教师的来源也不同,有的受教会控制的学校由教会雇用平民担任教师工作,有的学校由地方政府聘请教师,一些无力借他途谋生的人往往投奔这一职业,靠教学维持生活,但很少有人以教学为专职。在当时,教什么、何时教、怎么教都由教师说了算,质量也取决于教师的水平。从整个社会来讲,教育还处于十分散漫的状态。学校和教师的工作都没有什么统一标准,人们对教育的需求并不强烈,也很少有人把教学作为自己的专门职业和终身职业,更谈不上对这个行业的人进行专门的培养。
但相对于基础教育教师而言,中世纪欧洲的大学教师倒有了最早的比较严格的遴选程序,这种遴选强调”学术水平”是未来教师在教育内容方面的必要条件。(www.xing528.com)
随着各国政府兴办初等学校,对教师数量上的需求日益突出。最初,教师任职人员限于在成人中挑选和任命,并对他们的工作加以规定,给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同时开始禁止从教人员再从事妨碍学校教学工作的职业,使教师专职化。由于对此种教育期望仍然很低,对教师资格的要求仅限于行为举止和宗教信仰,因此教师多在手艺人中挑选。但对从事教师工作的人的来说,这是一份专职化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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