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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修渠:明代维修灵渠的次数及具体情况

时间:2023-11-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明代维修灵渠的次数可能较多,见诸文献的有5次。洪武四年,清代张廷玉等的《明史·志·河渠》记载,“修兴安灵渠,为陡渠者三十六。渠水发海阳山,秦时凿,溉田万顷。马援葺之,后圮。至是始复”,但具体的修治情况不详。明代陈琏的《重修灵渠记》记载:“始以渼潭漓湘下水源先治之,俾其有所归,然后得以施工。”成化二十一年,湘江上游发大洪水,冲毁了灵渠的拦河坝,破坏了南渠,这次修筑的范围就是拦河坝和南渠。

明代修渠:明代维修灵渠的次数及具体情况

明代维修灵渠的次数可能较多,见诸文献的有5次。

第一次修渠。洪武四年(1371年),清代张廷玉等的《明史·志·河渠》记载,“修兴安灵渠,为陡渠者三十六。渠水发海阳山,秦时凿,溉田万顷。马援葺之,后圮。至是始复”,但具体的修治情况不详。

第二次修渠。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御史严震直主持修渠,主要做了四个方面工作:第一个方面工作是修筑了大天平、小天平。明代陈琏的《重修灵渠记》记载:“始以渼潭漓湘下水源先治之,俾其有所归,然后得以施工。”[26]显然首先是做导流工程,上游来水有了新的去路,才可以施工。提及施工内容的文献有三处,明代严震直的《通筑兴安渠陡记》载“成灵渠堤岸长一百二十六丈,阔六丈,高五尺”[27],明代陈琏的《重修灵渠记》载“筑其堤岸长百余丈,高五尺有奇,上下砌以巨石,中门二函,以泄余流”,清代张廷玉等的《明史·志·河渠》载“兴安有江……江中横筑石埭,分南北渠……埭上叠石如鳞,以防冲溢。严震直撤石增埭”。堤、堰和埭都是指大天平、小天平及其连接的秦堤,看来此次修筑是拆去了天平上作为溢流面的鱼鳞石,由此可见鱼鳞石的出现应在明代以前。砌筑巨石增加了天平的高程,并设了两个溢洪水门。第二个方面工作是修中江石岸,即湘江故道的堤岸。宋代已明确记载有泄洪建筑物存在,这次又专门设了两个溢洪水门,溢于故道的洪水势必冲刷河岸,筑石堤保护,因为渠首下游的湘江故道与南渠距离近并平行,所以保护河岸即保护灵渠。第三个方面工作是疏浚河道约17.2千米,相当于北渠入湘江故道口与南渠黄龙堤的距离,包括了全部人工渠道和天然河道扩控部分。疏浚中,“凡渠石碍舟者,则焚而凿之”[28],使运道畅通。应当说,这次整修渠道工程是最成功的。第四个方面工作是实施农田水利工程,修“灌田水函二十有四”[29],灌溉工程的修筑以这次规模最大。这次修筑不仅项目多,而且“工匠精致,渠岸艰深,较之前代,相去万万”[30],是灵渠工程史上较著名的一次。但是严震直主持修渠的一个重要缺陷是忽视了历来的经验,为了提高渠道的进水量,盲目地增加天平的高度,所设两个溢洪水门过水量较小,洪水稍大,即“水迫无所泄,冲塘岸,尽趋北渠,南渠浅涩”[31],使得航运、灌溉两利皆失。

第三次修渠。永乐二年(1404年),将天平增高部分去掉,恢复原制,消除了第三次修渠留下的弊病。(www.xing528.com)

第四次修渠。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冬至二十三年(1487年)秋,共历时2年。成化二十一年,湘江上游发大洪水,冲毁了灵渠的拦河坝,破坏了南渠,这次修筑的范围就是拦河坝和南渠。从当事人孔镛的《重修灵渠记》中可以看出,这是一次较大的工程,工程结构和施工方法都有显著的进步和特色,现代灵渠的面貌与此次修筑有很大的关系:“先纡沟溪畎故迹以通乎塘,横岸铧嘴北壤以抵乎沟。沟会北渠通穴之处,以暂泄水;于中岸塞中江并走之流,以便施工于下。次用巨石以甃铧嘴,措鱼鳞,缮渠岸,构陡门。然后辟横岸以复北渠之口。塞纡沟以绝溪畎之流。三十六陡延袤五十里,凡有缺坏,葺理无遗。”[32]可见这次维修工程的先进之处。第一,有一套完整的施工导流方案。先做一条导流渠,然后在铧嘴北、大约在北渠口附近做下游围堰,一端与导流渠一岸相接,使导流渠通入北渠,做上游围堰拦湘江上游水入导流渠,再入北渠排走。这样,两围堰之间的水都可以通过损坏的天平处泄空,则天平和南渠都可在陆地上施工,这个导流方法与现代的导流方法是完全相同的。第二,这次重修的重点是天平和铧嘴。《重修灵渠记》记载铧嘴是重新用大石砌筑,上面提到的灵渠用鱼鳞石做溢流面在明代以前就有,这次又重点做了这项工程,在旱地施工,从基础做起,工程质量当然好。《重修灵渠记》中没有提到疏浚渠道,而是缮渠岸、构陡门。此次渠道工程的重点在堤防、护岸和陡门,“凡有缺坏,葺理无遗。爰得两渠,舟舸交通田畴均溉,复旧为新,较之旧规,相去万万”[33],效果很好。

第五次修渠。万历十五年(1587年),广西巡按御史蔡系周请修渠。他在陈述“盐法七事”时的第六项就是“谨河道”:“……兴安县陡河,原有陡门三十六座,向系五年大修,三年小修。十余年来,废弛弗举,舟楫艰通,遂致盐运坐守日月,所费不赀。今查兴安分水塘,中间直下入中江,原设大石减水陂一座,一百余丈,截水不致直泻。要南一路,自兴安县北门至三十六陡南岸冲坏去处,估计修筑计费不满千金,即于盐利内动支……上命湖南各府但行广西官盐地方,一应盐法,听广西巡按查理,仍载敕内,余依议行。”[34]减水陂(坡),即现在的大天平、小天平,当时长100多丈(1丈约为3.33米),与今尺寸相比几乎没有变化。此次维修点主要是在南渠,“五年大修,三年小修”对于我们认识灵渠的地位十分重要。自秦代开渠以后,相当长的时间未必经常通航;唐代以来,因国家之需,维修渐频,通航越来越多;而明代有如此维修制度,说明当时灵渠在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中已上升到更加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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