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在中國歷史上一直是瑞獸、聖獸的形象,是太平吉祥的象征,受到民衆的認可和稱頌。明何喬遠(1558—1631)所著《名山藏》卷七六收有馮恩(1496—1576)《御史署發奸亭記》一篇,文中説:“嘉靖壬辰(1532)夏四月七日,予行部寧國,過署。東亭照壁有畫麟焉,其身多傷。問之,曰射亭也。故設弓矢,公餘射中之,以舒案牘之勞。予乃不忍,令畫奸臣秦檜代之。置彤弓二鏃矢百。凡我同官,暇則援弓發奸。中其黑心爲上勝,中其首次之,中其腹及四肢又次之。不中者爲負。嗚呼!麟,王瑞也,孰俾之蹶足於西山。檜,奸臣也,孰俾之保領於牖下。麟逝矣,檜死矣。逝而形存,吾愛焉耳。死而臭遺,吾惡焉耳。逝吾愛之,安得存乎?死吾惡之,况其生乎?存者吾愛,肯中傷之?生者吾惡,肯附和之?吾以是舍麟而矢檜也。”[13]這説明至少在明嘉靖時期,人們依然视麒麟为“王瑞”的象征,是不能褻瀆的,所以馮恩纔用秦檜的畫像替下了麒麟。
方孝標(1617—1697)《光启堂文集》記載了這樣一個傳説:“石田以行誼、詩畫高天下久矣。名公卿或造門求一望顔色不可得。而忽有長洲令某,樹塞門成,求畫麒麟者。或以石田應。令即署一牒曰:‘呼畫工沈周來役。’石田欣然往,跪階下,受命,再拜出。爲之,三日事畢。令視之,一麟也而贔屓身,負錢數千貫,狀不得行。異之。胥曰:‘將爲公位高而金多。祝也。’令頷而喜。”[14]如果此事屬實,那麼沈周(號石田)就應該是史上第一個將麒麟畫成貪()獸的畫家,而長洲縣令及胥吏也是第一次見到這種麒麟的。這説明在明清時期,縣衙即使有麒麟照壁,也絶没有戒貪的意思。
清光緒年間,似乎已有所謂的“貪()獸”的傳聞。清丁柔克(1840—?)《柳弧》卷二“衙署照壁”載:“今衙署照壁皆畫一獸,嚮日,或以爲獅,或以爲麒麟,而不知皆非也。此獸名貪,出東海島中,性喜嗜日,每見日出,則踴躍欲吞,而吞之不得,久之不可耐,一躍墮於海而死。以儆人臣毋背叛人君、毋見利徇身之意。”[15]作者丁柔克,號燮甫,江蘇泰州人。《柳弧》的寫作始於光緒七年(1881),根據賈洪詔序可知,此書爲作者“公事之餘,秋燈黄葉……因取生平見見聞聞,奇奇怪怪與夫一切一知半解拉雜筆之於書”。此衙署照壁就應該屬於一知半解。這大概就是後世“貪()吃太陽”傳説的源頭,但書中所描述的“貪”與今日所謂的“”還是有一定差别的。书中所描繪的“貪”喜嗜日,没有吃八寶的習慣,脚下即大海,更符合麒麟武官一品補子的形象;所警示的首先是毋背叛人君,其次纔是毋見利忘義。由此推測,丁柔克是把“麒麟呈祥”誤當成了“天狗吞日”。
1914年11月10日的《申報》刊布了一條要聞,内容是:“前大總統頒發命令,飭各縣製成扁(匾)額,懸挂大堂,以資警惕。有某縣知事嘗笑語:‘前清每縣之照壁有畫貪獸者。甬道上扁(匾)額爲“民之父母”,上下聯爲“爾俸爾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四語,可謂精絶。而吾輩固無睹今大總統命令繁冗難讀,更差於四句之聯語。然而吾輩視之,亦與前清知縣之視壁聯等耳。’此公可謂现身説法矣。”[16]這裏没有明確説明貪()獸是什麼模樣,但明顯將“戒石銘”與所謂“貪()圖”混雜在一起了。
图5
民國初年蔣芷儕的《都門識小録》也有類似的記載:“京外各衙門前照壁皆畫一非龍非蛇之怪物,張口嚮日,傳説以儆貪也。近來都中新建之衙門,如外務部、度支部、郵傳部等,皆仿西式,不畫此物,有人言此皆維新之一端。”[17]在這裏,貪()獸不是非獅非麟,而是“非龍非蛇之怪物”。蔣芷儕所説的“儆貪”怪物應該是游龍或蟒。(圖5,清石青地衍聖公正蟒紋補,原件藏於孔府)明清時期的正蟒紋是王爺的服飾,其用意自然也不會是儆貪。
總之,大概自清光緒年間以後,在世人的眼中,只要是張口嚮日的怪物,都可以名爲貪(),不管是非獅非麟還是非蛇非龍。(www.xing528.com)
孔府内宅影壁的麒麟被誤解爲“貪吃太陽”,始見於孔德懋的《孔府内宅軼事——孔子後裔的回憶》,该书1982年初版是這樣描述的:“在前堂樓院裏大影壁上,畫著一幅很大的‘貪吃太陽’圖畫(‘貪’是象征貪得無厭的一種動物),脚踩遍地金銀,還張開大嘴嚮著太陽。給我們留下這幅畫的祖先,想以此醜惡形象告誡子孫什麼吧。”[18]此書是柯蘭根據孔德懋的回憶撰寫的。也就是説,在孔德懋幼時,已經有人將孔府的“麟吐玉書”誤認爲是“貪吃太陽”了。
1988年,該書修訂本出版,進一步發揮,對祖先留下此圖的意圖有了新的理解,原文擴展爲:“抱柱對面院裏大影壁上,畫著一幅很大的‘貪吃太陽’的彩色圖畫(‘貪’是象徵貪得無厭的一種動物,樣子很像麒麟)。脚踩遍地金銀,還張開大嘴嚮著太陽。給我們留下這幅畫的祖先,想以此醜惡形象告誡子孫時時警惕吧。過去,每當我父親外出,從前堂樓出來,路過影壁時,跟班當差都要高喊:‘公爺過貪了。’從字面講是出於禮儀,向外通報,含義是提醒公爺到外面不可貪得縱欲,要保持儉樸家風。祖宗給立下的這個規矩,也是給留下一句警句吧。”[19]這裏新增了“樣子很像麒麟”,説明作者還是知道麒麟的。1988年,山東出版總社濟寧出版公司出版了一本小册子《曲阜之最》,其中“一幅最特殊的壁畫”就是説這幅“貪吃太陽”的。既然此時尚號稱“曲阜之最”,并且是“最特殊”的,那麽説明此時该畫尚未推廣普及全國各地。
1996年,《现代漢語詞典》新增了“”字。1998年,柯蘭《千年孔府的最後一代》中的孔府内宅門也就成了“門”,最終版本成了如下的樣子:“一進内宅,首先是一座門。木質的影壁門上繪著一只古代怪獸,樣子很像麒麟,脚踩金銀,身挂珍寶,嚮天張開大口要吃太陽。這獸的名字叫‘’,是神話中貪得無厭的象征。門正對著院裏前上房,祖先立這門的意思是警告後世子孫以此爲戒,不可貪得無厭。從前還有這樣的規定,每當衍聖公外出,經過這裏,當差要高喊一聲:‘公爺過(貪)了!’其用意一是通報公爺要出内宅門了,門外準備迎接;二是提醒公爺外出後不可貪利縱欲,要保持儉樸家風。”[20]如此這般,孔府内宅影壁的麒麟,先是變成了“貪吃太陽”,最終變成了“戒貪壁”。后来,廉政之風吹遍全國,各地也都陸續發现了當地的“壁”。
既然“公爺過貪了”是“跟班當差”喊的,那麽説明“貪吃太陽”是下人的世俗解讀。我們有必要看看書中所説的“公爺”——孔子七十六代孫衍聖公孔令貽(1872—1919)是怎麼看的。如上所述,麒麟與孔子有著特殊的關係,孔府中有麒麟紋飾是理所當然的。现在保留的孔府爲明初始建,内宅門影壁可能自明初就畫有麒麟。不過,我們现在看到的内宅門麒麟影壁,是後来重新繪製的。光緒九年(1883),孔府发生大火,據説燒了三天三夜,燒毁了孔府内宅七座樓房,内宅木質影壁恐難以幸免。光緒十一年(1885),清政府耗銀八萬餘兩,對孔府内宅進行了大規模重修,應該重新繪製了内宅門的影壁。《孔府老照片》中收藏有孔令貽与眷属的兩張合影照片,正是以内宅門影壁爲背景的。[21]兩張照片大約攝於同時,一張是彭太夫人、孔令貽與眷屬的合影(圖6),另一張爲孔令貽與眷属的合影(圖7)。試想,如果衍聖公認爲内宅影壁是戒貪圖,那麽一般不會以此“怪物”當作照片背景的。從第二張照片中還可以看出,此時的麒麟影壁兩旁還保留有對聯,字迹隱約可見,上聯爲“□續賁恩光春深綺閣”,下聯爲“□蘭生秀色香滿瑶墀”。一般來説,對聯是點明壁畫主題的。对联全是吉祥祝福的话语,又是“綺閣”又是“瑶墀”,让人感觉不到半點“戒貪”的味道。
图6
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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