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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道昭與碑文中的道昭:考證及背景

更新时间:2025-01-18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碑文中有“道昭”二字,結合時代背景,考證可知,《北史》等书中有鄭道昭其人。述祖十一岁時跟隨時任光州刺史的道昭游雲峰山、天柱山,并刻詩碑;等到述祖做光州刺史時,故地重游,觸景生情,對石哀慟,遂刻石志之。《夫子廟碑》亦是此種情形。首先,碑文中提到述祖時用“公”的稱呼,還直呼鄭義、鄭道昭的名字,可見此碑文如《重登雲峰山石刻》一樣,不是述祖所撰的。

碑文有“乾明”二字,乾明爲北齊廢帝高殷的年號,乾明元年爲庚辰年,故碑文首句或爲“□□齊乾明元年岁□庚辰”。乾明元年八月壬午,高殷被廢爲濟南王,孝昭帝高演繼任大統,并改年號爲皇建。由此可知,此碑立於乾明元年一月到八月之間。

碑文中有“道昭”二字,結合時代背景,考證可知,《北史》等书中有鄭道昭其人。《魏書·列傳第四十四》《北史·列傳第二十三》中有鄭道昭傳,謂道昭“遷秘書監、滎陽邑中正,出爲平東將軍、光州(今山東威海、烟臺一帶)刺史,轉青州刺史,將軍如故。復入爲秘書監,加平南將軍。熙平元年卒,贈鎮北將軍、相州(今河南北部、河北南部一帶)刺史,謚曰文恭”[1]。道昭有子五人:嚴祖、敬祖、述祖、遵祖、順祖,第三子述祖字恭文。考《北齊書·列傳第二十一》《北史·列傳第二十三》,其中有鄭述祖傳:“鄭述祖,字恭文,滎陽開封人。祖義,魏中書令。父道昭,魏秘書監。”[2]鄭道昭之父爲鄭義。《魏書·列傳第四十四》《北史·列傳第二十三》中有鄭義傳。据传文可知,鄭義曾任北魏中書侍郎、安東將軍、兖州刺史、秘書監,受封平昌男、滎陽侯、南陽公等。史書傳文記載與碑文中的信息相合,結合材料考得碑文中的相關内容應爲:“述祖,字恭文,滎陽開封人,即魏安東將軍、□□□□□□□南陽公義之孫,鎮北將軍、秘書監、青□□□□□□□公道昭之第三子也。”

流傳於世的其他有关鄭述祖、鄭道昭的碑刻,主要是鄭氏父子在光州雲峰山、天柱山、大基山上篆刻的一系列石碑石刻,統稱“雲峰刻石”,考其碑文,亦可補《夫子廟碑》的信息。雲峰刻石中的《中書令鄭義碑》《鄭述祖重登雲峰山石刻》《鄭述祖天柱山銘》三石對此有極大的參考價值。《中書令鄭義碑》(简称《鄭義碑》)又叫《鄭文公碑》,是稱頌鄭義德政之刻,碑文首句爲“魏故中書令、秘書監、使持節督兖州諸軍事、安東將軍、兖州刺史、南陽公鄭君之碑”[3],記載了鄭義的主要官銜;文中詳細記述了鄭義的生平,還記載了鄭義出使宋時與孔道均論樂一事,史傳不載,可據此補其闕。《鄭述祖重登雲峰山石刻》《鄭述祖天柱山銘》則是鄭述祖游覽雲峰山、天柱山時回憶少時與父同游而刻的緬懷之作。述祖十一岁時跟隨時任光州刺史的道昭游雲峰山、天柱山,并刻詩碑;等到述祖做光州刺史時,故地重游,觸景生情,對石哀慟,遂刻石志之。其中,这两碑中的时间记录为“大齐河清三年五月”和“大齐天统元年岁次乙酉”,则《夫子庙碑》首句应为:“□大齐乾明元年岁次庚辰。”另外,碑文云:“使持節都督光州諸軍事、□□大將軍、儀同三司、光州刺史鄭述祖,字恭文,即魏鎮北將軍、秘書監、青光相三州刺史文恭公滎陽道昭之子。”[4]“天柱山者,即魏故通直散騎常侍、中書侍郎、國子祭酒、秘書監、青光相三州刺史先君文恭公之所題目。”[5]從碑文中可以看出,立碑者或是想借石留名,因而事無巨細地列出了人物名號,我們可據此獲知鄭氏刻碑的碑文體例和人物常見名號。依此類推,《夫子廟碑》的相關内容可完整地補充爲:“述祖,字恭文,滎陽開封人,即魏安東將軍、兖州刺史、中書令、南陽公義之孫,鎮北將軍、秘書監、青光相三州刺史文恭公道昭之第三子也。”

關於鄭氏父子的碑作,學界對雲峰刻石的關注較多而對《夫子廟碑》的關注較少。實際上,厘清《夫子廟碑》的情况對研究雲峰刻石的情形大有裨益。雲峰刻石,尤其是《鄭義碑》的書丹者爲誰,學界一直莫衷一是。書法學家多認爲《鄭義碑》乃是鄭道昭所書,代表了道昭的書法水準。因此,該碑在清代時受到學界追捧,成爲中國書法史上的名碑之一。包世臣《藝舟雙楫》説:“‘鄭文公碑’字獨真正,而篆勢、分韵、草情畢具。”[6]葉昌熾《語石》甚至因此評價道昭説:“北朝以鄭道昭爲第一。”“余謂鄭道昭,書中之聖也。”[7]但也有學者認爲,此碑并非道昭所書,因爲碑尾記曰:“故吏主簿東郡程天賜等六十人仰道墳之緬邈,悲鴻休之未刊,乃相與欽述景行,銘之元石,以揚非世之美。”[8]此語表明,該碑乃是程天賜等人刊刻的。

首先,我们來對比雲峰刻石的另外兩石《鄭述祖重登雲峰山石刻》(简称《重登雲峰山石刻》)與《鄭述祖天柱山銘》(简称《天柱山銘》)。《重登雲峰山石刻》中有鄭道昭、鄭嚴祖的名號。一般而言,本人不會直呼其父、其兄之名;提到述祖用“公”的稱呼,若述祖所爲則不会自稱爲“公”,其表達方式是第三人称;《天柱山銘》中直説“鄭述祖作”,提到述祖用“余”,對鄭義、鄭道昭不直呼其名而稱文貞公、文恭公,其表達方式是第一人稱。《天柱山銘》中多有贊揚道昭之辭,是述祖對道昭德政的贊美之作;《重登雲峰山石刻》更多的是叙事,記録述祖任光州刺史時,對左右僚屬回憶隨道昭游覽雲峰山的情形,山上有道昭舊迹,“遂率僚佐同往游焉,對碣觀文,發聲哽塞,臨碑省字,與言泪下”。《掖縣志·古迹》中説,其乃“萊人刻石紀事”,分析碑文内容可知,確應如此。(www.xing528.com)

《夫子廟碑》亦是此種情形。首先,碑文中提到述祖時用“公”的稱呼,還直呼鄭義、鄭道昭的名字,可見此碑文如《重登雲峰山石刻》一樣,不是述祖所撰的。其次,碑文中有“閣之……來游……既罷乃睹兹廢……嗟嘆久之乃顧謂□□曰豈是……即命工人重爲鎸……備言其美率東椁之豪□以終其……祠堂□有碑記……存因□□□刊微……二十日訖功”[9]幾句,由碑文内容的表達方式可以看出,這應是第三人紀事。句中缺字很多,從隻言片語及其他碑文的内容特色中,或可推知事件的大致經過:道昭曾拜謁孔廟,并刊碑以記;其後,述祖任兖州刺史時,亦率衆到孔廟拜謁,并訪其父遺迹,觀其已經廢壞,感嘆良久,即命工人重新鎸刻,左右隨行美其事,遂刊此碑以記之。因此,《夫子廟碑》應當是跟隨述祖謁廟的門下、故吏或者郡人撰文立碑的。

我们再來看《鄭義碑》。碑文稱鄭義爲“鄭君”而非文貞公或文公,提到道昭時直呼道昭而非用“余”。由此可知,碑文并非需要避諱的道昭所撰。而且,文中説其二人“父官子寵,才德相承,海内敬其榮也”,顯然是第三人贊揚鄭氏父子之言,若道昭自作则不會如此直白的自誇。再者,上文引用的碑尾語句,已明確表明此碑乃是程天賜等人刊刻的。對於這種情况,王昶在《金石萃編》中解釋説:“雲峰山鄭道昭刻其父文公德政而托名於故吏程天賜也。”[10]他認爲碑中雖題名程天賜,却是道昭假托之名,實則仍是道昭所爲。然而實際上,漢魏六朝時期,門下、故吏、郡人爲名人立碑是很常見的事情。比如,《北海相景君銘》爲門下書佐等人所立,《博陵太守孔彪碑》爲故吏十三人所立,《魏兖州賈使君之碑》爲義主翟旭仁等所立,《魏魯郡太守張猛龍碑》爲諸郡人所立,《西門豹祠堂碑》爲趙郡王高叡等所立。有門下、故吏、郡人等爲名人立碑應當是一件比較榮耀的事情,所以此種碑刻在金石著作的記載中不勝枚舉,可見属於一種社會常態。因此,故吏程天賜爲鄭義立碑是合情合理的,而不必將之强加於道昭身上。不過,此碑刻於道昭任光州刺史時的屬地,應是在道昭的默許或者親自主持下刊刻的。

由上可知,《天柱山銘》是鄭述祖之作,《鄭義碑》《夫子廟碑》《重登雲峰山石刻》实是其門下、故吏、郡人等所作,并非道昭、述祖本人的書法作品。這些碑都是在两人任職時的屬地中刊刻的,應是在其默許或者親自主持下完成的,也可算作鄭氏父子碑作内容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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