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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三條疏釋-宋督弑君与夷及大夫孔父

时间:2023-11-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此,我們不妨先述《左傳》對“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條的解讀,以見其“本事”。然而,《左傳》對於“宋督弑其君”之事的叙述,并非始於與夷與孔父君臣關係的角度,而是引入“孔父之妻”,作爲“宋督弑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的伏筆與觸因。

《傳》三條疏釋-宋督弑君与夷及大夫孔父

(一)《左傳》以“事”解經

在《春秋》三《傳》中,《左傳》以叙事完備著稱,《漢書·藝文志》稱其“論本事而作傳”。在此,我們不妨先述《左傳》對“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條的解讀,以見其“本事”。

早在隱公三年,《左傳》就將孔父、與夷繫聯在一起。隱公三年“八月庚辰,宋公和卒”,《左傳》曰:

宋穆公疾,召大司馬孔父而屬殤公焉,曰:“先君舍與夷而立寡人,寡人弗敢忘。若以大夫之靈,得保首領以没,先君若問與夷,其將何辭以對?請子奉之,以主社稷,寡人雖死,亦無悔焉。”對曰:“群臣願奉馮也。”公曰:“不可。先君以寡人爲賢,使主社稷,若弃德不讓,是廢先君之舉也,豈曰能賢?光昭先君之令德,可不務乎?吾子其無廢先君之功。”使公子馮出居於鄭。八月庚辰,宋穆公卒。殤公即位。君子曰:“宋宣公可謂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饗之,命以義夫。《商頌》曰:‘殷受命咸宜,百禄是荷。’其是之謂乎!”[5]

由上可知,宋宣公傳位於其弟,是爲宋穆公。宋穆公去世前囑托孔父輔佐宣公之子與夷即位。孔父却稱群臣願奉宋穆公之子公子馮爲君,但宋穆公不允,最終立與夷爲君,并使公子馮出居鄭。易言之,孔父原希望輔佐公子馮,最終遵守宋穆公臨終之托而輔佐與夷。然而,《左傳》對於“宋督弑其君”之事的叙述,并非始於與夷與孔父君臣關係的角度,而是引入“孔父之妻”,作爲“宋督弑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的伏筆與觸因。

桓公元年傳云:“宋華父督見孔父之妻於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艷。”[6]桓公二年傳又云:“春,宋督攻孔氏,殺孔父而取其妻。”[7]其又云:“公怒,督懼,遂弑殤公。君子以督爲有無君之心而後動於惡,故先書弑其君。”[8]我們可以發现,《左傳》在解釋此條經文時,爲宋督、孔父之事加入了一個“孔父之妻”的角色。結合上下文可知,《左傳》“叙事”中上演了一出因孔父之妻而引發的弑君叛亂事件。宋督爲奪取孔父之妻而攻殺孔父,繼而引發“公怒,督懼”,最終引發宋督走上弑君之路。統觀《左傳》所述可知,如若孔父之妻并非“美而艷”,那麼宋督可能就不會艷羨之而殺孔父,也就不會走上弑君之路。又或者説,如果宋督没有遇見孔父之妻,那麼這場弑殺可能就不會發生了。總之,《左傳》將宋督弑君的直接原因指向了孔父夫妻,并通過鋪陳事件原委,指出孔父先被殺,但“君子以督爲有無君之心而後動於惡,故先書弑其君”。

《左傳》的叙事并未就此完結,桓公二年傳文又云:“宋殤公立,十年十一戰,民不堪命。孔父嘉爲司馬,督爲大宰,故因民之不堪命,先宣言曰:‘司馬則然。’已殺孔父而弑殤公,召莊公於鄭而立之,以親鄭。”[9]不到六十字的傳文,描绘出一場驚涛駭浪般的政治鬥争。擔任太宰之職的宋督誣蔑孔父,將十年十一戰的罪名安放在擔任司馬之職的孔父嘉身上,遂引發“殺孔父而弑殤公”。宋督還召回在鄭的公子馮,并立其爲莊公。宋國内的這場政治鬥争繼而引發“公會齊侯、陳侯、鄭伯於稷,以成宋亂”[10]的諸侯國之間的政治角逐與利益分配。

《左傳》從隱公三年開始將孔父與與夷聯係在一起,經過桓公二年孔父之妻與宋督的不期而遇,由殺孔父而弑君,记述了一段“宋督弑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的完整叙事,從而使《春秋》短短十三個字的經文演變成一段首尾完具的歷史叙事。就此而言,《左傳》使《春秋》之事更爲完備、明確,也更加波瀾壯闊。

(二)《穀梁》以“文”解經

如果説《左傳》是“以事解經”的話,那麽《穀梁》則是“以文解經”的。《穀梁》云:

桓無王,其曰王何也?正與夷之卒也。孔父先死,其曰及何也?書尊及卑,《春秋》之義也。孔父之先死何也?督欲弑君而恐不立,於是乎先殺孔父,孔父閑也。何以知其先殺孔父也?曰,子既死,父不忍稱其名;臣既死,君不忍稱其名,以是知君之累之也。孔,氏;父,字,謚也。或曰,其不稱名蓋爲祖諱也。孔子,故宋也。[11](www.xing528.com)

《穀梁》傳文分爲前后兩個部分,其中前半部分傳云:“桓無王,其曰王何也?正與夷之卒也。”這段話是説桓公在位的十八年間,只有桓公元年、二年、十年與十八年書王,其他十四年都不書王。《穀梁》在桓公元年“春王正月”处釋云:

桓無王,其曰王何也?謹始也。其曰無王何也?桓弟弑兄,臣弑君,天子不能定,諸侯不能救,百姓不能去,以爲無王之道,遂可以治焉耳。元年有王所以治桓也。[12]

桓公弑其兄隱公,即位不正,因此終桓之世,除了幾處特例外,皆不書王。桓公元年“謹始”而書王,桓公十年“正終生之卒也”[13]而書王,桓公十有八年書王,范甯注云:“此年書王,以王法終治桓之事。”[14]桓公二年书王的原因是“正與夷之卒也”,亦屬於特例。與夷乃宋國國君,“正與夷之卒也”其實也是説明無論在何種情况下,臣弑君都不正。對於《穀梁》來説,經文書王與否,已經昭示著强烈的褒貶意味。换言之,《穀梁》對宋督之褒貶不用藉助叙事來鋪陳其意義,由書王與否就已知書寫者的褒貶意味。

《穀梁》對經文後半句“及其大夫孔父”釋云:“書尊及卑,《春秋》之義也。”[15]《穀梁》選擇經文的連接詞“及”字作重點分析,將其視爲地位尊卑之表述。因此,《穀梁》此處也非通過叙事來鋪陳意義。

當然,《穀梁》并非没有情節之勾勒,傳文接著稱“孔父之先死何也?督欲弑君而恐不立,於是乎先殺孔父,孔父閑也”[16]。傳文指出宋督弑君之前先殺了孔父,即孔父因捍衛宋君而死。然而,《穀梁》這段叙事又何所依據呢?《穀梁》在這句之後,接著提問:“何以知其先殺孔父也?”答曰:“子既死,父不忍稱其名;臣既死,君不忍稱其名,以是知君之累之也。”[17]《穀梁》之所以認爲孔父先與夷而死,是從經文本身中“孔父”這一稱呼而來的。《穀梁》認爲孔父之“父”是字,以字爲謚,説明孔父先於其君與夷而死,纔使得與夷不忍稱其名。因此,《穀梁》并未有確切的史實可證明孔父先死,僅通過孔父這一稱呼推測而來。《穀梁》最後還載有“或曰,其不稱名蓋爲祖諱也。孔子,故宋也”[18],此處引用“或曰”就説明傳文本身對以字謚推測經文之旨還不確定或存有争議。綜上可知,《穀梁》釋經并不是根源於實際發生之春秋史實,而是緊扣《春秋》經文的遣詞用語及其書法進行推闡的。

(三)《公羊》以“例”解經

尋“例”以解經也是諸家探求《春秋》大義常用之法,《左傳》《穀梁》對此條分别以事、以文爲側重來解經,對“例”却并没有涉及太多。就此條之“例”而言,《公羊》似更爲完備、嚴密。《公羊》云:

及者何?累也。弑君多矣,舍此無累者乎?曰有。仇牧、荀息,皆累也。舍仇牧、荀息無累者乎?曰有。有則此何以書?賢也。何賢乎孔父?孔父可謂義形於色矣。其義形於色奈何?督將弑殤公,孔父生而存,則殤公不可得而弑也,故於是先攻孔父之家。殤公知孔父死己必死,趨而救之,皆死焉。孔父正色而立於朝,則人莫敢過而致難於其君者,孔父可謂義形於色矣。[19]

統觀傳文,《公羊》直接從釋“及”字切入,由“及”的釋義“累也”,進而引出孔父之“賢”;再由“何賢乎孔父”,引出“督將弑殤公,孔父生而存,則殤公不可得而弑也,故於是先攻孔父之家”的情節。概言之,公羊家建構了一個正色立於朝的孔父形象,宋殤公的生死係於孔父之存否,因此“孔父生而存,則殤公不可得而弑也”,宋督必先殺孔父纔能够弑殤公。公羊家展现了宋殤公與孔父這對君臣命運生死與共的關係,也正是在這樣的關係下,君需要依“正色立於朝”的臣來存於世。這樣一来,作爲臣的孔父自然成爲公羊家褒揚的重點,也即傳文解釋的重點。然而,宋督爲什麼要弑殺殤公,如何殺殤公,爲何孔父立於朝就無人敢致難其君?這些具體的情節《公羊》并没有試著給出解釋,可以説,《公羊》只是建構了一個“及”者之“例”。

儘管《公羊》里有故事情節的叙述,但其只是爲了解釋經文書“及”之例,而非以此展示宋督弑其君的歷史場景。就《公羊》而言,對《春秋》經義起著决定性作用的乃是《春秋》經中的“及”字。“及者何?累也”,聯貫君與大夫之間的“及”字表述,就已昭示著“及”字之後的大夫被“及”字之前的君所累,赴君難而死的事實。傳文指出在孔父、仇牧、荀息之外仍有受累之大夫,然而這三人之所以被寫進《春秋》并用“及”字表示,是因爲其“賢也”,“賢也”也正是《公羊》對《春秋》大義之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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