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试运行的目的在于,通过用户对软件的实际使用,尽可多地发现软件在功能实现和运行性能方面的潜在问题。项目承建方在完成了基础教育应用软件的开发建设任务后,需要提请教育用户代表开展全面试运行工作,以验证刚刚开发完毕的软件系统是否达到了建设预期。
但是,在同意启动试运行之前,教育用户代表应坚持要求承建方必须按照软件开发规范,完成软件的功能性和非功能性测试,并及时修复经测试发现的各类系统缺陷。至少,软件承建方应该通过编写测试用例,对所有业务功能进行遍历测试。同时,还应借助测试工具,对包括软件响应速度、并发处理能力等在内的系统技术性能进行全面检测。这里需要指出的,对于以迭代模型为软件开发模式的项目建设而言,虽然每一个迭代都进行了阶段性单元测试和试用。但是,当软件全部开发完毕后,同样必须对软件系统实施集成测试和开展整体试运行。
项目承建方对用户在试用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软件问题,应及时梳理分析、及时整改修复,并同步跟进软件被修改部分的回归测试工作。随着软件试用的推进和深入,教育最终用户必然会基于真实的使用体验并结合实际的工作情况,对新开发的基础教育应用软件的功能构成、业务流程、实现方式等原先已经确定的建设需求,提出新的调整和修改意见。此类变更需求在基础教育软件项目的开发实施过程中会经常发生且不可避免,如何正确对待与处置这类变更需求,还需要教育用户代表和项目承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协商解决。(www.xing528.com)
需要注意的是,教育用户代表在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软件试用之前,必须就项目承建方刚开发完成的基础教育应用软件系统是否具备了试运行条件,进行认真复核与确认,应尽力避免因软件试用情况不佳,而导致软件不被接受和使用的不利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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