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5.1 Revit 平面示例
平面中,凡是结构承重并做有基础的墙、柱均应编轴线及轴线号;用粗实线和图例表示剖切到的建筑实体断面,并标注相关尺寸,详图需要表达构造层次;用细实线表示投影方向所见建筑构件(见图5.1)。
(1)剖切符号
《深度图样》规定,底层平面标注剖切线位置、编号及指北针。《统一标准》规定,剖视的剖切符号应由剖切位置线及剖视方向线组成,也可采用国际统一和常用的剖视方法。Revit 中的剖切符号采用国际通用的带有索引号的剖切符号(见图5.2)。平面里的剖切符号与剖面视图相互关联,在软件中可通过直接双击跳转到相应界面,并且剖切高度包含的平面中会自动显示其剖切符号,而不需要在首层平面定位剖面位置后,再到对应目标楼层查找。
图5.2 Revit 平面剖切符号
(2)详图索引
《深度图样》规定,平面需标注有关节点详图或详图索引号。《统一标准》规定,索引符号是由圆和水平直径组成。索引符号上半圆中应注明详图编号,下半圆中应注明图纸编号。若索引出的详图采用标准图,应在索引符号水平直径延长线上加注标准图册编号。Revit 详图索引注解元件中包含详图编号及图纸编号信息,索引详图只有被置入某一图纸后,才能编辑其详图编号,索引符号会自动显示该编号及图纸,即使平面与索引图处于同一图纸,详图索引中也会显示该图纸的编号,而无法像图5.3 示例(b)中一样,当索引处的详图在同一张图纸内时,用细实线代替图线编号。标准图册编号可通过文字注释添加。(www.xing528.com)
(3)墙体核心层表达
墙体的平面图习惯表达为显示核心层,并用粗实线显示墙体断面,详图需要表达构造层次。显示构造层次信息与否与视图详细程度有关,“粗略”模式下,不会显示构造层次,只显示墙体总体厚度轮廓;“中等”及“详细”模式下,会显示构造层次信息。Revit 中墙体构造层的数量、名字、厚度、材料都可以根据项目要求进行具体而细致的定义,却无法做到只显示核心层。比较优化的地方在于可根据墙体类别及构造层次定义剖切样式,方便分析及表达的需求。
图5.3 Revit 平面详图索引
(4)楼梯剖切符号
《统一标准》规定楼梯平面剖切符号应位于距楼层标高1~1.2 m 处并与墙面呈60°。剖切高度由视图范围中的剖切面高度决定,剖切符号则由类型属性中剪切标记类型决定,可选择单锯齿线或双锯齿线,截面线角度也可自由调节(见图5.4)。其余踢面踏面突沿等的显示与否、显示形式也都可以通过子类别分别控制,并且所有这些设置也可如实反映到其他视图。
图5.4 Revit 平面楼梯剖切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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