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宗族的内部组织能力是有可能从几个方面呈现出来的。其中一个重要的考察点莫过于该宗族的子弟在命名上的行序问题。行序原则要求族内同一个辈分的子弟都采用共同的命名标签和规律。而随着宗族不断地繁衍,男性人口自然会在正常的情况下持续增加,那么在为子弟命名时对于行序的执行,也必然考验宗族的内部组织能力。一个组织涣散并且没有任何足以规范和约束各个家庭的行为的宗族,自然无法要求所有家庭在为子弟命名时必须遵守该宗族的行序原则。换言之,这样一个内部组织无力的宗族也往往是一个弱势的宗族。反之,如果一个宗族即使族内生齿日繁,却都还能维持一个全族性的共同行序规律,那么该宗族必然是一个具有一定的内部组织能力,而且拥有可以左右族内各个家庭的不同事物的资源之强势宗族。
因此族内子弟命名是否依照族内的行序规律是考察宗族实力,尤其是其内部组织能力的有效指标。中外学者在研究宗族时也不约而同地注意到行序问题。例如Susan Naquin在分析明清时期河北永平地区的某个王氏宗族时就指出同宗族人遵循行序的程度可以反映族内一定的合作关系以及共有的认同感。而当一个系统化的行序规律在她所考察的王氏宗族中瓦解时,她认为那正是该宗族在明清改朝换代之际由盛转衰而且四散的时候。之后,各支派之间对于行序的坚持不同。有的完全没有遵守任何行序原则的迹象,有的独自开始了自己的一套行序规律。而坚守宗族原有行序规律的一支正是政治与经济力量较强,社会地位较高的一支。因此行序规律的坚持与否和某些支派是否还有提高社会地位的计划和他们在这一方面的成功息息相关。[1]
在Evelyn Rawski所研究的陕西杨家沟马氏中,她也同样强调宗族内部对于行序规律的遵循是足以反映其认同感的。实际上,她所研究的马氏虽然并没有任何宗祠或族产,但是分析其行序原则却可以是判断这些人是否同属一个宗族的途径之一。当然,该马氏族内的同一辈分子弟并不一定都共享一个序字。[2]William Rowe在讨论汉阳地区的宗族时,也同样以宗族对于字派的运用作为其有意识地从事宗族建构活动的证据。[3]
除了宗族的认同感或者向心力之外,行序是否规律对于我们研究一个宗族的历史主要还是在宗族的内部组织能力上。而宗族本身的内部组织之强弱自然也是该宗族整体实力的重要标志。至少行序规律的情况可以反映宗族在组织能力或者结构上的变化。钱杭认为“通过对这组文字的持续使用,可以反映宗族结构在一个时期内的稳定程度。反之,如果既定的行辈字号从某一世代起发生了或中断或重编之类的变化,就意味着宗族结构从那时起出现了分化;其动态的改变轨迹,在一定程度上记录了宗族的变化过程”。[4]当然,南北宗族在行序上所坚持的力道或许也不一样。例如在浙江“大量证据表明,明代以县为范围形成分支的同族集团,往往仍旧维持着统一的行辈字号”。[5]而在明代和洪洞刘氏同属山西平阳府的河津薛氏基本上在明代中后期也开始出现不规律现象,尤其是在同一世代的族众突破百人之后。[6]
洪洞苏堡刘氏是本文进一步考察的对象。而要有效地通过行序问题来分析苏堡刘氏的内部组织能力乃至该宗族的整体实力,就必须对其各个世代的男性人口和命名情况加以统计。要完成这个任务的唯一途径就是整理其家谱中的《世系图》的资料。[7]表1就是苏堡刘氏各个世代的男性人口的统计和实际命名情况的整理。
表1 山西洪洞苏堡刘氏各世代男性人口与命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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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难发现,随着人口的增加,苏堡刘氏基本上并没有能力维持一个统一的行序规律。从这个角度观察,则苏堡刘氏无疑是一个内部组织涣散,而且整体实力每况愈下的宗族。这和我通过分析其从清初到民国年间的6次修谱活动所得到的结论是一致的,即这个宗族虽然曾经有过不错的政治和经济表现,否则一开始也不会有撰修宗谱这样的试图将族人组织起来的行动。但是随着物换星移和生齿日繁,这个宗族越到后来就越无法轻松地重修族谱,所以其实力无疑是呈下降趋势的。[8]
另一方面,在整理出来的统计数字中,在一个世代内,某一种行序规律是有可能在某一特定的情况下发挥主导性的功能的。例如在第十世中,以“永”字行序的人数约占该世代总男性人口的24%左右,而且这个规律是第十世中最多人遵循的。进一步分析后发现,第十世中的“永X”们其实都是属于第四支的子弟。换言之,宗族整体上也许实力不强,所以无法维持全族的行序规律,但是族内不同支派因为诸如人数比较少,分支的认同感比较强烈,分支的共祖相去未远等,甚至可能是因为某一些支派的政治与经济实力比较强劲等原因,而出现一种次结构上的高度向心力。因,此在长房相对式微后,苏堡刘氏在清末同治和光绪年间的2次修谱都由第四支的子弟主导,就绝对不是偶然的。
宗族内部的组织能力有2个方面是需要考虑的:一个是宗族的实力本身,另一个是每一个世代男性人口的实际数目。实力越强,宗族的行序规律就更有系统,并且更能主导个别世代的命名情况。但是这样的考察要注意的是一个比例问题,而不单单只是直接地依据遵循行序规律的人数进行分析。假设在一个虚构的例子里,第五世代有30人严格依据族内的行序规律,而第六世代有40人,这样的数据本身不能说明宗族的内部组织能力是加强了。因为如果宗族的男性人口从第五世代到第六世代总共翻了一番,那么宗族行序的能力实际上是衰弱而非加强了。
但是,在一个内部组织能力相对薄弱的宗族中,各种命名的现象是多样而复杂的。有一些命名形式确实是宗族的行序规律,有些却只是某个核心家庭的命名选择。所以,如果某宗族在某个世代中拥有100位男性族人,其中有60人使用同一个行序原则,其余的40人呈现另外10种不同的现象,那么,左右60人的命名规律极可能就是宗族的行序原则,或者至少可以说是该世代中最普遍的序字。这个序字的意义和族内某一个核心家庭为自己的3个孩子所使用的共同命名规律是不可以相提并论的。由于我们不应该予以所有的命名现象一个相等的地位,所以要了解这样的一个宗族的内部组织能力,其中一个选择就是只锁定该宗族每个世代中最普遍序字在该世代总男性人口中的比例。通过对不同世代的最普遍序字的影响力度的比较,我们就可以推论该宗族的内部组织能力的发展历史。
接下来,本文将进一步以苏堡刘氏为例加以说明。苏堡刘氏的内部分化,即四支的岔分,是以第三世的4位兄弟为各自的起点。到了第五世,刘氏家族人口虽然不多,行序还有一些脉络可循,但是并不一致。这时候应该尚未有创建宗族的具体措施。到了第六世,则出现了一个几乎为同世代所有人遵循的序字(如)。可是这样的统一性到了人口几乎翻了一番的第七世中就消失了。如果以宗族整体人口中有影响的序字来看,第七世中最明显的共同序字(进)影响了族中49%的男性人口之命名。到了第八世,人口继续增加,而最有影响的序字分别占40%(天)和28%(洪)。在这个宗族早期男性人口相对比较少的世代之间,我们发现其宗族内部组织能力虽然只是昙花一现地呈现过一次辉煌的成绩,但是之后的最普遍序字还是可以影响将近一半的男性人口。这也许和当时族内的人口相对稀少有比较直接的关系,而不一定是宗族实力的体现。(www.xing528.com)
第九世的苏堡刘氏男丁终于突破百人界限,可是行序规律也应声瓦解。最普遍的序字(维)只能左右21%男丁的命名。到了第十世,除了第四支强劲的表现外,最普遍的序字(万)也是仅仅影响了20%的男丁的名字。第九世和第十世除了第四支的强化外,宗族的整体表现算是平稳而没有太大的改变。但是我们知道苏堡刘氏首创宗谱正是由第十世的子弟完成。虽然同一世代内的个别族兄弟的年龄可能相差非常远,但是我认为我们还是可以笼统地将一个世代大致上当成某一个历史时段来分析。所以第十世也正是苏堡刘氏在政治和经济上表现都不俗的年代,也是他们创修族谱以完成收族目的的年代。所以到了第十一世,虽然刘氏男丁突破了200人,该世代最普遍的序字(自)却为52%的男性族人(之长辈)所遵守。人口数字的增长没有带来行序规律的进一步减弱。那么这更为强劲的表现就无疑是苏堡刘氏内部组织能力在当时有所加强的体现了。
到了十二世,苏堡刘氏的男性人口逼近300人,最普遍序字的使用率下降至30%(既),但是排名第二的序字的使用率是19%(梦)。这使得情况更为复杂。以宗族整体而言,其内部组织能力仿佛有所下降。但是其实更似次层结构上的分化,因为这两个序字基本上只为长房和第二支所遵循。情况在第十三世进一步恶化。随着男性人口突破300人,第十三世最普遍的序字仅分别各占10%(秉、登)。第十四世的最普遍序字为22%(文),回到了第九和第十世的水平。
第十五世以后的情况就需要进一步说明和分析。到目前为止,我们假设苏堡刘氏既然有编撰宗谱以收族的动作,其对于行序的要求自然也和一般宗族相同。但是在刘氏宗谱的资料中,我们掌握得到的是他们实际的命名和行序历史,却不清楚各个世代的指定序字为哪些。因此我们只能利用最普遍序字来作为分析的对象。但是在第十五世后,各个世代应该遵循的序字在宗谱中是明确列出的。
该宗谱《新谱凡例》所关注的其中一个问题就是子孙命名时没有避讳先人名字。其谓“宗谱旧例有避名讳之条。皇皇祖训,百世是遵”。当然,没有避讳的事件不少,所以“当宗谱未修以前,容有犯前人之讳者,勿得藉为口实”。现在宗谱重修完善,以后族人自然都有所参照。因此“嗣后为子孙命名,先阅世系图,考检其未有之名以命之”。而十五世后的序字也明确列出。《凡例》谓“兹选定十字,曰:衍乃以曜令、将建纪远传。自十五世起,每世用一字以立宗派之名”。如此一来,“庶几因名字而辨尊卑,因尊卑而知趋避”。[9]
可是实际的情况却不会因此而突然改变。洪洞苏堡刘氏的第十五世是其行序规律最为混乱的时期。此世代的最普遍序字仅占总男性人口的9%(克)。而这个刘氏历史上最低比例的最普遍序字甚至不是宗谱明确列明的“衍”字。这个指定的序字仅有区区3%的使用率。十六世的情况也不见转机。该世代的最普遍序字的比例有所回升,达16%(钟)。但是这个回升也许是因为到了第十六世,苏堡刘氏经历了自有宗族纪录以来第一次男性族人人数的下降,而且跌幅近30%。所以这个回升是因为宗族内部组织能力的提升,还是因为宗族人口的减少,就比较难判断了。无论如何,关键是第十六世原本应该遵循的序字(乃)的使用率和第十五世一样,只有3%。可见个别支派的次结构组织能力纵使有所加强,宗族整体的向心力和宗族领袖执行既定家规的能力都不见改善。到了第十七世,苏堡刘氏的男性人口进一步减半,而这时最普遍序字和指定序字第一次统一起来,占23%(以)。在宗谱世系图的记录中,第十八世的男性人数只有上一世的三分之一。而这时,也是指定序字的最普遍序字的使用率为27%(曜)。在一定意义上,随着宗族男丁的减少,宗族领袖在行序问题上的执行能力有所增强。这或许也和他们积极希望达到行序统一的目的有关。
行序或者行辈是一个宗族辨别世代的前后尊卑的重要手段。行序能否有效执行也反映了宗族内部组织能力的强弱。中国南方普遍存在内部结构紧密,而且拥有不少共同祖产的宗族。这些宗族高度重视行序的规律,也展示执行上的能力。中国北方的宗族之情况就比较复杂。
本文的目的其实有二:一是在方法上实验利用宗谱世系图中的行序资料来考察宗族内部的组织能力;二是在内容上以山西洪洞苏堡刘氏为具体考察对象作为北方宗族的一个案例。方法上还有许多可以改善的地方,内容上则无疑比较集中。苏堡刘氏虽然也有编撰族谱以收族的努力,却绝对不是南方式的强势宗族类型。其在行序上的表现让我们发现在整体宗族的表现之外,也不应该忽略宗族内次层结构的情况。同时,宗族内部组织能力的强弱也和宗族人口的多寡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但是宗族领袖在某个时段推行的强化组织的努力,即使往往不会完全成功,却还是可以让我们看到其一定的影响力。宗族领袖主观上的意愿虽然可以对宗族的生态有所影响,但是恐怕在缺乏相应的客观环境的配合下,其局限性还是无法突破的。
(原载王岳红主编:《谱牒学论丛》第3辑,三晋出版社2008年版,第141-152页)
[1]Susan Naquin,“Two Descent Groups in North China:The Wangs of Yung-p’ing Prefecture,1500—1800”,Patricia Ebrey and James Watson,eds.,Kinship Organization in Late Imperial China,1000—1940(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6),pp.222-223.
[2]Evelyn S.Rawski,“The Ma Landlords of Yang-chia-kou in Late Ch’ing and Republican China”,Kinship Organization in Late Imperial China:1000—1940,pp.253-259.
[3]William T.Rowe,“Success Stories:Lineage and Elite Status in Hanyang County,Hubei,c.1368—1949”,Joseph Esherick and Mary Rankin,eds.,Chinese Local Elites and Patterns of Dominance(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0),pp.72-73.
[4]钱杭:《血缘与地缘之间:中国历史上的联宗与联宗组织》,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224页。
[5]钱杭引述上田信:《血缘与地缘之间》,第226页。上田信:《地域と宗族:浙江省山间部》,《东洋文化研究所纪要》1984年第94期,第115-160页。
[6]Koh Khee Heong,“East of the River and Beyond:Xue Xuan(1389—1464)and the Hedong School”(Ph.D.dissertation,Columbia University,2006),pp.95-99.
[7]在统计时,本文所使用的主要是《刘氏宗谱》的《世系图》,并辅以其《世系籍贯》。见《刘氏宗谱》,《中华族谱集成》,第426-796页。我也要借此机会感谢本系博士生陈舜贞女士在整理工作上予以我的协助。
[8]许齐雄:《论山西洪洞苏堡刘氏从清初到民国时期的六次修谱》,王岳红主编:《谱牒学论丛》第2辑,山西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22-134页。
[9]《刘氏宗谱》,第3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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