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接着讨论章懋对他自己的仕途的态度。章懋认真对待其在福建的工作。读者比较熟悉明代中国对海外贸易的诸多限制,但来自诸如琉球这样的外国的使节是被允许在进贡的物品之外携带方物售于地方商贾的。但是一旦有商贾购得这些舶来品,由于并没有针对买方的明确条文,所以买家们在理论上是可以被告以通番之罪并且没收其货物的。章懋同情这些地方商贾的处境并上报巡抚。他指出允许远人贩卖其货,却禁止商贾购买,最终获利的将是势要和巡捕的执行者。这非但对国家无益,而且陷商贾为罪犯。考虑到福建的财政问题和日益增加的行政开销,章懋建议正式将这种贸易合法化,并对之征税。在得到批准后,章懋“十一而税焉”。这百分之十的税收不只是“足公用”,而且“民间一切科派之扰,廓然为之一清”。[62]
此一措施显然有益于福建省的财政和一般商贾,甚至是外国商人。原本存在的势要之家和地方官员勾结获利的关系无疑遭受了打击。值得留意的是,早在15世纪中期,就连一个像章懋这样的理学理想主义的官员,也愿意将海外贸易视为一种既可解决政府财政问题,也可以为一般商贾提供获利机会的途径。
两个月之后,章懋再次面对另一个经济问题。之前,福建境内多个县的银矿是将矿税上缴内库的。但是一旦矿产下降,那些银矿无法再交缴相关的税额,所以矿税的担子便被摊分到土地税中以便完成税额。当时传来福安山发现新的几处银矿,所以出现“群盗”(即非法开采者)聚集采矿,并且为争夺银矿而发生致命的武装冲突,结果必须“调集军民搜捕防守,民甚病焉”。
章懋指出“利之所在,人必争之”。而且“贼去而防守有月粮之费,贼至而调集又有行粮犒赏之烦”。如此一来“计其一岁之费,已倍蓰于银课之入”。因此章懋主张“莫若置之不守,而榜示于外,令民皆采”。同时委任廉洁干练的官员前往“坑口监临,但入坑者,皆报姓名。俟其出坑,计其每日所得,十分取一”。然后这些税银可以“收贮在官,以补诸县旧课之缺”。与此同时,“有复争者置罪”。据载“当事者是其言。乃闻于上。从之”。最终“其患遂息,民是以苏”。[63]章懋在福建的其他政绩包括了救荒、稳定粮价、巡视盐法、平定盗贼以及清狱等。[64]
章懋正是在福建任上通过书信和罗伦讨论乡约的问题。今天我们已经看不到罗伦的原信,但是从章懋答复的内容可以推测,一个核心的讨论重点是关于在乡约中动用赏罚的问题。章懋对此是持反对的意见的,他认为:
乡约之行,欲乡人皆入于善,其意甚羙。但朱、吕之制有规劝无赏罚。岂其智不及此?盖赏罚天子之柄,而有司者奉而行之。居上治下,其势易行。今不在其位,而操其柄已非所宜,况欲以是施之父兄宗族之间哉?[65]
对于章懋来说,乡约的加入与退出应该是自由的。他认为:“凡入约者,必其诚意感孚,革心向化而后可。”如果有人无法遵守乡约,即是“不能从,则当听其出约”。罗伦所论赏罚,是“欲假官府之权力,以必人之从己。殆非所谓显比之道也”。章懋接着引述了包括司马光和邵雍在内的著名历史人物感化乡里的事迹,以强调“君子之居乡,有不约而自化者”的论点。总之,乡约应该是一个自愿自发的组织,而不应该“强人以从约,重法以禁盗”。[66]
章懋在福建的地方官任上积极履行自己的职务,而对他而言,赏罚是属于国家的权柄,和儒学思想中由己的修身和改过是矛盾的。我们把这理解为章懋不愿意允许国家将权力的触角延伸到乡约的执行中,因为乡约毕竟是理学的产物。然而从另一个角度观察,章懋实际上是在阻止乡约的负责人窃取国家的权力。章懋的立场在当时是为许多人所赞同的。[67]
在福建3年任满之后,41岁的章懋以老疾和才不堪任为由第一次致仕归里。[68]身体状态不佳似乎确有其事,因为他连续几年都有发烧现象。[69]章懋侄子章拯也曾经提及其叔父在福建各地的巡视非常辛劳而且染上瘴疫,所以决意归里。[70]除了病情的原因,章懋弟子董遵(生卒年不详)认为布政使和章懋的其他上级官员在许多事情上对其多有掣肘。[71]唐钺(1531年举人)则认为他正直的老师章懋无法随众,同流合污。[72]
自1488年起便开始出现推荐章懋复出的奏疏,而章懋也积极地试图阻止复出这件事的实现。而5年之后,当时的南京吏部尚书、南京佥都御史等举荐。章懋于是去函都御史,除了重复当初致仕的几条理由之外,还强调“归田一十五年,今犬马之齿五十有六矣。蒲柳之质多病早衰,精神凋耗,心志健忘”。更何况“父母老疾,甘旨汤药乏人供奉,不可一时离侧。西山之景,人子之情,一喜一惧。若复贪荣求仕,非惟得罪名教,抑且有违法律。将何自立于世?”[73]奉亲之说自是真实,那年冬天,章懋母亲去世。[74](www.xing528.com)
8年之后,我们再次目睹新的一轮廷臣举荐章懋想方设法辞谢的循环。其所采用的理由和先前的一样。[75]如前所述,他甚至嘱咐门人董遵为之周旋,希望“仗诸公为之解围”。[76]在章懋的文集中,就收录了好几封他为此事拜托朋友们的书信。[77]
章懋拒绝复出的真正原因有哪些呢?健康也许是一个因素。他在成化十九年(1483)因为“四方从游者日众,门墙不能容”,所以“俾栖止于枫木山,相与论难”。[78]可是到了弘治十二年(1499年)又因为“艰于步履,不能往来枫山”,所以改而“授学于家”。[79]
章懋认为自己的退隐和教学是在理学可接受的传统之内的,因为他毕竟不是为了逃世。章懋其实视那种退隐为异端。[80]章懋致仕之后的生活颇为拮据。[81]因其盛名,途经兰溪县的士人或官员每每自县城来访。[82]但是贫困的章懋往往无力招待他们,饮食得由族人提供,因此也成了他们的负担。[83]较于拥有一定田产或者其他形式的财富者,章懋如果出仕的话,其状况也许会有所改善。[84]
我们从章懋门人姜麟(1487年进士)、唐龙(1477—1546)、章拯、董遵等人那里得知,即便致仕里居,章懋还是十分关心明朝的政治。[85]章懋依旧关心国事也会对时事发表意见。[86]他会因为得知有正直之士被重用或者调任更重要的职务,或是正面的政策被执行而雀跃。若事情正好相反,章懋便会陷入忧郁,甚至清夜焚香向天祈求国泰民安,希望皇帝亲贤臣远佞人。[87]因为章懋对朝廷和国家的持续关注,使得人们发现他的退隐和那些仅仅要脱离尘世的隐逸不同。[88]
要理解章懋拒绝复出却又关心时政的关键在一封他写给重要门人董遵的书信。1500年的秋天,群臣再次交章推荐章懋复出,而董遵当时人在北京。章懋要求董遵为之斡旋,阻止复出一事的实现,尤其需要在圣旨正式颁布之前完成。[89]接着章懋笔锋一转,忽然谈道:“外闻近有边患,虽为庙廊之忧,亦处江湖者所当同忧。但不知其详,不知此时已安静否?”[90]然后话题又立即转回讨论他出处的“区区之事”。突然歧出的边患话题其实恰恰真实地反映了章懋的心理活动,让读者窥探到他其实时刻深深地关心着国事。
章懋接着为自己辩白,指出“世俗不知,往往以为果于忘世,如晨门荷蒉之流者,非也”。因为对于章懋而言,“君臣之义无所解于心”。毕竟就连“吾圣人亦有不仕无义之训”。因此自己“岂敢若彼之果哉?”他强调自己也不是“诡隐自媒而索高价,希望美官若终南之捷径”。毕竟他当初“位至五品方面,亦自不卑”。如果自己当年便“随众逐队,积累至今三十余年,亦可得美官”,所以“又何必假高隐之名以求之哉?”[91]
章懋接着和董遵分享自己昔年为官是因为“当初为学,尝有志于当世”,只是后来“应举得官,乃左牵右掣,不得一如所志”。他并没有明言影响他施展抱负的人是谁,但极有可能就是在福建任上的部分上司和同僚。于是章懋自己“量能度分,自知不可有为”,因此才“不得已而去”,为的是“求免素飧之愧耳”。章懋指出“设使略得展其四体,虽抱关击柝亦甘心为之,岂计官职之大小哉?”[92]
章懋在信中向董遵指出“今日之官,惟知州、知县,有志之士欲功德及民者,可行得三两分。若知府以上,隔于州县,若下非其人,虽有善政亦难以及民矣”。如果不是直接的地方行政长官,而是“在两司,则专职之官,如屯田、水利、提学、巡海等项,亦可展一二”,否则“其他非一人可专主者,甲可乙否,皆不能有所为。此官之所以难做也”。[93]章懋接着又把话题转回自己的出处,说:“吏部文书止是催勘,犹可辞避。但恐有特旨者,则不容辞耳。”最后,书信的大概五分之二的内容集中在章懋分析和建议如何应对北方边警的问题。[94]
本文觉得章懋基本上是一个理学理想主义者。他的初衷是出仕为官以便报国惠民,但冷酷的官场现实,主要是在福建任上的经历,让他体会到自己的理想将无法实现,所以他选择了退隐。然而他的退隐始终是一个儒者式的隐逸,他未曾停止过对外界的关心。章懋的退隐决定是有代价的。离开仕途的他,使自己和家人生活在相对的贫困之中。但是作为一个会因为伯夷、叔齐仍旧会为后世所赞许而为之振奋的理想主义者,他默默承受了生活的艰辛。章懋其实并不排斥出仕做官、为国报效的想法,只是他显然对自己的官场经验感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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