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说“自然之美”,其实就是在言说人与自然的审美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我们可以继续把问题缩小,那就从人与树、树与人的关系开始谈起。
树,不只是自然之树,它构成了一种“树文明”(Tree Civilization),并在与人类发生关联后形成了“伦理悖论”。这给了我们诸多生态启示,亦即以一种“互存伦理学”来处理人与树的生态关系。
《伊索寓言》里有个具有警世意义的故事——《树与斧子》:一个人来到森林里,请求树给他一根树枝做斧子柄。树答应了他的请求,就给他一根小树枝。他用小树枝做成了斧子柄,完好地装在斧子上,接着抡起斧子砍起树来。他很快就砍倒了森林中最贵重的大树。一棵老橡树悲伤地看着同伴被砍倒,无能为力,他对身旁的柏树说:“我们是自己葬送了自己。如果我们不给他那根小树枝,他就无法砍伐我们,也许我们能永久地站立在这里。”
这其实是个隐喻,人与树之间关系的隐喻,但葬送自己的也许不是树,而是人类自身,人类在未来是否会面临“人树俱毁”的境遇呢?那时人类可以说:“我们是自己葬送了自己。如果我们从攫取小树枝开始,并不出于人的私欲而大量砍伐树木,也许我们能永久地站立在这里。”如果地球真有环境污染致使人类无法居住的那一天,人类大概只能发出此种感喟了吧!
如果这世上无树,那人类何存?这就是一种“树文明”的伦理悖论:早期人类依赖树木而生存,树木一直为人类所利用,又通过光合作用为整个地球提供氧气,但是如今的人类在毁坏森林,毁坏程度越深就越危及人类自身的生存。当然,树本身其实并无伦理,但是被人化之后,人与树的关系就呈现出悖论关系。
树的出现,或者说树的进化,可比人类早得多得多。大约在4.1亿年前,陆地植物就出现了,四五千万年之后,那种木质导水管状组织才出现,于是,真正意义上的“树”才出现。我们今天拿着一片叶子朝着阳光看,能看到的那叶脉就是这种典型的植物组织。与之相比,灵长类动物最早出现在大约六千万年前,而人类在地球上的出现距今也就五六百万年,树的历史远远长于人类,在地球的“历史簿”上人类只能写那最后几页。
2015年,应鹭江出版社的邀请,我为2012年大英博物馆出版社出版的一本新书The Tree: Meaning and Myth作中文版序。[75]这本书的名字本应翻译为“树:意义与神话”,作者是任大英博物馆公众参与高级顾问和书画部副主任的弗朗西斯·凯莉(Frances Carey)。我们知道,伦敦的大英博物馆与巴黎的卢浮宫、纽约的大都会博物馆﹑圣彼得堡的冬宫博物馆并列为“世界四大博物馆”,但没想到搜集的文物和艺术品当中,竟蕴含着一部关于树的“文明史”。多亏了此书作者弗朗西斯这样的“有心人”的爬梳之功,使得这部简史被书写得如此趣味盎然。
这本书最初译者想定名为《树之灵》,它试图为中文读者们呈现出一整部“树文明”的简史![76]我个人觉得,“树之灵”这个名字甚妙,用“灵”对应神话与意义,其实也不错。但大概是考虑到读者的接受度,这本书2016年公开出版的名字改为《树的艺术史》[77],当然销量也相当不错,去年在三联韬奋书店仍被摆在推介的显眼位置上。这本《树的艺术史》成为内容与设计均衡的“图文书”。博物馆和美术馆常有那种“说明书”或者“导引手册”,但此类小资料只提供最基础的相当简化的信息而已。然而,这样的图文书以文字为主,辅之以图像,作者的谋篇布局与文字陈述是主体,但是图像与文字之间的确是相互融合并形成了“可观性”叠加的效果。
大英博物馆出版的《树:意义与神话》一书的封面。
实际上,这本《树的艺术史》有点像一部词典,读者并不需要从头至尾地看完,而可以像翻词典那样找到自己感兴趣的内容“自由阅读”。这本书的第二大部分《树木馆》最有趣味,看完这部分,读者就会深感树与人类的交集是多么深。说树自成一套被人化的“树文明”绝不为过,因为人类按照文明的方式塑造了树本身,或者说树被人“文明化”了。
我只要列举一下《树木馆》当中出现的树的种类及其标题,就可见一斑:
猴面包树——名副其实的“生命树”
桦树——树中淑女
构树——魅力树皮布
黄杨——制琴良材
雪松——气味芳香,难得之材
椰树——全身是宝
柏树——凭吊伤怀、千古悠悠
桉树——梦幻般的传说
无花果——隐秘意深
银杏——很古很魅很抗爆
愈疮木——结缘神灵
苹果——令人浮想联翩的符号
橄榄——和平、希望、拯救
松树——自然女神的挚爱
杨树——仰慕天地的荣光
梅、杏、桃及樱桃——傲雪迎春、绚染绽放
橡树——力量与耐力的象征
柳树——伤痛的情怀
紫杉——拒腐防朽、弓箭良器(www.xing528.com)
可可——欧洲富人必备
这些标题标识了每种树到底是如何被人化的。
万物都有其历史,树也有它的历史。树,在生物界只有“进化史”,在人类社会则成就了一段“文明史”。这是因为,树与人,终于相遇了,或者说,树开始被人化了。在东非大裂谷人类早期的祖先尚未“直立行走”之前,他(它)们就以树木为生存的根基,以树为“生”,后来才脱离树而走向平原地带。
在“以树为生”之后,则是“与树共生”的原始人类阶段,那时人类尚与树木和谐共存。但是,随着人类发展,在进入新石器时代后,人与树的关系就失衡了。人类开始大量地戕害树木,所谓“刀耕火种”就大面积开始了。人类新纪元的出现,与人类能够获得更多食物相关,或许就是以大量毁坏树木并在此基础上获得更大生存空间为前提的,这就涉及“树文明”的发生学问题了。
从树上爬下来的人类与“树文明”产生了异常亲密的进化关联。
旧石器时代的结束与冰川期转寒有关,在大陆居住的人类为了适应生态变化,改变了之前的生存模式,这一转变也与树有关:一个是原本作为食物来源的大型动物如猛犸象消失,人类就不得不转向小型动物,由此也就把活动范围缩小到广布“坚果类”树木的低处森林地带;另一个则是人类食物资源很可能因此出现了换代,也就是从“根茎类”和“果实类”更换为“坚果类”,甚至将植物资源作为主要的食物来源,由此人类社会就开始向定居社会转型。
冰川期结束后,人类迎来了变暖的新世纪,新石器时期就此开始。海平面稳定出现在大约距今六千五百年,气温上升,海平面升高,植被也发生着相应的变化,“温带林”和“亚热带林”的北限都延伸了。根据考古发现,黄河中游仰韶文化区早在公元前5000至前3000年就采用“刀耕火种”种植粟和黍,而且懂得了“土地轮休”。云南地区在公元前1260至前1100年,即商朝后期也用此法来种稻。到了战国时期,云南世居民族还在普遍采用“刀耕火种”的耕作方式,直到公元前1世纪以后才逐渐减少,但边远地区仍有这种耕作方式的遗存。
树的进化不仅远远早于人类的进化,而且,人类祖先与树的紧密关联,也早于人类历史开启之时。树所构成的原始丛林,可以被看作类人猿的“家园”,用更为形象的说法,即早期人类的“子宫”。类人猿就是从树上爬下来进而直立行走的,站起来的人类祖先由此获得了开阔高远的视野。2000年10月,迄今为止最古老的人科女童化石在埃塞俄比亚被发现。这块属于人类进化最早物种的南方古猿化石证明,人类祖先从树上走到地面比原本预想的要晚得多,大约是三百三十万年前。
世界上现存最古老的单棵树木,也比任何人都“长寿”得多。这棵老树位于美国加州茵友国家森林公园,处在海平面之上10000英尺的位置,以4766岁当之无愧地当选为“树王”。在埃及人建造第一座金字塔的时候,它老人家就已经一百岁了,它与人类文明一起延续到了今天。
自人类出现在地球上之后,这个世界上的“树木架构”就开始发生结构性的变化。从狩猎文明转向农耕文明,人类开始砍伐树木以获得农耕之地。工业革命之后,全球气候变暖(酸雨随着大气而飘移)让树木年轮记载了人类气候的急遽改变,使得每棵树皆不可能不被“人化”。这就意味着,在树的进化史的晚期,树早已被人类“文明化”了,这就是一种“自然人化”,尽管树仍保持着自身的大多自然属性。
德国人类学家格罗塞(Ernst Grosse)在《艺术的起源》当中就明确指出:“从动物装潢变迁到植物装潢,实在是文化史上一种重要进步的象征——就是从狩猎变迁到农耕——的象征。”[79]早期人类开始把目光转向植物,创造了包括树在内的植物装饰,其实就是将树纳入了“人类文明体系”,树已经成了“人之树”!这本图文并茂的《树的艺术史》,所展示的就是“人之树”的“两个M”——“意义”(Meaning)与“神话”(Myth)。毫无疑问,无论是树的意义还是树的神话,都是人类赋予树木的,而不是树木本来具有的,但先天属性与后天被人化之间还是要产生相互匹配的关联。
原始人类可以通过树“通灵”,所以在人类早期有过大量关于树的“神话”。如果大家看过卡梅伦的电影《阿凡达》,一定会对那棵巨大的“通神树”记忆犹新,Navi族人通过自己的感受器(辫子)与神树相连后,借助神树的力量以获得启示与能量。这其实是对原始人类文明“树崇拜”的模拟而已,玛雅文明中的巨树就有这种“通天”的巫术功能。
之前在墨西哥的游历曾让我惊奇地发现,玛雅文明确实与中华早期文明有太多相似之处,其思想核心仍是“巫的传统”与“一个世界”的世界观。中华文明与玛雅文明同属天人相通的“一个世界”的传统,苏美尔文明与此后的欧洲文明才是此岸与彼岸分离的“两个世界”的传统。所以树在玛雅文明中就成了沟通天人的“灵媒”,中国蜀地三星堆的青铜神树与之类似,铜树上站着九只太阳神鸟。
众所周知,中华文明历来重“天人合一”与“民胞物与”,树在农耕文明的中土地区更被赋予了不同的“意义”和“价值”。早在《诗经》当中,就有“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的名句,杨柳早就与中国人的日常情感息息相通。在《论语》那句“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雕也”中,松柏的万古长青、苍劲挺拔、刚直不阿便间接成为儒家道德的物化象征。
在中国古典文化当中,树成了经常出现的一种文学形象,也成了中华文化的“符号”和“象征”。在元代山水画之后,绘画中树木常常以“一枯一荣”的面貌出现,这并不仅仅是枯笔与润笔的比照,更是阴阳协调与互动之智慧的显现。在工笔、陶瓷、家具、文玩当中,树更成了一种文化上的“隐喻”,从而被赋予了以吉祥向善为主的民俗意义。当然,中华民族的“实用性”的品格,也使得金钱榕成了“摇钱树”的代表。
更有趣的是,由于世界观和文化观的差异,中西方对待树有着不同的态度。在基督教传统当中,“夏娃的诱惑”的故事根深蒂固。夏娃知道世上有“羞耻”,乃是由于她在伊甸园中被蛇诱惑而偷食了禁果,这禁果就来自苹果树,夏娃、亚当因此获得了负罪感。美国人类学者本尼迪克特就此将基督教文化归为“罪感文化”,其名著《菊与刀》一书,曾提出“罪感文化”与“耻感文化”两种文化类型,而相形之下日本文化则由羞耻心所推动而成为“耻感文化”。但事实并非如此断然二分,如盎格鲁-撒克逊文化、英格兰文化和墨西哥混血文化,在基督化之后皆仍保存着耻感的社会大众心理。
人与自然的融合为一,不同民族与文化有着不同的合一方式。
中国学者李泽厚则认为,与西方的“罪感文化”比照,中华文化曾被归为“耻感文化”,但这是不对的,中国实乃是有乐天派取向的“乐感文化”:“因为西方文化被称为‘罪感文化’,于是有人以‘耻感文化’(‘行已有耻’)或‘忧患意识’(‘作易者其有忧患乎’)来相对照以概括中国文化。我以为这仍不免有模拟‘罪感’之意,不如用‘乐感文化’为更恰当。……‘中国人很少真正彻底的悲观主义,他们总愿意乐观地眺望未来……’”[80]
无疑,中国儒家的伦理传统仍要人“知耻”,这也就是《论语·为政》所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以礼法来德化万物,百姓不仅遵纪守法,而且引以为荣。松柏之类的“比德”手法,其实就是将高尚的道德与树木品性进行伦理类比,所求的乃是“善美交融”,这就是伦理学与美学的合一。
与中国的“伦理本位”传统不同,欧洲还有一个强大的“知识传统”,这就使得树木也被纳入近现代的植物学体系。《树的艺术史》作为西方学术普及的产物,从知识论的角度描述了树木的基本知识。它的第二大部分《树木馆》,更是将各种各样进入文明视野的树木形态进行了划分,就好似中药铺子里面的药匣子一般,将各种树条分缕析地进行逐一研究,这恰恰与中国那种模糊思维的传统形成了区别。实际上,每个树种的内部文明都是相当复杂而有看头的,而且皆形成了自身的“自然-文明史”!
从人类文明的角度看,树乃“人之树”,这也并不是一种强人类中心主义,而是人与树相遇之后深入彼此。树乃“人之树”,反过来就是人乃“树之人”,比如在西方就有一个非常独特的“生命树”(The Tree of Life)的传统。但无论如何,正如一本名为《森林:文明的阴影》的书所说的那样:
人类对森林的利用,从来就不限于物质的表面。森林中的树木也用以打造人类的基本语言、符号、意象和思维体系,构成身体标识、持续性的概念和名称系统。从家族树(the family tree)到知识树(the tree of knowledge),从生命树到记忆树(the tree of memory),森林成为人类演进中不可缺少的意象来源。[81]
这就是人与树越来越深刻的文明关联,如今随着森林被大量砍伐,人与树之间却产生了隔阂,一时也难以弥合的隔阂。
本身来自自然的树,自从与人类形成关联之后,就逐渐成了“人之树”。
[75]Frances Carey, The Tree: Meaning and Myth, The British Museum Press, 2012.
[76]刘悦笛:《序:给人类的“树文明”深描蓝图》,引自弗朗西斯·凯莉:《树的艺术史》,沈广湫、吴亮译,厦门:鹭江出版社2016年版,第I―V页。
[77]弗朗西斯·凯莉:《树的艺术史》,沈广湫、吴亮译,厦门:鹭江出版社2016年版。
[78]参见弗朗西斯·凯莉:《树的艺术史》,沈广湫、吴亮译,厦门:鹭江出版社2016年版,第56—171页。
[79]格罗塞:《艺术的起源》,蔡慕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16页。
[80]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11页。
[81]Robert Pogue Harrison, Forests: The Shadow of Civilization,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3, pp.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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