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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之美:名家美育课

时间:2023-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谈到自然之美,必然面对一个相对的难题:如何看待自然之丑?那么,自然当中到底有没有丑呢?自然的“丑的机制”究竟是如何形成的?从进化的角度看,脱胎于自然的人类,在面对强大的自然束手无策而只能顺从时,会心存恐惧而不可能有欣赏之意,那时的自然只能是审丑的对象。他所追问的中国景观之“丑”的问题,就直接涉及该如何应对人与自然的关系。

自然之美:名家美育课

谈到自然之美,必然面对一个相对的难题:如何看待自然之丑?这个丑,其实并不是与美相对而言的“狭义的丑”,而是自然本身遭到破坏的“广义的丑”。

无疑,卡尔松代表了一种极端的意见,自然本身无丑可言:“自然当中的一切事物,所有的自然(特别是荒野的自然),皆具有审美意义上的美,丑仅仅存在于自然被人类污染之处。”[49]所以,对自然进行丑的判断,那是不正确、不合适的。

那么,自然当中到底有没有丑呢?这就关乎人与自然的关联,我们要从这个根本的地方,来思考自然之丑到底是从哪里来的?自然的“丑的机制”究竟是如何形成的?

有一幅漫画给人诸多启示,画的是人从海洋当中逐渐进化,从海洋动物两栖动物爬行动物类人猿,但当进化成人类之后,人类又开始向海洋当中倾倒垃圾了。只是人类倾倒垃圾的这个海洋,已不是当初人类起源的那个海洋了,人类只是寒武纪生物大爆发后生物进化加速的产物。我也常听闻生态主义者们感叹:大海之变酸已不可逆了,而且普遍表现出某种心存忧虑的悲观情绪,如此所见的自然大概就更有“丑意”。

从进化的角度看,脱胎于自然的人类,在面对强大的自然束手无策而只能顺从时,会心存恐惧而不可能有欣赏之意,那时的自然只能是审丑的对象。但随着人类对自然的逐步改造,自然不再成为对立者,自然才可能逐渐成为人类的审美对象。当然,即使在今天人们面对自然获得的“崇高感”中,仍然潜伏着面临自然威胁的恐惧要素,但是自然已与人类形成了新型关系,特别是在工业革命之后,人类对自然的改造取代了人类与自然的对抗。

坑坑洼洼的自然曾被西方人视为“地球脸上的疣子和麻子”,后来则被纳入审美视野范围了。

这两种自然——人类未能“化”的自然与人类所能“化”的自然——由此便形成了不同的所谓“自然—情感”(nature-emotion)关联。按照罗尔斯顿的划分,这种情感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就是“与自然非连续的情感”,此时我们面对的是“反抗与害怕的自然”,直面自然的一种丑感,也由此而生。

马乔里·霍普·尼科尔森(Marjorie Hope Nicolson)在她有关自然欣赏史的经典名著《山岳忧愁、山岳壮丽》的开篇评论中明言:

对拜伦笔下的恰尔德·哈洛尔德来说,“高山是一种感情”。我们乐于赞同并相信:我们在面对壮丽的自然时所感觉到的情感——或被期望感觉的——是世界性的,它们一直被人们共同分享着。然而,对维吉尔或贺拉斯,对但丁莎士比亚或米尔顿……来说,高山并不是“一种感情”。如今,当旅行……同义于……华盛顿山或胡德峰、落基山脉、西亚拉山区、布朗峰、圣母峰、阿尔卑斯山或比利牛斯山脉,我们便确信我们的感情是人类永恒的东西。我们不问它们是否真实或者什么程度上源自我们读过的诗歌小说、看过的风景画、继承的思维方式。正如每个年龄段的人们,我们在大自然中看到我们被教育去寻求的东西,我们在自然中感到我们被培养去感觉的东西。[50]

这段《山岳忧愁、山岳壮丽》的开篇的话,说得非常到位,其实不只“高山是一种情感”,整个自然也是一种情感。这样说是什么意思呢?

这就好似中国人讲求“夫神思方运,万涂竞萌,规矩虚位,刻镂无形。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我才之多少,将与风云而并驱矣”(刘勰文心雕龙·神思》)。“登山则情满于山”,不就是说山也有“情”吗?而且,登山人随山而“宛转”,山随人而“徘徊”,从而使人与自然得以合一。如此一来,“在大自然中看到我们被教育去寻求的东西”和“感到我们被培养去感觉的东西”是什么,结果也就昭然若揭了。

有趣的是,这样壮丽的欧美山川,却曾经被视为相当丑的。在这个序言之后,根据尼科尔森的记录,人们在对待“崇高自然”的时候,尤其是对待山峦,曾经一度采取了消极的审美态度。这个态度被称为“山岳忧愁”(Mountain Gloom),在这种审美视野当中,山峦被看作“自然的羞愧和病态”“水疱”“肿瘤”“地球脸上的疣子和麻子”。不信,你也可以试试,用这种消极的眼光去观照自然,冰川运动切割山川,难道不是留在地球表面上的伤疤吗?

然而,在欧美文化内部,在一个非常短暂的时期之后,实现了一种对自然评价的转变,也就是从“山岳忧愁”转变为“山岳壮丽”(Mountain Glory)。这个所谓的壮丽,就可以归于崇高的范畴,但不是那种道德意义上的崇高,而是直面自然之伟大意义上的崇高。从这种审美视角出发,人们就开始把山峦看作“宏伟壮丽的”“地球上最庄严、最雄伟的事物”!

“登山则情满于山”,高山对于人类而言成为一种自然情感的载体

当今最重要的环境伦理学家罗尔斯顿曾在一次国际环境主题的会议上,针对中国自然美学观,尖锐地对我提问。他所追问的中国景观之“丑”的问题,就直接涉及该如何应对人与自然的关系。

罗尔斯顿质疑中国景观:“黄河吞噬的生命数量超过了地球上的任何一条河流。人们付诸了数千年的努力来治理这些河流。对中国而言,这些河流是否具有美学的品质?”[51]事实上,黄河长久以来难被驯服,黄河决口有时不仅是天灾也是人祸,但这也不妨碍炎黄子孙生发“黄河之水天上来”的美感。

另一类则是“与自然连续的情感”,这种情感所融入的自然,就是“我们拥抱和热爱的自然”,那么,“在家的感觉”就首屈一指,倾向于温和的丰富美感的大量出现。罗尔斯顿进而追问:“美国常指定、评选出一些‘自然风景河流’。而对于中国的河流而言,是否其野性程度越低(如建立堤坝管理河流),审美价值越高?三峡大坝建设是否造成了景观美学品质的下降?或者它造成了审美感知的变化,由河流之美转变为湖泊之美?”[52]的确,“高峡出平湖”的美感更多是中国人对自然的“控制之美”,而美国人所推重的河流更符合“荒野之美”,这种差异各有传统。

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相互进退构成了环境的历史,但是总体来看还是人进而自然退。

那么,中国人常说的“洪水猛兽”,是否就意味着丑?有趣的是,为证明自己的观点,罗尔斯顿还引用了《孟子·滕文公下》的经典论述:

当尧之时,水逆行,泛滥于中国,蛇龙居之,民无所定;下者为巢,上者为营窟。《书》曰:‘洚水警余。’洚水者,洪水也。使禹治之。禹掘地而注之海,驱蛇龙而放之菹;水由地中行,江、淮、河、汉是也。险阻既远,鸟兽之害人者消,然后人得平土而居之……周公相武王诛纣,伐奄三年讨其君,驱飞廉于海隅而戮之,灭国者五十,驱虎豹犀象而远之,天下大悦。(www.xing528.com)

这位西方环境哲学家引用“当尧之时”这一段,聚焦于动物与人类的进退关系(人越进而动物越退),令人想起汉学家伊懋可所写的关于中国环境史的重要著作《大象之退却:中国环境史》[53]

这本环境史著作很有趣,我们知道大象原本在中原地区大量存在,就像我们今天经常用的一个词——“想象”。何为想象?想象往往是不在眼前却可以“想”出来的,正如大象已不在中原,但是可以去想那个“象”。如今,大象在中国大陆只是栖息在西双版纳地区很小一部分区域,那么从被驱逐出中原到偏居一隅,到底是什么原因呢?当然有人为的捕杀与耕作的因素,但与此同时,环境的因素更值得考量,这需要综合的考虑。

人类的文明发展史,也是与水相互斗争﹑彼此交融的历史。

罗尔斯顿本人更倾向于要恢复到当初,也就是尚未被人化的那个自然中去,因为中国人热爱他们居住的景观。问题是,人类回到“原初的自然”是否可能?即使人类回得去,自然也早已不是那时的自然,诸多稀有物种包括珍禽走兽在今天面临绝迹的危险。

这位美国环境伦理学家指出:

中国广袤的土地承载了7500余种野生物种繁衍生息,是除地处热带的国家以外生物多样性程度最高的国家。但野生生物面临着中国庞大的人口带来的压力。至少840种动物的生存受到威胁,栖息地的破坏及污染,因食材、药材、装饰等用途而被非法捕猎……大型的肉食动物变得十分罕见。也许类似当时孟子驱逐这些危险动物的行为在如今只会使中国的景观变得更加丑陋。如果我居住的洛基山中没有了山狮、熊和狼,它将不再如从前那么美丽,即使人们发现与野生动物生活在一起是十分具有挑战的。[54]

孟子引用《尚书》“洚水警余”,就是说洪水在警告人们,那时的洪水与人类形成了紧张的关系。在尧的时代,洪水在中原四处泛滥,大地成为蛇龙居所,当时的人类无法安居乐业。到了大禹治水的年代,河道疏通,洪水排入大海,蛇龙被驱归沼泽,当洪水沿着河道而下的时候,中国人才逐渐掌握了主动权,这就是长江、淮河、黄河、汉水形成的背景,这种描述大致概括出中国早期环境史。

问题就在于,中原地区以农耕文明为主调,大禹治水只是中国人面对水系的第一次大型“人为调整”,随着与江河湖海的对抗与调和,四千年来的中原大地几乎成了“熟土”,很少有像罗尔斯顿所居住的卡罗拉多州的那种荒野了。反过来也要看到,当罗尔斯顿劝我去美国西部观看野牛、野熊等大型哺乳动物之美的时候,我也想反驳说:这些大型哺乳动物都是从欧亚大陆板块迁居到北美的,原来北美最大的动物就是羊驼。

美国式的环境伦理就源自“新大陆”,比如罗尔斯顿本人的许多自然观念与情感,皆来自他对所居住的美国中部落基山脉的天地自然的反思与感受,那里荒野丛生的格局与大陆中原地区的局面不同:当水害在大禹时代消解时,害人的鸟兽就消失了,在树上搭巢的低地人、挖洞而居的高地人,都来到平原地区居住,中国人对于自然的改造,实在是太早了。

还有一个审美与道德的矛盾问题。直至今日,自然灾害,从纯形式的角度看可能很美,也可能很丑(比如日本福岛海啸给民居地区带来的混乱),却并不符合人类伦理规范,因为即使再美也是以戕害人为前提的。酸雨的污染,造成雨霁时的红色天空;雾霾的污染,造成城市景观的朦胧化;水源的污染,造成河水出现蓝藻……它们都具有一定的审美形式,却是丑的,只能给出负面的评价。因为这种自然被“染色”,不同于九寨沟的矿物质湖的五色与黄石公园的地热的五彩。即使伦敦作为雾都,在印象派画作当中被呈现,也不能从唯美角度出发,拒绝伦理的判定。

这不禁令人想起,西方美学当中也有“审美距离说”,美学家布洛(Edward Bullongh)在提出这一命题时所举的例子就是冰山:当大家乘船赞美冰山多么多么美时,有人道明我们马上就要撞上冰山,所有人立刻都丧失了审美感受,因为这时的冰山已然成为人类的可能戕害者。这个说法来自20世纪早期,因为布洛的成名作,就是发表于1912年英国心理学杂志的《作为艺术的一个要素与美学原理的“心理距离”》一文。

最近的消息乃是来自2020年12月20日,号称“西藏冒险王”的王相军,他在攀登西藏那曲嘉黎县的依嘎冰川时,不幸失足落入冰川暗河中失踪,后来经过搜寻才发现了他的尸体。他先后去过萨普神山、梅里雪山、来古冰川、布加雪山等70余座冰川,被粉丝们誉为“冰川哥”,据说他跨入冰川之内的暗河,是为了拍摄更美的冰川景致。

所以说,既要适度地融入自然,又要与自然保持一定的“审美距离”,这个尺度还是要把握好的,否则与自然相交的实用性就要压倒审美性,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尽管审美乃是生命所追求的高境。

[49]Allen Carlson, The Aesthetics of Landscape, Belhaven Press, 1991, p. 35.

[50]Marjorie Hope Nicolson, Mountain Gloom and Mountain Glory: The Development of the Aesthetics of the Infinite,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59, p. 1.

[51]霍尔姆斯·罗尔斯顿III:《环境美学:东方与西方的对话》,《应用伦理评论》总第60期,2016年4月号。

[52]霍尔姆斯·罗尔斯顿III:《环境美学:东方与西方的对话》,《应用伦理评论》总第60期,2016年4月号。

[53]Mark Elvin, The Retreat of the Elephants:An Environmental History of China,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4.

[54]霍尔姆斯·罗尔斯顿III:《环境美学:东方与西方的对话》,《应用伦理评论》总第60期,2016年4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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