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网络IP?IP源于Intellectual Property的英文缩写,意指知识产权。从广义上讲,凝结着人类智慧具有一定文化价值的成果都可以纳入知识产权范畴。像是四大名著、武侠小说等都有持续开发、多次贩售的价值。网络IP是基于互联网思维的知识产权,是依托大数据思维和跨媒介叙事的内容生产,是具有一定知识产权价值的内容、形式和理念的集合体,是网络内容生产者、平台传播者和网络使用者合谋的结果。
总的来说,网络IP可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叙事类IP文本,是指具有叙事类文本特点的小说、游戏、动漫、音乐、影视剧和短视频等。新世纪以来,互联网作为媒介平台和内容载体为文学和视听艺术搭建了全新的桥梁。自众所周知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开始,网络小说全面勃兴。晋江文学城、起点中文网、磨铁中文网、潇湘书院等网络小说平台的兴起,给予民间写手和大量文学爱好者以开放且自由度颇高的端口。如2003年开始连载的小说《何以笙箫默》阅读量过千万。作者顾漫先后出版七个版本的纸质图书,销售量以百万计。2015年推出的影版和剧版《何以笙箫默》获得了较高收益。2013年作家张嘉佳的“睡前故事”以小小说的形式在微博上发表,累积阅读量超过4亿。作品以《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为名结集出版后,纸质图书销售量突破两百万,并进一步转化为电影《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和《摆渡人》。
网络游戏是叙事类IP文本开发的又一个风口。新世纪以来,网络游戏的发展呈几何式增长。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成熟和“带宽”的增容加速,网络游戏的娱乐体验感更加深入,用户的沉浸感、交互性和自主性增强。VR(虚拟现实)技术及可穿戴技术的开发,进一步拓展了网络游戏内容开发的范畴。叙事型、对抗型、角色扮演型的游戏火爆网络,根据游戏IP开发的影视产品受到粉丝的热烈拥趸。如网络游戏《仙剑奇侠传》从1995年诞生至今已经开发九部单机游戏产品,孵化出包括小说、动漫、电视剧、舞台剧、声优剧等一系列衍生产品。由胡歌、刘亦菲等主演的同名电视剧,在年轻观众尤其是游戏粉丝当中收获了超高人气。
动漫IP改编成真人版院线电影,这在好莱坞已经有了成熟的产业体系。像是漫威系列电影已经打造出庞大的商业帝国。国内动漫IP产业尚未形成有规模的内容生产体系和商业开发模式。像是动画《喜羊羊和灰太狼》,尽管其开发出漫画、院线电影以及周边产品,但是其制作水准仍然停留在较为初级的阶段,未来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www.xing528.com)
短视频也成为叙事类IP文本影视改编的主要元素。短视频的传播符合碎片化、浅阅读的网络文化特点。像是《万万没想到》等短视频剧集,以快节奏、短篇幅、强情节的内容,填充了用户碎片化的时间,满足了用户以手机为终端的移动式的收看需要。《万万没想到》以低成本、小制作入手,逐步形成IP文本并转化成同名院线电影。主创大鹏依靠节目累积的高人气转型成为院线导演,其作品《煎饼侠》突破十亿票房。此外,知名流行歌曲或歌词也被纳入IP开发的范畴,像是《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同桌的你》《后来的我们》等因其歌曲粉丝的基数庞大,在网络上的话题效应显著并得到颇具购买力的青年人群的青睐,而被转化成为院线电影。
第二种是节目类IP文本,是指依托全媒体平台传播且具有影视改编价值的视听综艺节目。在争夺IP版权的风潮中,具有较高传播力和影响力的综艺节目同样引起影视创投公司的兴趣。早期的综艺节目《爸爸去哪儿》,因其在电视和网络平台超高的话题性和关注度而收益颇丰。根据节目改编的同名“综艺大电影”虽然拍摄手法近似MV,故事平庸、叙事简单,但是凭借之前积累的人气在春节档收获了数亿票房。之后的《奔跑吧!兄弟》和《中国好声音》也都推出了综艺大电影。近年来,由于网络综艺爆款频出,围绕节目IP进行的影视改编正在成为影视创投的热点。
第三种是概念类IP文本,是指互联网思维下产生的具有知识产权价值的概念、符号、话语和标识。在网络IP的视域下,一个前卫时尚的概念,一句流行的网络用语,一个具有鲜明特点的符号,一个标志性的LOGO都可以衍生开发成影视产品。从“蓝瘦香菇”被抢注到“发际线男孩”意外走红,在互联网思维主导下这些都成为概念化的IP。在IP风潮最热的2015年,甚至连唐诗三百首、新华字典等专有名词都被抢注、抢购一空。2018年8月30日,以唐诗三百首为概念IP的网络剧《唐诗三百案》在搜狐视频上线,标志着概念类IP开始了具体的影视内容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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