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唐王朝到底有没有能力维护东亚藩属体系的运转?很多学者认为东亚藩属体系包括朝贡体系,朝贡体系也是一种贸易体系,是自发的,不易受王朝控制。以下解析汉唐王朝采取何种措施维护藩属体制的运转。
汉唐两朝是以农耕族群为主体建立的王朝,在藩属体制的构建上也有很多共同之处,尤其是在维持藩属体制的运转措施方面,存在着很多相同的原则与政策。主要有:一是礼仪制度的确立。二是管理机构的建立,汉朝是特设机构,唐朝是都护府体制。三是使者的来往与政令的传达,笔者也写过《唐朝与边疆民族使者往来研究》专门谈这个问题,使者并不完全都是和平使者,主要任务是传达汉朝汉唐皇帝的诏令的。四是通过和亲等政策的实施,协调关系,这是王朝调控边疆民族政权关系的重要措施。例如唐太宗曾经跟薛延陀有过和亲,后来他想悔婚,但不想被扣上悔婚的帽子,因为在唐朝悔婚是要治罪的,这在《唐律疏议》中有记载。唐太宗不愿意担这个责任,于是让薛延陀纳聘礼——牛羊,最后清点的牛羊数量没达到要求,唐太宗借此悔婚,之后唐朝不再支持薛延陀政权,接下来以回纥为首的政权对薛延陀群起而攻之,这个政权存在了十几年就灭亡了,这就是和亲政策在唐朝跟边疆藩属之间关系里很重要的应用典范。另外是册封,册封是对授予者表示政治隶属关系,接受者找到了一个很强力的后盾。五是边疆内地化政策的实施。六是军事讨伐。这是最后的手段。东亚藩属体系是柔性的,它是不同地区的政权、势力,通过相互之间的妥协凝聚在一起的,而不是完全靠军事征服,东方的这个藩属体系跟西方的殖民体系有根本性的差别。因此东方这一藩属体系,是柔性的,靠自然凝聚,对外并没有很强的扩张性,这是它的显著特点。
所谓“礼”是指仪礼,即各种礼仪制度。礼在先秦时期中国社会中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礼记·曲礼上》曰:“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异同,明是非也。”即用“礼”来区分亲疏等级、规范各种行为、区分华夏和蛮夷、评判和处理各个等级之间的是非等。“礼”有众多的种类,后人对先秦时期的“礼”,有“五礼”“六礼”“九礼”等不同的说法,但具体到藩属关系则是专指“宾礼”或“藩臣之礼”。一方面作为天下共主的“王”要“以宾礼亲邦国”,给接受其统治的各类诸侯,包括蛮夷的诸侯或王不同的权力和待遇,诸如管理封域内的“土地、人民、政事”;另一方面则给各类诸侯,包括蛮夷的诸侯或王规定了各种义务,诸如尊王、纳质、纳贡、定期朝见等。
对于众多的边疆政权,称臣、纳贡、纳质是汉唐王朝普遍采取的政策,册封、朝见等则是根据边疆政权势力的强弱、与王朝关系的亲疏而分别采取不同的政策,相关的礼仪制度也存在较大差别。就西汉王朝的册封制度而言,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同属册封的王,其地位和待遇存在差别,有的王被赐予了“玺”,得到的待遇超过了刘氏诸侯王,更多的则是被赐予王印,并没有前者显赫的礼遇。二是册封为王的藩属边疆政权首领多分布在郡县区域之外,在郡县区域内的边疆族群则少有封王者,而多是被封为侯或授予一般官职。同是被册封的王、侯,但并非所有边疆政权的统治者都能够享受觐见皇帝的殊荣,尤其是在郡县范围内的王、侯。我们在史书中见到有关匈奴单于三年一见;滇王、夜郎王、乌桓大人一年一见;乌孙王、龟兹王以及西汉王朝要求南越王、卫氏朝鲜王等边疆政权首领入朝的记载。汉朝皇帝充分利用朝见测试诸侯王的信任程度。(www.xing528.com)
对于郡县区域内的政权则有“诣郡”的要求。《三国志·东夷·高句丽传》载:高句丽“本有五族,有涓奴部,绝奴部,顺奴部,灌奴部,桂娄部。本涓奴部为王,稍微弱,今桂娄部代之。汉时赐鼓吹技人,常从玄菟郡受朝服衣帻,高句丽令主其名籍。后稍骄恣,不复诣郡,于东界筑小城,置朝服衣帻其中,岁时来取之”。其中记载了高句丽王期盼对他的管理。“汉时赐鼓吹技人,常从玄菟郡受朝服衣帻。”玄菟郡为其颁发官服与礼帽,高句丽县令管理其户口,他根本就没有觐见西汉皇帝的资格,因为他的势力比较小,要定期向郡太守汇报。后来强大了便“不复诣郡”,说明他有反叛之心,就测验出来了,因此这套制度是很巧妙的。
唐朝在汉朝礼仪制度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细化为藩臣之礼、舅甥之礼、敌国礼。藩臣之礼的主要性质体现在藩属边疆族群首领或使者(包括边疆政权的统治者)在觐见或迎候王朝使者时的不断“再拜”,反映着唐王朝和边疆政权的所属关系。笔者曾经写过一篇关于唐朝与回纥使者来往的文章,其中批驳了一个学者的观点,因为《新唐书》《旧唐书》记载的回纥接见唐朝使者时丰厚的仪仗,规格很高、仪式很繁华,因此他认为唐朝跟回纥之间有了一个对等的关系,这完全是错误的。仪式的繁华程度并不能反映仪式的性质。是什么反映性质?关键是在回纥可汗接见唐朝使者的时候他是否跪拜,史书当中恰恰有“再拜”的这种记载,这是隶属关系的一种表现。舅甥之礼主要针对吐蕃,类似于藩臣之礼。到了唐朝后期,吐蕃发现这一方式与藩臣之礼并无差别,就提出抗议,后来在吐蕃的要求之下,唐朝改变了这套礼仪方式。舅甥关系虽然在唐太宗时就实现了,但是唐朝并没有针对舅甥制定独有的礼仪制度,反而是借用藩臣之礼,后来吐蕃抗议才有了改善,将进贡改为“献”。敌国礼主要针对唐朝初期的突厥汗国,针对对等的国家,双方统治者是对等的。在唐朝初期东突厥汗国的可汗与唐朝的皇帝是平等的,起码在唐太宗时期有一段时间是平等的。云南地区的南诏王也曾经想跟唐朝确立这种平等的关系,最后没有实现。
整个唐朝的藩属体系分三层:府州统治区,都护府区,藩国区。笔者在《汉唐藩属体制研究》中对唐朝三个层次“天下”秩序的建构有系统的梳理。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唐朝的“天下”秩序虽然大体保持三层结构的特点,但它是不断变化的,不同时期不同的层次涵盖的范围不同,例如突厥最初是“敌国”,后来成为羁縻府州,到唐太宗时期贞观四年(630年),东突厥汗国灭亡之后,突厥部落好多部众投向唐太宗。怎么处置这些部落,在唐太宗与大臣之间有些争论,最终争论的结果是建立羁縻府州,把他们迁入内地。后来因为出现了突厥降众刺杀唐太宗的行动,唐太宗又想把突厥降众迁回到草原,因此有了武则天时期东突厥的复国,又变成了藩国,因此不能静态地看待历史区域的变化。另外在《汉唐藩属体制研究》中,笔者罗列了礼仪制度、都护制度、使者往来、册封与和亲政策、军事讨伐等唐朝维护“天下”秩序的主要手段。值得说明的是,礼仪制度是唐朝维持“天下”秩序的根本制度,而“藩臣之礼”“舅甥之礼”“敌国礼”构成了其主要内容,也是唐朝和众多政权之间的朝贡关系得以存在的基础。值得注意的是,称臣、接受册封、纳贡、纳质、定期朝见、听从朝廷的诏令等是藩臣之礼实施的先决条件。也就是说,只有确立了藩属关系,才能适用于藩臣之礼,而朝贡只是其中的一环,并不是全部。接下来探讨关于宗藩、藩属与朝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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