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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二元结构的形成与藩属体系的出现

时间:2023-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秦汉“二元”结构天下的出现与藩属体系的形成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此“藩”非指管理边疆族群的藩属体制,而是指分布于中原地区的众多诸侯,其保卫的是周天子的安全。二是中原凝聚为一个整体,并以“中国”称之。此外在“云梦秦简”中多次出现三个与少数族群有密切关系的组织,即“属邦”“臣邦”和“外臣邦”。在“以四海为境,九州为家”的思想指导下,西汉构筑起了藩属体制。

秦汉时期二元结构的形成与藩属体系的出现

秦汉“二元”结构天下的出现与藩属体系的形成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先秦时期出现的服事制,由于“王”的直接管辖,范围有限,中原地区的“一体化”尚未完成,也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家”,所以统治制度更多的是关注“王”的安全,而不是“家”的安全。秦统一之后实行的郡县制,将皇帝的统治范围扩大到天下,扩大到郡县区域,于是怎样构建一个维护“家”的安全的统治体系成为一种需要。因此,笔者认为藩属体制形成的思想基础基本上都是形成于先秦时期,但藩属体制何以在汉代才成为一种管理边疆地区的重要制度?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很复杂,但最主要的因素是作为古代中国核心的中原地区尚未完成融为一体的过程,作为“天下”权力核心的“王权”虽然已经确立,但其权力覆盖的区域还很有限,对中原地区难以实现有效的直接控制,因之采取了分封众多诸侯的体制,委托诸侯进行管理,自然谈不上对边疆地区的直接统治了。在探讨藩属体制的形成时,学者们经常引用“封建亲戚,以藩屏周”的记载,笔者认为还是有些偏差。此“藩”非指管理边疆族群的藩属体制,而是指分布于中原地区的众多诸侯,其保卫的是天子的安全。在周王王畿外,还存在着很多诸侯和蛮夷国。对于这些诸侯,《国语·郑语》中有如下记载:“当成周者,南有荆蛮、申、吕、应、邓、陈、蔡、随、唐,北有卫、燕、翟、鲜虞、潞、洛、泉、徐、蒲,西有虞、虢、晋、隗、霍、杨、魏、芮,东有齐、鲁、曹、宋、滕、薛、邹、莒。是非王之支子母弟、甥舅也,则皆蛮荆戎翟之人也。”它所覆盖的范围非常广,虽然涵盖了众多边疆族群,但实际上与汉代所形成的藩属体制有着本质的差别。

“九州攸同”一直是先秦时期为政者和思想家梦寐以求的理想境界,这一理想是在秦始皇时期完成的。公元前221年,秦国完成了统一六国的重任,结束了中原地区分裂的局面,萌芽于先秦时期的“大一统”观念开始由理想向现实转变,这对藩属体制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实现了对中原的统一,政治格局出现了两个明显的变化。一是皇权的确立,嬴政对中原的统一在人们的心目中被认为是“五帝所不及”的业绩,于是有了“皇帝”的称呼,“皇帝”自此成为“天下”的权力核心和主宰。二是中原凝聚为一个整体,并以“中国”称之。秦“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对中原地区实施直接管理,之后又将郡增加到了四十余个,结束了中原地区诸侯分立的局面,实现了政令的统一。三是在“地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的辽阔地区,“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将前代“九州攸同”的愿望变为了现实。应该说,秦王朝实现的“一统”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先秦时期的天下观。皇权的确立、郡县制取代分封制以及文化制度的统一,一方面极大地缩短了先秦时期天下观和现实的距离,另一方面结束了中原地区在政治、文化、交通等诸多领域的分立状态,实现了多方面的高度统一,称之为“九州”的中原地区已经逐渐牢固地凝结为一体,天下真正成为由“夏”和“夷”两个行政区域构成的二元结构,藩卫郡县区域(也是皇帝直接统治区域)安全也成为为政者要考虑的问题,以对边疆地区进行经营为中原“藩屏”为主要目的的藩属体制的出现即是顺应了这一要求。即使秦朝存在时间比较短,但为了维护“家”的安全,即皇帝直接统治区域的安全,要在外围建立一套体系,即面对北方的匈奴等游牧族群采取了修筑长城作为捍卫中原地区安全的“藩篱”,没有对北部族群展开进一步经营,但在地方政体中有了称为“道”的管理机构,管理边疆族群。此外在“云梦秦简”中多次出现三个与少数族群有密切关系的组织,即“属邦”“臣邦”和“外臣邦”。这些机构应该是藩属体制建立的萌芽,只是秦朝立国短暂,加之疆域不够广大,没有能够建立起完善的藩属体制。

汉朝推翻了秦朝的统治之后实现了大一统,并不断完善着这一理论。尽管秦王朝的统一使天下变为了“夏”和“夷”二元结构,但在汉代人的“天下观”中,“天下”依然是三重结构,只是已经演变成了“九州”“海内”跟“海外”三个不同的层次,同先秦时期的三重结构出现了明显的差异。按照《汉书·地理志》的记载,“汉兴,因秦制度,崇恩德,行简易,以抚海内。至武帝攘却胡越,开地斥境,置交趾,北置朔方之州,兼徐、梁、幽,并夏、周之制,改雍曰凉,改梁曰益,凡十三部,置刺史”,汉朝的疆域是在“九州”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在“九州”的基础上,还存在着一个称之为“海内”或“四海”的区域,这是包含了“九州”在内的更大的一个区域,用来指代由皇帝(天子)主宰的天下。尽管我们在史书记载中难以找到“四海”的具体范围,但似乎并不影响汉人确立自己的天下观念,即所谓“陛下以四海为境,九州为家”。汉朝实际上是在秦朝基础之上构建起自己的天下体系,就是“陛下以四海为境,九州为家”。怎样在“四海”范围之内构筑保卫“家”的一个篱笆墙呢?我们从汉代地图总体上能看出“家”,实际上是整个东部地区,是在郡县区域之内的。按照《汉书·百官志》的记载,西域都护是加官,加官是指不在百官序列当中的非正式的机构,在汉代人的眼中,与郡县还是有差别的。(www.xing528.com)

要怎样维护东部地区的安全,将边疆政权纳入到藩属体制中进行统治,这是汉王朝面临的新问题,因而指导汉王朝进行实践活动的藩属观念也是在具体的实践活动中逐步形成并不断完善的。在“以四海为境,九州为家”的思想指导下,西汉构筑起了藩属体制。其中“皇帝”是最高权力核心,“九州”(郡县)是其政令直接实施的区域,其外的“夷狄”区域则成为卫护“九州”安全的藩篱,史书称为“藩臣”或“属国”。汉代的天下统治体制从大的范围讲,可以分为三个层次:郡县统治区;特设机构管辖区;边疆政权区。皇帝直辖的郡县统治区是统治体系的核心部分,位居统治体系的最内层,尽管这一层次内也有边疆族群分布,但在统治方式上已经呈现出内地化的明显趋势。在郡县统治区域之外,是边疆族群分布区,按照和汉王朝关系的不同,汉王朝在这一区域采取了两种具有不同特点的统治方式,由此也构成了两个不同的统治层次。其一为特设机构管辖区,其二为边疆政权区。总之,郡县统治区是汉朝统治的核心,外围是特设机构区,最外围是边疆民族区。特设机构统治区因为一般处于郡县统治区的外围,故也可以称之为郡县统治区的外围防御区。在这一区域内,汉王朝设置了西域都护、护乌桓校尉、使匈奴中郎将、护羌校尉、属国都尉、部都尉等机构,实施着有别于郡县体制的统治方式。它的统治方式与郡县是完全不一样的,因为郡县的太守或县令是由皇帝直接任命的,而西域都护、护乌桓校尉等官员尽管也是由皇帝直接任命的,但是对属下的统治不是很直接。从官职名称上看,其军事的色彩比较浓厚,例如都护、校尉、都尉,都是军事官职,侧重军事管治,而不是治理民政。到了清代有些学者称之为军府制度,有别于中原地区行省的管理方式。在特设机构统治区之外,还有羁縻统治区域,其独立性更强,实际上只是保持了与汉朝的政治隶属关系,但汉朝并不对它的内政进行干预,例如西汉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四郡设置前的卫氏朝鲜、甘露二年(公元前52年)之后的匈奴、西汉时期的乌孙等,都属于统治区域之外的羁縻统治区域的范围,它们有很强的独立性。汉王朝对这一地区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册封边疆族群首领为王来实现,并不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

这里有三点需要说明。第一,三层统治体系的分界虽然和边疆族群的分布并不完全吻合,但族群的差异(特别是族群文化的差异)却是采取不同统治方式的主要依据,尤其是在北部边疆地区,长城防御体系的构筑成为区分不同族群、不同文化的分界线,并进而为实施不同的边疆政策、构筑不同统治方式提供了基础。第二,汉王朝的这一统治结构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国力的消长,各个层次的范围也时有盈缩。如西汉初期匈奴并不在西汉王朝的统治体系之内,只是在甘露二年后才成为接受汉王朝册封的边疆政权,成为汉王朝统治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第三,郡县统治区域被认为是“九州”或皇帝“家”的范围,处于这一区域内的边疆族群是不允许脱离汉王朝直接统治的,汉王朝对这一统治区域内边疆族群的反抗采取有别于其他地区的严厉镇压政策即是这种情况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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