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古代疆域的问题,早在20世纪50年代以来,即在中国学术界引起了热烈的讨论,目前有关这一问题研究和讨论的学术史已有较为详细的论述。[2]笔者曾在20世纪80年代发表了一篇题为《历史上的中国及其疆域、民族问题》的文章,此文撰写于80年代初,参加当时国内学界有关中国民族关系的大讨论,最后发表于1989年《云南社会科学》第2期上。主要观点有如下三点。
(1)我们所谓“历史上的中国”不是指地域的、文化的概念,不是指文化类型和政治地位的概念,也不完全是指历史上那些自称为“中国”或被其他政权称为“中国”的中国,而是指今天中国在历史上作为一个国家的情况,即“历史上的祖国”。
(2)历史上的中国应指历史上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而历史上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存在统一与分裂的情况。因此,当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处于统一的时期,历史上的中国就是当时统一的多民族政权,即汉族或其他民族所建立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在统一的多民族政权处于分裂时期,则由原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管辖的民族和地区出现的政权,都应是当时中国的一部分。值得注意的是,对待历史上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统一和分裂的问题时,应首先将中国历史发展的过程当成一个整体来看,不能割断历史,抽出其中一段来孤立地分析,因为这样势必对分裂时期的中国各政权做出片面的结论。其次,中国历史上的统一和分裂都是相对的,没有与今天疆域一致的绝对统一;统一和分裂又是互相渗透的,统一之中也可以出现小的、暂时的分裂割据(如明时北方的蒙古、瓦剌等),分裂之中也有局部的统一(如南北朝等)。[3](www.xing528.com)
(3)确定某一地方或民族是否属于历史上的中国,只能用一个国际上通用的标准即行政管辖来判断,只有历史上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管辖到的地方和民族,才是历史中国的地方和民族。如果否认这个标准,用今天中国行政管辖范围内的民族和地方去套历史上中国的民族和地方,就等于取消了历史上曾经存在过一个发展为今天之中国的历史上的中国。当然,历史上的行政管辖与近现代的行政管辖应该是有区别的。历史上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怎样才算是对一些地区和民族行使了有效的行政管辖,这一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笔者之所以较详细地引述上述观点,是因为在以后评述或引证上述观点的论著中,往往未准确地理解和转述上述观点,一概称之为实际上仍以传统汉族所建政权(古代中国)或“中原统一王朝疆域”,来确定古代中国的疆域,此其一。其二,自20世纪90年代后,关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疆域问题”的研究,又有了新的进展,一些新的观点和认识相继发表。基于上述的原因,笔者试图仅就中国古代疆域若干理论问题发表一些看法,以期引起讨论,使这一问题的讨论和研究更为全面和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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