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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各委员会及办公厅概述

时间:2023-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民族委员会民族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组成,人数由国会全体大会决定。向国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国家民族政策的建议。监督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与国防及安全相关的法律、法令、决议的落实情况。(三)国会办公厅国会办公厅是国会的助理机构,是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和国会主席、副主席及各委员会的综合研究参谋机关和为其活动提供组织服务的机关。国会办公厅的机构、编制、任务和权限由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国会各委员会及办公厅概述

(一)民族委员会

民族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组成,人数由国会全体大会决定。民族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是:(1)审查有关民族问题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法规草案。(2)监督国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有关民族问题的各项决议、法律的落实。(3)监督政府及其各部落实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计划。(4)参与政府及其各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族问题文件的起草。(5)向国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国家民族政策的建议。(6)向政府及其各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提出有关少数民族政策的建议等。

(二)国防—安全委员会

国防—安全委员会由国家主席任委员会主席,总理任副主席,下设4名委员,通常由党中央总书记[4]、国会主席、国防部长、公安部长担任。国防—安全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是:(1)审查属于国防—安全领域的法律、法律议案、法令草案和其他草案。(2)监督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与国防及安全相关的法律、法令、决议的落实情况。(3)监督国防、安全任务的落实情况和这一领域中财政预算的落实情况。(4)就国防、安全政策问题向国会提出建议。(5)监督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在国防、安全领域内制定任务的落实情况。(www.xing528.com)

(三)国会办公厅

国会办公厅是国会的助理机构,是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和国会主席、副主席及各委员会的综合研究参谋机关和为其活动提供组织服务的机关。国会办公厅的机构、编制、任务和权限由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此外,国会还设有法律委员会、司法委员会、经济委员会、财政预算委员会、文教青少年儿童委员会、社会问题工作委员会、科技环保委员会、外事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民意工作委员会等,各自负责本领域的立法、监督和建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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