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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理学之情观念的研究

时间:2023-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此,“有我之情”乃是一种对事物无了解所造成的盲目情绪。可称之为“以理化情,或以情从理”[11]。但是通过对事物之“理”了解的方式使自己进入“无情”状态,这是不是可欲?于是,冯友兰进一步提出了“新理学”所主张的“情”的观念——“有情无我”。可见,作为最高概念之“大全”实际表达的乃是一种无我的“仁爱情感”状态,也是“天地境界”。

新理学之情观念的研究

“负的方法”既是情感的方法,也是消解主体性的方法。消解掉主体性,获得“内外合一”“天人合一”的境界,冯友兰采用的正是情感的进路。冯友兰论“情”有两个层面:一种是“有我之情”,一种是“有情无我”。

“有我之情”“起于人对于事物底不了解”[10]。如小儿走路为石所绊倒,小儿必大怒于此石,但成人遇此情况则不会怒于石,因成人对石有了解。按此,“有我之情”乃是一种对事物无了解所造成的盲目情绪。“有我之情”一方面昧于对事物的了解,另一方面则是因有对“我”的执着,对我自身的觉解不够。

冯友兰认为,随着觉解程度的提升,中国哲学史上处理情感的态度有两种:一种是道家的办法,提升对事物的了解,以达到一种无情的状态。可称之为“以理化情,或以情从理”[11]。但是通过对事物之“理”了解的方式使自己进入“无情”状态,这是不是可欲?事实上是否可能?冯友兰表示极大的怀疑。即使对事物有了解,但对“我”的执着依旧,如何能使我无情呢?因此,问题的关键其实在于破除对“我”的执着。于是,冯友兰进一步提出了“新理学”所主张的“情”的观念——“有情无我”。

“有情无我”并不是消除了人的情感,而是“有情而不为情所累。……是有情而‘无我’。亦可说是,虽有情而情非‘我’有”[12]。此种情观念“最重要的一点是不要将情感与自我联系起来”[13]。冯氏还引证大程《定性书》:“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事而无情……圣人之喜,以物之当喜;圣人之怒,以物之当怒。”[14]这段话说明了“有情无我”的状态,点明此种“情”由于对“我”、对主体无执着,达到了“不迁怒,不贰过”的超然洒脱状态。他还把这种“情”称为“真风流”:“真正风流的人有深情,但因其亦有玄心,能超越自我,所以他虽有情而无我。……他的情与万物的情有一种共鸣。他对于万物,都有一种深厚的同情。”[15]这一“有情无我”就是“仁爱情感”,冯友兰说:“仁,不是泛指任何一种精神境界,而是确指最高的境界——天地境界。”[16]从“理”的层面、逻辑的层面来说就是“大全”,从境界言即是“天地境界”,三者实为同一个所指,不过言说之角度方式不同而已。(www.xing528.com)

可见,作为最高概念之“大全”实际表达的乃是一种无我的“仁爱情感”状态,也是“天地境界”。而要获得对此最高境界的体验,则必须运用“负的方法”,即直觉得方法、情感的方法。正是由于“负的方法”的运用,剥落掉坚硬的主体,进入无私我之情累的境界,才使“正的方法”的理想能够得以真正实现。

总起来看,“新理学”之所以“新”,不仅在于剥落了旧理学之“理”的伦理内涵,更在运用逻辑的方法(“正的方法”)撑开一个“真际”与“实际”对立二分的世界的同时,又通过情感的方法(“负的方法”)贯通了“真际”与“实际”,开启了儒学现代转型的情理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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