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意义上,“生活儒学”根本不同于以往的各种儒学理论,包括原教旨主义儒学(即前现代主义儒学)和现代主义儒学,这其实是对前现代主义和现代主义思想进路的超越。
这是因为当前的各种原教旨主义儒学是以克服现代社会弊端之名拒绝发展中国的现代性,其实质是欲在现代中国复活前现代的价值观念,这非但无法打通传统与现代的隔膜,反而会导致现实的风险。同时现代主义儒学(主要以20世纪现代新儒家为代表)虽积极“开新”拥抱现代的民主与科学,但终因深陷“老内圣”的窠臼而无法完成传统儒学的现代转化。这些缺陷根本上都是由于“形上—形下”的对象化思维所致。
“生活儒学”则以本源生活的观念阐明生活本身乃是前存在者、前主体性(pre-subjectivity)的事情,它先行于一切存在者,不仅先在于“末”(形下存在者),而且先在于“本”(形上存在者)。由此揭明生活本身空无一物,包括作为主体的人也尚不存在。这一观念的提出与海德格尔的“存在”观念不无关联,但二者又有着根本的不同。黄先生强调海德格尔的“存在”是以“此在”这种特殊的存在者(即人)为先行观念,因此仍然是一种主体性的观念,而“本源生活”意味着“真正的共同存在不是存在者,包括此在的共同存在,而是没有存在者,甚至没有此在、无物、没有东西的共同存在,其实就是‘无物’的生活本身。”[10](www.xing528.com)
对此,或许有人质疑这种“无物”且“非人”的生活是否会将一切主体(人)排除在生活之外。但在“生活儒学”看来,生活本身总是最源始地占有着一切主体。这就意味着一切主体并不在生活之外,反而总是以生活本身为源头才得以可能。换言之,生活本身非但不排除一切主体,而且是确立一切主体的大本大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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