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道德行为是人们在网络上由网络道德动机指导下的行为表现。网络道德行为失范的过程是网络道德认识紊乱、网络道德情感沦丧、网络道德意志瓦解的必然外在表现,它特指人们在使用网络过程中表现出的行为有违理性,不符合道德和法律规范的要求。
(一)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行为的主要表现
一是信息污染行为。网络是一个巨大的信息资源库,在这个信息资源库中,各种信息良莠混杂,许多黄、赌、毒信息和反动政治言论在现代技术的包装下形成多样化传播方式并诱惑着大学生,致使一些大学生做出信息污染行为。如滥发商业广告,滥用信息技术制造和传播信息垃圾,发布虚假信息,制造虚假新闻,将包含色情淫秽信息的文字、图片发送到他人信箱,在BBS上恶意“灌水”,甚至创建黄色网站,提供网上色情服务等。
二是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网络知识产权主要指进入网络或者上网的“工业产权”和“著作权”。基于知识产权的含义和范围,可将网络知识产权定义为著作权人、专利权人、商标权人等智力创造成果权利人在网上对其智力创造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大学生随意下载、安装软件,下载、复制粘贴网络文章等行为已成为侵犯知识产权的一种普遍行为。大学生侵犯网络知识产权行为还表现为剽窃、抄袭或购买学术论文。临近大学毕业的大学生在网络上购买学士毕业论文、硕士毕业论文更是近年大学校园中一个公开的秘密。这种现象已不仅仅是某些大学生自甘堕落的行为表现,更反映的是学术道德问题,意味着学术精神在大学生群体中的沦丧。
三是网络偷盗与欺诈行为。盗窃者利用网络技术非法进入其他机构或个人计算机,窃取其信息数据,这些信息数据或用于商业竞争,或用于非法讹诈,或仅仅是恶意制造混乱。
四是网络造谣诽谤行为。如人为地编造虚假信息对他人进行诽谤。诽谤者出于各种目的,向各电子信箱、公告板发送粘贴有人身攻击性的文章或谣言。更有恶劣者,利用各种图像处理软件将攻击目标的头像与某些黄色图片进行人像合成,形成所谓的“写真照”并加以散发。部分高校的BBS论坛也常常被少数大学生用来发泄私愤、漫骂讥讽教师,对他人进行人格侮辱等。
五是网络黑客不正当行为。即在网络空间中通过不正当的手段窃取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口令和密码,非法入侵政府、企业、学校或个人的电脑系统,偷阅、篡改或窃取他人机密数据资料,尤其破坏和攻击一些联网企业的信息资料,窃取其重要的科技、财务数据或经济情报,使企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的行为。这种行为已不再单单是一种技术行为,而是一种侵害他人或社会利益的不道德行为,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如少数大学生利用他们娴熟的计算机技术,在网上制造和传播网络病毒,蓄意破坏他人网络终端,从而扰乱计算机的正常运行,甚至使计算机瘫痪等。有调查显示,有近40%的大学生对网络黑客表示崇拜,更有超30%多的大学生表示想有机会尝试一下黑客行为,有27%的大学生承认有过入侵机密网页的想法,还有个别学生存在恶意制造病毒、传播病毒的行为。
(二)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行为产生的原因
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行为的产生,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客观方面的原因
第一,网络的特点为网络道德失范行为提供方便。网络活动的最大特点就在于虚拟性。虚拟状态为网上行为提供了安全屏障,交往各方可不受环境制约,交往双方对对方的身份和所传递的各种信息都无法真实确定。由网络虚拟性延伸出来的网络匿名性和网络用户活动的隐蔽性,给人们无所顾忌地随意表达一切和任意发泄提供了可能,这就给不正当、不道德的行为披上了虚拟的外衣。(www.xing528.com)
第二,网络道德教育缺失。网络道德教育是伴随网络社会化出现的新的道德范畴,它应包含哪些道德规范和要求,与一般社会道德规范构成什么关系,从理论到实践都还处于探索过程之中。不论是学校还是家庭、社会,在这方面给予的教育都不多,即使有一些,也由于教育方式单一而缺乏实效性。同时,大学生网络媒介素养的欠缺,导致了良好网络道德情感与坚强网络道德意志的匮乏。而学校和社会都忽视了大学生网络媒介素养的教育与培养。
第三,网络监管不力。通过法律手段管理互联网具有稳定性和合法性,在法律意识浓厚的西方社会已成为互联网管理根本性的、最为重要的手段。美国是世界上拥有互联网法律最多的国家,对互联网进行规范的范畴已经涵盖基础资源管理、国家安全、电子商务、网络犯罪、未成年人上网保护、个人隐私、知识产权保护、垃圾邮件等几乎各个互联网领域,代表性的法律包括《电信法》《互联网免税法》《数字千年版权法案》《儿童互联网保护法》等30多部。而我国的网络监管不论是在国家的立法、执法层面,还是在社会、学校、家庭监管层面,都是滞后的。
2.主观方面的原因
主观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大学生心理处于未成熟向成熟发展的时期,道德心理发展也不完善。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行为的产生常常是由以下几种心理促成的。
一是猎奇的心理。积极探索未知世界是年轻人天然的心理倾向,由于大学生心理未完全成熟,鉴别能力不强,对一些不健康的未知网站常常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浏览,结果陷入其中难以自拔。
二是宣泄的心理。大学生经历十几年的寒窗苦读,期间学习压力大,精神处于长期紧张状态,加上生理和心理都尚未发育成熟,惶惑、烦躁、苦恼、迷茫等情绪经常伴随他们,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发泄,网络无疑是较为方便的途径。
三是好胜的心理。青年学生年少气盛,在掌握了相当的计算机技术后,已不再满足于打游戏或上网聊天,强烈的炫耀心理促使他们伸出“黑手”,窃取信息,散布病毒,袭击网站。他们当中有些人是出于挑战个人智力,有些人仅仅是为搞恶作剧,这些都是受好胜心理的驱使。
四是侥幸心理。由于我国网络道德体系尚处于建构和规范之中,网络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一些大学生在网络上放任自己,认为偶尔做点违背道德的事也无人知晓,这就是受侥幸心理影响的结果。
造成大学生网络道德行为失范的各种原因是客观存在的,也是不能完全避免的。这一严峻问题不仅会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而且会造成网络环境的污染和网络秩序的混乱,导致网络不文明行为蔓延,影响我国网络事业的健康发展,对社会的发展也会产生消极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重视这一问题,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和媒介素养教育,实行多方面共同管理,提升大学生的网络道德心理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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