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德与伦理的关系
“道德”是由“道”和“德”两个字组合而成。“道”有道路、法则、宇宙万物的本原、本体之意。“德”与“得”相通,指个体对“最高法则”有所“心得”。
“道”与“德”组合,始于春秋战国的《礼记》《庄子》《荀子》《韩非子》诸书,并且生成了确定的意义。如《礼记·曲礼》中的道德仁义,非礼不成。《庄子·刻意》中的恬淡寂寞,虚无无为,此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质也。《荀子·劝学》中,故学至乎礼而至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简言之,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道德”是一种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持的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是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同时兼指个人的行为品质和修养境界。
“伦理”是由“伦”与“理”两个字组合而成。古代对“伦”的释义有三,《说文》曰:“伦,辈也。”《礼记·乐记》曰:“乐者,通伦理者也。”郑玄注“伦理”曰:“伦,类也,理分也。”由此可知,“伦理”的本义为“人伦之理”,即血缘亲属之间的礼仪关系和行为规范。“理”则有治理、规则之义。后来,“理”有了几种引申,即物质之“理”如“纹理”;人文之“理”如“道理”;科学之“理”如“理科”;使某事有序或合理之动作,如“管理”等。现代学者整合汉语中的“伦”与“理”之义,将“伦理”定义为“处理人们相互关系应遵循的道德和准则”。伦理是指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相互关系时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是指一系列指导行为的观念,是从概念角度上对道德现象的哲学思考。
伦理和道德的含义基本相同,都与行为准则有关,但也有一些细微的差别。伦理主要指客观的道德法则,具有社会性和客观性;而道德是客观见之于主观的法,主要指个人的道德修养及其结果。
伦理与道德是伦理学或道德哲学中的两个核心概念,但二者长期处于概念模糊和逻辑混乱状态。为了辨析这两个概念,以便深入研究,有学者进行了以词源学为基础的汉语言文化、英语文化、中西文化的三重比较,认为:“伦理”概念是西方理性伦理学的核心概念,“道德”概念则是中国道德哲学的逻辑起点。由于两种文化的起源与发展轨迹不同,中西语境下的“伦理”与“道德”概念打上了各自民族精神和历史文化的烙印。“伦理”概念蕴含着西方的理性、科学、公共意志等属性,“道德”概念蕴含着更多的东方文化情性、人文、个人修养等色彩。“西学东渐”以来,中西“伦理”与“道德”概念经过碰撞、竞争和融合,目前二者划界与范畴日益清晰,在当下中国学术话语中,“伦理”逐渐成为伦理学中的一级概念,而“道德”则退居为伦理学中“伦理”概念下的二级概念。它们有着各自相对独立的概念范畴和使用区域,即“伦理”概念适合于抽象、理性、规则、公共意志等理论范畴,而“道德”概念适合于具体、情性、行动、个人修养等实践范畴,二者不能混同。
2.道德与品德的关系
品德即道德品质,是道德在个体身上的体现,是指个体依据一定的社会道德准则和规范行动时,对社会、对他人、对周围事物所表现出来的稳定的心理特征或倾向。
道德与品德两者的概念是有区别的。道德是一种社会现象。自从有了人类社会就有了道德。道德是一种分辨善与恶的尺度,它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随社会基础的改变而改变。自从社会出现了对立阶级,各阶级对于行动的善与恶都有自己的看法与标准。在阶级社会里,道德往往具有阶级性,它是各阶级社会经济地位与利益地位的反映。道德的产生、发展和变化服从于整个社会发展规律,它不以个别人的存亡、个别人品德的有无为转移。品德是一种个体现象,是社会道德在个体身上的体现。品德的发生、发展有赖于某一个体的存在。道德是伦理学与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品德则是心理学与教育学研究的对象。
道德与品德两者又有着密切的联系。离开社会道德也就谈不上有个人的品德。个人品德的内容是社会道德在个体身上的具体表现。个人品德的发展与社会道德一样都受到社会发展规律的制约。在中国文化中,道德与品德常常通用。道德既是一种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持的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是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同时也兼指个人的行为品质和修养境界。
3.网络道德的概念
在弄清上述关系的基础上,我们来界定网络道德的概念。有学者这样界定网络道德:网络道德是对信息时代的人们通过电子信息网络而发生的社会行为进行规范的伦理准则。我们认为这样界定过于简单。通过上述概念的辨析,我们将网络道德定义为:网络道德是一种通过现实社会和网络社会的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持的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是对人们的网络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同时也兼指个人的网络行为品质和修养境界。(www.xing528.com)
(二)道德心理的概念与内涵
1.道德心理的概念
道德心理学是以道德和心理的关系为研究对象,揭示道德产生、发展的心理基础,道德知行的心理机制、心理过程和心理状态,以及心理失衡中的道德调节等一般规律的科学。道德心理则是指人们在内外因素作用下,对社会道德现象和自身道德行为过程所持有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的道德心理过程,以及由主体的道德需求、道德态度、道德价值观等形成的道德个性心理倾向性和由道德知识能力、道德性格等构成的道德个性特征。
2.道德心理的内涵
道德认知是以社会认知为基础,以整个社会关系为背景,对一定道德概念、原理和规则及意义的认识。道德认知包括:认识反映各种道德关系的各种道德规范系统的要求;理解道德范畴、原则和规范系统对社会、对个人的价值和需要,逐步形成道德价值观念体系;在各种道德环境中对人们的行为正确做出道德判断和道德评价的能力。道德心理的形成是从道德认知开始的,是促进道德内化和信念形成的认识基础。
道德情感是人们根据一定的道德观念,在处理相互关系、评价自己和他人行为时所产生的态度和情绪体验。它是道德认知和道德行为的中介变量,道德认知只有和道德情感相结合,才会产生道德动机,从而推动道德行为。高级的道德情感(如责任感、义务感、理智感、审美感等)更是一个人道德倾向性的核心和道德行为的巨大内趋力。缺乏道德情感常常是造成知行脱节、言行不一的主要原因。道德情感的内容主要包括爱国主义情感、集体主义情感、义务感、责任感、事业感、自尊感和羞耻感等。
道德意志是指一个人在履行道德义务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自觉克服困难和阻碍的心理特征,例如自制、忍耐、刚毅、果断、坚强等。它体现出道德选择的果断力和实现理想的坚持精神。在道德品质的形成过程中,道德意志的主要功能,是依据某种道德认知和道德情感,果断地确定道德行为的方向和方法,并克服和排除来自外部或内部的诸种障碍和干扰,使行为者长时间地专注于所确定的行为的完成。“理智战胜情感”就是指意志的力量根据理智的认识克服了与理智相矛盾的情感。
道德行为是人在道德认知与道德情感的推动下产生的涉及道德意义的行为。道德行为是道德的外部表现形态,也是德育的最终目的。评价一个人的品质如何,不仅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道德行为包括道德行为方式和道德行为习惯两个方面。人的道德行为的过程极其复杂,在面临一个需要做出反应的情境时,个体先是运用自己已有的知识做出判断,然后在内心进行复杂的动机冲突,最后形成相应的行动计划。许多内外因素影响这一过程的进行。道德行为的变化和发展,实际上是个体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的综合体现。
道德个性是一个人在道德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稳定的、本质的心理特点的综合。道德个性表现为道德个性心理特征和道德个性倾向性两个方面。道德个性心理特征是在一个人身上经常稳定地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它是个体道德心理活动的特点以某种机能系统或结构的形式在个体身上稳定的表现,主要表现在道德能力、道德气质和性格方面。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道德个性心理特征。道德个性倾向性是一个人道德行为的动机目的性。这种倾向性表现在个体的道德需要、道德动机、道德理想、道德信念和人生观等方面。它是人们对道德现实以及对自己的一种态度体系,表现在对道德现象认识和活动的趋向和选择性上,在人们的道德心理活动中起着主导作用。
(三)网络道德心理的概念与内涵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把网络道德心理界定为:网络道德心理是指人们在内外因素作用下,对网络社会道德现象和自身网络道德行为过程所持有的网络道德认知、网络道德情感、网络道德意志、网络道德行为的网络道德心理过程,以及由主体的网络道德需求、网络道德态度、网络道德价值观等形成的网络道德个性心理倾向性和由网络道德知识能力、网络道德性格等构成的网络道德个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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