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6月,国民政府通过大学区组织条例:“(一)全国依现有之省份及特别区定为若干大学区,以所在省或特别区之名名之,如浙江大学、江苏大学等。每大学区设校长一人,总理区内一切学术与教育行政事项。(二)大学区设评议会为本区立法机关。(三)大学区设秘书处,辅助校长办理本区行政上一切事务。(四)大学区设研究院,为本大学研究专门学术之最高机关,院内设设计部,凡省政关于一切建设问题随时可以提交研究。(五)大学区设高等教育部,设部长一人,管理本部各学院及区内其他大学及专门学校及留学事项。(六)大学区设普通教育部,设部长一人,管理区内公立中小学校及监督私立中小学教育事业。(七)大学区设扩充教育部,设部长一人,管理区内劳农学院、劳工学院及关于社会教育之一切事项。(八)大学区评议会、秘书处、研究院、高等教育部、普通教育部、扩充教育部之组织与职权别定之。(九)本条例经国民政府核准后暂在浙江等省试行之。”[33]1927年8月1日,浙江省召开省务会议,决定废除浙江教育厅,将省立工业专门学校、甲种农业专门学校等合并为国立第三中山大学,以著名教育家蒋梦麟为校长,设工学院、农学院,另筹文学院,成立了浙江大学区。1927年夏,江苏大学区宣告成立。1928年9月21日,通过《北平大学区组织大纲》,以北平临时政治分会的辖区(包括北平、天津两市和河北、热河两省)为北平大学区的管理范围,撤销河北教育厅和热河教育厅,北平大学区诞生。但是,大学区制的推行遇到了很大的问题,下以北平大学区为例做一详细剖析。
1.北平大学区的建立
1928年6月底,大学院派高鲁、齐宗颐北上,接收前教部及相关案卷。7月19日,国民政府会议决定北平国立各校合组为国立中华大学,以李石曾为国立中华大学校长。8月16日,大学委员会开会,决定设大学委员会北平分会和北平研究院。北平大学区设校长、副校长、秘书长、高等教育处长、普通教育处长和扩充教育处长各一人。北平大学区设北平大学本部,并设文、理、法、工、农、医、艺术、师范等学院,文理两预科及俄文专修馆。9月3日,国府会议任命李书华为中华大学副校长。9月21日,李石曾出席国府会议,请筹款维持北平国立各校,并请准予辞职。会议决定将中华大学改称为北平大学,通过北平大学区组织大纲,对李石曾的辞职予以慰留。9月26日,大学委员会开会,推举蔡元培、张继、沈尹默、李麟玉、萧瑜等为大学委员会北平分会委员。10月底,李石曾、李书华多次请求辞职未获准,而北平大学区亟待成立,于是由李书华先行北上,着手组织。李书华于11月1日到达北平,设校长办公处于中南海怀仁堂西四所,组织秘书处及高等教育处,聘成平为秘书长,王凤仪为高等教育处长,并选定各学院院长,于11月8日分别致送聘书,国立北平大学正式成立。
2.北平大学区的工作
①合并大学区各高校
仿照法国每个大学区只设一所大学的模式,北平大学区的改组与计划分三步走:第一步,将大学区内各国立大学合并为一所大学,设文、理、法、工、农、医、艺术、师范等学院,文理两预科及俄文专修馆。第二步,在万寿山北近山之处,择地建筑一大学区,将大学各部迁移进去。第三步,尽力扩充大学内部,使其不但成为中国学术之中心,而且要成为亚洲学术之中心。[34]从这一计划来看,耗资是非常巨大的。当时北平、天津和保定三城中有同类学校,各校有同类专业学科,如法科有北大法科、北京法大、河北法大及天津法专四处,医科有北京医大、河北大医科两处,农科有北京农大、河北大农科两处,文科有北大文科及河北大文科两处。所以北平大学区决定合并同类同科:北京大学文科和保定河北大文科合并为文学院,设立于北京大学第一院旧址。北京大学理科改为理学院,设于北京大学第二院旧址。合并北京大学法科、北京法政大学、保定河北大法科、天津法科专门学校为法学院,北大法科、保定河北大法科及天津法政专门学校,迁至太仆寺法大及众议院。天津法专的旧址,改归研究院用。北京农大迁至保定河北大农科,与河北大农科合并。河北大医科迁至北京医大旧址,与北京医大合并。[35]合并迁移高校势必造成人、财、物的巨大浪费,激起了强烈反对,成为北平大学区制推行的严重阻力。
②接收河北教育厅,成立教育行政院
1928年12月12日,中央政治会议决议,取消河北教育厅,所有教育厅事务,移交北平大学接收办理。国立北平大学本部成立后,即着手办理接收北平大学区事务,但是遭到河北省省政府、教育厅及河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的拒绝。教育部饬令河北省立即办理接收事宜:“当以河北教育厅职务,划归北平大学区管理。系经中央政治会议议决,咨由国府令饬遵办。未便轻议变更,乃应遵照前令,迅即接收。除电令河北教育厅实行移交外,仰即遵照。”[36]李石曾为缓解河北省政府对接收教育厅的抵触情绪,也作出妥协,向河北省教育界保证,接收后仍任用河北省教育厅原班人马,人事上不作变动,最后才获得河北省省政府、教育厅及河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的同意。1929年1月15日,河北省政府发出公函表示同意。1月17日,北平大学区代表会同河北省府所派职员,接受河北教育厅文卷,翌日呈报教育部,并分别通行知照。河北教育厅事务接收完竣,随后成立了北平大学区教育行政院,添设普通教育处,下设初等、中等、社会三组,秘书处设文书、会计、庶务、出版、统计五组,高等教育处亦添设留学教育组,3月添设扩充教育处,暂设社会教育组一组(以普通教育处之社会教育组移并),4月添设军事教育训练主任,并改组中小学教科书编定委员会及小学教员检定委员会,教育行政院之组织,至此大体完成。[37](www.xing528.com)
③建立督学体制,进行全区教育视察
北平大学区教育行政院将全区视学改称督学,并制定市县督学规程十九条和北平大学区督学办事细则二十八条,规定各市县教育局,设督学一至三人,视察、指导全区教育事宜,并将视察结果报告大学校长。1929年4月11日,北平大学区教育行政院派顾兆麟、武学易、尤桐、曲殿元、张陈卿、赵华叔等六督学,赴河北各县视察教育状况,分两步进行:第一步,视察前教育厅未视察完毕各县;第二步,视察全省各县教育改进状况。15日,先进行第一步工作,分三路出发,每路二人,视察遵化、丰润、卢龙、迁安、乐亭、昌黎等三十县。[38]通过调查,掌握了全区各级学校的基本情况,为制定教育政策和教育预算提供了依据。
④筹措款项,恢复教学
北平大学区建立之初,干戈初戢,库帑空虚,经费无着,各校处于停学状态。河北省各校被军队破坏严重,应该筹拨款项,加以修葺。1928年9月,北平大学校长李石曾以该校经费无着,无开课之望,长此迁延,对于学生学业,大有问题,特请财部速解决。财长宋子文允诺月内拨发两月经费。[39]经费到位后,大学区开始延聘师资,努力恢复教学,各学院因得以最低限度维持。对于省立中小学及师范学校的维修及开办所需经费,大学区增加了预算数额,提交河北省政府会议审议。
⑤成立北平研究院
在1927年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上,筹备委员李石曾提议设立局部或地方性的研究机构,最后会议决定设立研究院,其性质按照“大学区组织条例”第四条规定,“大学区设研究院,为本大学专门学术之最高机关。”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江苏和浙江并没有成立研究院。而北平大学区却在李石曾、李书华的积极运筹下,于1928年成立北平研究院,首任院长为李石曾,副院长为李书华。北平研究院隶属于教育部,设总办事处,负责全院行政事务。研究机构分理化、生物、人地三部,设物理、化学、镭学(后改称原子学)、药物、生理、动物、植物、地质、历史等9个研究所和测绘事务所。除药物、镭学两研究所设于上海外,其余各所均设在北平。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李书华于1938年在昆明成立北平研究院总办事处,并将物理、化学、生理、药物、动物、植物、地质、历史8个研究所迁至昆明,继续开展研究工作。抗战胜利后,除生理所暂设上海外,其余各所均迁回北平。1949年10月,北平研究院为中国科学院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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