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关大学区制的研究中,一些研究者认为大学区制没有群众基础[16],是“空穴来风”,其实社会对大学区制并不陌生。1898年制订的京师大学堂章程即规定,全国学务归京师大学堂管辖。1902年,清政府任命张百熙为京师大学堂管学大臣,他既是京师大学堂的校长,又管理全国教育事务,是全国教育行政的最高领导人,与后来的大学院院长和大学区校长较为类似。难怪有人认为这是我国最初的大学区制。[17]1906年,清政府颁布《劝学所章程》,规定:“各厅州县,应各于本城择地特设公所一处,为全境学务之总汇,即名曰某处劝学所,每星期研究教育,即附属其中。凡本所一切事宜,由地方官监督之。”“分定学区。各属应就所辖境内划分学区,以本治城关附近为中区,依次推至所属村坊市镇,约三四千家以上即划为一区,少则二三村,多则十余村,均无不可。在本治东即名东几区,在本治西即名西几区,推之南北皆然,由第一区至数十区,可因其所辖地之广袤酌定。”每个学区设劝学官一人,负责“劝学、兴学、筹款、开风气、去阻力”等。[18]劝学官不但要向群众宣传办学的重要性,而且还要负责筹措资金、修建校舍、招聘教师、招收学生和管理学校等。当时清政府是在全国推行劝学所的,所以社会应对此有所了解。
民国时期,天津工商学院、北京中法大学、震旦大学等中法合作建立的高等院校,实行大学区制。这不但是因为大学区制具有教育行政独立、专家办理教育的特点,便于衔接大、中、小学三种不同层次的教育,从而达到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优化配置,而且还是出于解决生源问题的需要。因为法语教学是这些大学身份认同和文化特色的标志,而且这些大学还有向法国派遣留学生的使命,这就要求录取的学生的法语相当好,但是几乎全国中小学都以英语为学习课程,所以不得不建立自己的中小学,培养法语生源。“现在北京中法大学包括三种教育: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和初等教育。因为现在中国的教育中,英语是最流行的外语,法语还没有得到推广。我们大学要招到法语很好的学生是很困难的,所以中等和初等教育都包括在我们的大学内,在我们大学的中等和高等教育中使用法语作为教学语言。”[19]这些大学在自己的附属中小学内,设置了相当多的法语课程,从小学就进行培养,这就保证了大学能有稳定而法语水平高的生源。通过中法合作院校的示范与宣传,京、津、沪的知识分子或多或少地应该对大学区制有所了解。
民国初年出任中华民国第一任教育总长期间,蔡元培曾提议试行大学区制度,主持制订了《划分大学区议案》,提出在北京、南京、武汉、广州等四个高等教育发达的城市设四个大学区,分别将四地附近的大学合并为一所大学。但是这一提议随着蔡元培的辞职而被束之高阁。1913—1914年,马相伯与章炳麟、梁启超等曾向政府建议,仿照法国的“阿伽代米”(Académie)设立“函夏考文苑”,“该苑不干政治,上不属政府,下不属地方”。[20]但是该议亦未被采纳。所以,一些教育界人士对大学区和大学院制应该了解得更全面。(www.xing528.com)
再加上李石曾、李书华、蔡元培等对法国大学区制的介绍宣传,人们对于大学区的概念和内涵是有所了解的,而不是像一些研究者所说的那样是“空穴来风”,实行大学区制是有群众思想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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