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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昂中法大学学生遣返问题解析

时间:2023-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③家庭有重大变故里昂中法大学建立之后,正赶上中国国内军阀混战,民不聊生,很多学生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甚至个别学生的父母双亡,得到噩耗,学生当然归心似箭。1926年3月,里昂中法大学致信北京中法大学称:“3位广东的免费生和2位自费生,在法国学习几年,没有获得任何学位证书,应该遣返回国,另招别的学生代替他们。请尽快把遣返费用汇来,否则我们将要给他们放假。”如果北京中法大学汇款不及时,就会使学生滞留法国。

里昂中法大学学生遣返问题解析

1.被遣返的原因

①完成学业

学生在里大的学习期限一般是2年到6年,其中攻读学士学位者3年、大学博士学位者2年、国家博士学位者3年。根据有资格的教授建议,没有拿到学位的学生攻读期限还可以延长1年。[35]学习期满,绝大多数毕业生须回国服务。

②患病

学校在成立的最初几年,经费异常紧张,甚至几次面临断炊、断电和断暖的危机。厨师为法国人,学生饮食不习惯。许多学生对法国的气候也不适应。再加上学习异常紧张,所以患病人数特别多。学校规定,如学生在学习期间生病达六个月,董事会派人检查其状况后,可让其离校。[36]这样一些患重病的学生未完成学业就带着遗憾被遣返回国。

③家庭有重大变故

里昂中法大学建立之后,正赶上中国国内军阀混战,民不聊生,很多学生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甚至个别学生的父母双亡,得到噩耗,学生当然归心似箭。

④学而无功(www.xing528.com)

法国教育的严格是世界闻名的,里昂中法大学当然也不例外,学校实行的是周考、月考、学期考、年考和毕业考试等多级考试制度,其中年考中最为典型的是证书考试。学校通过考试实行严格的淘汰制。入里昂中法大学留学的学生水平参差不齐,尤其很多学生的法语根本不过关,上课听不懂,通不过考试也就在情理之中了。1926年3月,里昂中法大学致信北京中法大学称:“3位广东的免费生和2位自费生,在法国学习几年,没有获得任何学位证书,应该遣返回国,另招别的学生代替他们。请尽快把遣返费用汇来,否则我们将要给他们放假。”[37]从中可以看出,里大在处理这类事情时非常果断,当时在里大深造的学生是绝对不可能混文凭的。

2.遣返的问题及严重影响

里大最初规定学生“往来川资必由自理”[38]。北京中法大学则给予本校派往里大留学的每位学生一张三等舱的船票,但是对于他们毕业后返程费问题,却没有说明,所以里昂中法大学对北京中法大学的这种做法很不满。“在《里昂中国大学海外部的经过、性质、状况》的第25节里,规定学生往返费用自理,好像你们希望为免费和半免费的学生开个特例。实际上,这两类学生来法国的旅费已经由你们付了。从你们的观点来看,当他们完成学业,返回中国时,旅费应该由我们支付。”[39]实际上,北京中法大学的做法导致学生形成了依靠学校支付旅费的心理,但是里大的财力非常单薄,学生的返程费用还得靠北京中法大学支付,所以在里大给北京中法大学的信件中,有大量是关于索要遣返费的。如要遣返重病学生,一般要买二等舱,动辄10000法郎左右(约合800银元[40],而且很多患病学生旅途中还需要有人陪伴照顾,花费更大。如果北京中法大学汇款不及时,就会使学生滞留法国。1926年3月,里大致信北京中法大学称:“在1924年12月15日,我寄给你们一封信,至今未收到你们的答复。一位学生的身体状况日益恶化,完全不能进行学习了。法学院教授及校医都认为应尽快把他遣返回中国休养,这对他个人也好,对学校也好,都是有益的。你们无限期拖延答复,就是要避免他被遣返。”[41]至于回国探亲的学生往返就需要两张船票,约需费8000法郎。如“李良坤是自费欠费生,到现在已经欠学校总额达3344法郎。他要在9月23日返回中国,因为他的父亲去世了,他希望我为他在里大保留位置,一年后回来继续学习。我告诉他说,如他请一年的假期回家,来往的路费自理;如要里大承担返程费用,就要考虑退学”[42]。尤其到了1925年之后,遣返费用负担越来越大,从里大给北京中法大学的一封信中可以看出,“现在不像第一年,学生大都因病遣返回国,现在完成学业的学生越来越多,我们预计今年将有大约50名学生要遣返。有些是因为在法国学习几年,没有获得任何学位或者证书,继续留在里大白白浪费资金。从招募新生的角度出发,这些学生应该遣返。在这50名学生中,有10名免费或半免费的学生,其返程费用由我们支付,其余40名学生的遣返费用,按照《里昂中国大学海外部的经过、性质、状况》的第25节规定,应该由学生自理,但是这些学生声称没有钱,所以你们想办法解决,把所需费用汇给我们,因为你们是学生的担保人。”[43]当时北京中法大学不但支付遣返费不及时,而且对于学生的每月膳食费所汇款也不足,特别是从1925年9月30日起,法郎大幅度贬值,学生的注册费用翻了一番,取暖费、办公费、通信费、电话费和电报费大幅增加,生活费用也不断上涨,过去预计一个学生每年需3000法郎,但现在不够了。1925年,“北京中法大学送来10位同学,4个在里大校内学习,学校为每人每月的花费达579法郎,但只收到北京给每人每月250法郎的汇款。另外6个在校外学习,学校为每人每月花费800法郎,但只收到每人每月400法郎的汇款,你们可以明白,在这种情况下,里大已经不能进行正常教学,而是准备破产结算了,这就是我要提醒你们注意的问题,一定要准时足额支付我们费用”[44]。广东方面的情况更差,“广东政府在还清全部欠债(至少是缩减欠债数额)方面还没有做任何努力,其欠债总额到1925年已经达到了669581.85法郎。”[45]1925年12月4日里大对学校的财务进行统计,结果发现情况很糟,只有存款63841法郎,而每月开支额就达500000法郎,因遣返学生而造成的债务约21800法郎。[46]按照里大校规,任何学生都不能超出规定期限在学校居住或逗留。收不到遣返费用将无法妥善安置需回国的学生,也将无法招收新生,大量毕业生滞留学校又将加重学校的负担,里大步履维艰,遣返费用问题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刻。

3.遣返费用问题的解决

首先,争取遣返费用下降。1927年,北京中法大学派李麟玉到法国。3月,李麟玉与法国公共工程部长进行协商,请求对于里大学生的船票费用以及货物运费给予优惠,最后达成协议,给予20%的降价优惠。[47]

其次,遣返费用由三校分别承担。里大坚持让学生负担往返里大费用,北京中法大学表示了异议,“关于里大学生的往返旅费问题,你们已经决定由去里大留学的学生负担,这个问题不这么简单,首先,学生的家庭一般没有能力继续给在法国的孩子汇款,以让其完成学业,更不用说让他们支付遣返费用了,因为他们已经为孩子完成高等教育学业支付了一笔沉重的款项。如果苛求学生家庭付清往返费用,会产生两个消极后果:会使我们的大学失去优秀学生;会使招生人数大量缩减。为了避免这些消极影响,我建议北京中法大学、广东中山大学、里昂中法大学分别负担学生的往返费用,即北京中法大学负责本大学派去的学生的遣返费用;里昂中法大学负担从法国招收的那些中国学生的遣返费;广东负担广东学生的费用。”[48]北京中法大学的建议获得了里昂中法大学和广东中山大学的同意,至此为止,困扰里昂中法大学多年的遣返费用问题终于解决了,学校步入了健康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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