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区制是拿破仑时期法国创立的地方教育行政管理制度,它不但具有教育行政独立、专家办理教育的特点,而且也便于衔接大、中、小学之间三种不同层次的教育,从而达到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优化配置,所以蔡元培不遗余力地试图把大学区制引入中国。一般研究者认为大学区制在华试行,起于1927年6月,止于1929年7月。[101]其实,中法大学早在1920年建校时便采用了法国的大学区制,直到1950年大学停办,大学区制才因而废止,共存在了30年。
1.大学区制实施
1920年,蔡元培、李石曾、吴稚晖等为促使法国退还部分庚子赔款,加强中法教育交流,创立了北京中法大学,首任校长为蔡元培。学校“创办人抱一种高远之理想,求于中国实行一种新教育,以法兰西人之理想,多符于我中国人之理想,遂意识的取法国教育制度为蓝本,参酌国情而创立此校。所以中法大学与其他国际合组教育事业或教会学校不同,中法大学盖欲融会中外,而实现一种理想之教育制度者”[102]。蔡元培认为中国欲发展教育,必须以法国为榜样,实行大学区制,“我对于发展我国教育的方法,主张仿法国制,分全国为若干大学区,一区有一所大学,全区教育事业都由大学办理”。[103]
北京中法大学的另一位创办人李石曾也主张仿行法国的大学区制,“法国大学分为十七学区,每区有一大学,即包含文理医法等科与中小学,此即中法大学所欲采其长以行之者。于此言之,不仅关于一校,实亦一种学制之试验也”[104]。由此看来,他们准备以北京中法大学作为实行大学区制的试点,成功后就要在全国推广。
北京中法大学实行大学区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为解决生源的法语问题。法语教学不但是北京中法大学身份认同和文化特色的标志,而且北京中法大学还有每年向里昂中法大学派遣留学生的任务,这就要求学生的法语具有相当水平,但是几乎全国各地的中小学所学习的外语都是英语,所以北京中法大学不得不建立自己的中小学,培养会法语的生源。“现在北京中法大学包括三种教育: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和初等教育。因为现在中国的教育中,英语是最流行的外语,法语还没有得到推广。我们大学要招到法语很好的学生是很困难的,所以中等和初等教育都包括在我们的大学内,在我们大学的中等和高等教育中使用法语作为教学语言。”[105]北京中法大学在自己的附属中小学设置了相当多的法语课程,这就保证了北京中法大学能有稳定而法语水平高的生源。
建校伊始,北京中法大学就实行了大学区制。全校设校长一人,总司全校事宜,首任校长为蔡元培。全校的总务与学务事宜由中法协会代表团北京事务处总务主任和学务主任辅助校长进行处理。大学区内的中小学部各校设主任1人,主持全校事宜。中小学部各校的教务主任、教员、监学和事务员,由本校主任推荐、大学校长聘任。大学校长掌握了全区大学、中学、小学和幼稚园的人事大权。大学最高权力机构是校务会议,由大学校长、中小学部各校主任、事务处各主任、各学院学长、各学院教授代表组成,每月开常会一次,商讨和决定大学区内各种规程、各部所需教育经费和其他重要事项。1931年,中法大学向教育部申请立案,教育部责令学校于最短期内成立校董会。[106]随后学校成立了董事会,由孙宝琦、熊希龄、蔡元培、铎尔孟(D’Hormon)、贝熙业(Dr.Bussiere)、韩德卫(David Rhen)、张弧、沈尹默、李书华、常耀奎等人组成,校董事会负责“筹划经费、保管财产、选任校长及其他重要事项”。海外中法大学的管理由中法两国创始人另组海外中法大学协会。其宗旨是“维持与促进中法大学各项事业之发展”[107]。为了衔接大学、中学和小学的课程,加强各中学与各学院及各中学相互间之联络,中法大学还成立了中学教育委员会,由本大学校长、学务主任、各中学主任及各学院学长或其代表组成。[108]
2.大学区制实施的效果
大学区制的实行使北京中法大学实现了大学区内高等教育对中等、初等教育的指导,达到了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充分发挥了大学的人才和设施优势,使大学教员也能对中小学教育有所贡献,体现了教育专家办教育的优势,促进了北京中法大学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大学区制的成功实践使北京中法大学发展壮大起来。到1925年便初具规模,形成了从幼稚园、小学、中学到大学的一整套教育体系。[109]可与当时国内著名学府相媲美。据1931年统计,北京中法大学的房地产(包括中小学部及农场、疗养院等)按原购入价格计,价值130万银元。大学部图书共计65263册,其中外文14307册,中文50956册,购入价格为233275.75元。仪器设备购入价值为55520.25元,标本购入价值为10880.50元;校具价值58727.53元。[110]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属于全国一流水平。从1922年至1939年,北京中法大学选派和资助本校毕业生127名到法国里昂中法大学和比利时中比大学留学深造。从1920年建校至1950年停办的30年里,北京中法大学共培养了4500多名学生,他们成为我国科学界、教育界和文化艺术界的中坚力量。
3.大学区制成功的原因
①大学区制本身所具有的优点
大学区制便于衔接高等、中等和初等三种不同层次的教育,使大学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联成一体,有助于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能充分发挥大学的人才和设施的优势,既促进了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也推动了当地社会的发展。“中法大学包含中小学为预备之基础。大学部为高等教育之实施,农工教育为经济之基本,研究院为学理与应用之先驱,纵横贯和,乃包举一切精神物质之教育以陶冶一炉,而以适当之学制(大学区制)为方法者也。”[111]
②北京中法大学充足的教育经费为大学区制的实施提供了经济基础
在近代众多的私立大学中,北京中法大学的经费是较为充裕和稳定的。中法教育基金委员会将中法大学视为“本会最大最要之事业。历次会议,中法两国代表团对之均力予赞助”[112]。据1931年北京中法大学《学校收支金额及项目表》所载,当年学校的经费收入为680894元。经费的来源包括以下四项:一是息金70000元,二是学费10894元,三是补助费(来自中法基金之息金)450000元,四是法国庚子赔款补助费150000元。可见中法基金息金及庚款补助相加占到总经费的近90%,而学费仅占1.6%。北京中法大学的经费远远高于当时国内的其他私立大学(不包括教会大学)。[113]
学校各部(包括大学部、中小学部、研究部、专修部和特设部)所需经费都是经过反复磋商后确定的,各部预算“由本校校长与各机关商定,提交校务会议审查后,经中法大学中国代表团核准实行之”[114]。中法大学教职员工的薪金和办公费所占全年经费的百分比在全国大学中处于较低水平。薪金方面,中法大学俸给费仅占全年经费支出的22.3%,中法大学教职员工月俸最高300元,最低15元,平均月俸在全国41所大学中居倒数第三。国立各大学俸给费占全年经费支出平均为58.4%,省立各大学为59.56%,私立各大学为44.99%。办公费方面,中法大学的办公费仅占全年经费支出的3.6%,而国立各大学平均为10.1%,省立各大学平均为6.6%,私立各大学平均为8.7%。[115]
③学校建立了高效而简洁的管理机构
在借鉴法国先进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学校建立了董事部(会)、校务会议、中学教育委员会等管理机构。[116]学校严格控制领导机构人数,整个学校的管理机构高效而简洁。校董事部既是大学办理各项事务的智囊团,又是代表学校与社会各界进行沟通的机构,董事都是中国和法国政界、商界或者学界的名人,如中法大学董事部部长为孙宝琦,名誉部长为法国公使韦尔敦,副部长为熊希龄,常务董事为蔡元培、铎尔孟。各附属中小学也建立了董事部,如中法大学附属温泉初级女子中学校董会成员有:韦尔敦(法国驻华公使、名誉校董会主席)、蔡元培(名誉校董会主席)、李石曾(校董会主席)、王宠惠、孔祥熙、贝熙业(法国人)、沈尹默、李书华(北平研究院副院长)、陈诚、李麟玉(中法大学校长)、吴稚晖(中法大学创办人)、班乐卫(法国人)、周济民、彭济群(辽宁省主席)、张静江、张继、张嘉璈、爱理友(法国人)、雷宾(法国人)、褚民谊、王绍贤(盐业银行总经理)、钱永铭(中国农业银行董事)、齐致(中国农业银行总经理)、萧文熙(中国农业银行经理)、刘锡昌、熊希龄、郑毓秀、穆岱(法国人)、萧瑜、韩德卫(法国人)、魏道明、铎尔孟(法国人)等。[117]
④学校有一支先进的国际化师资队伍
学校先后从法、英、德、美、日等国聘请了多位专家、学者,或来做教师或来举办讲座,如穆雅礼、铎尔孟、贝熙业、曾歌等,他们把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新颖的知识结构、生动的教学方法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展现在学生面前。学校还从国内聘请了大批专家、学者做专兼职教师,有刘半农、吴晗、吴宓、朱自清、李大钊、吴虞、郁达夫、闻一多、沈尹默、钱玄同、周作人、范文澜等人。不少教员都曾在法国留学,如李书华、李麟玉、严济慈、朱广才、朱广相、朱洗等。这样,在学校教师队伍中,既有造诣很深的中国专家学者,又有来自先进工业国家的外国教授和学者。20世纪30年代,北京中法大学“规模宏大,人才众多,校舍图书仪器均极完备,堪称国内优良大学之一”[118]。在我国教育行政制度变革、引进和借鉴西方的教育管理模式等方面,留下了弥足珍贵的启示和思考。
法国大学区制在北京中法大学的试行取得巨大成功,极大地鼓舞了蔡元培。1927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任命蔡元培主持实施全国范围的大学院与大学区制改革。在中央设大学院,以代替教育部;在地方设大学区,废止自民国以来实行的教育部、厅、局管理模式,由大学校长总理区内一切学术与教育行政事宜。这是法国教育制度在我国的一次全面试行,领导这次改革的关键人物蔡元培、李石曾和李书华,分别为北京中法大学的第一、二、三任校长。
【注释】
[1]王云五、杨恺龄:《民国李石曾先生(煜瀛)年谱》,台湾商务印书馆,1970年,第18页。
[2]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李石曾文集(上)》,“中央文物供应社”,1980年,第356页。
[3]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李石曾文集(上)》,“中央文物供应社”,1980年,第373页。
[4]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2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365页。
[5]佚者:《李煜瀛最近专努力文化活动》,《世界日报》1929年9月19日,第6版。
[6]朱传誉:《李石曾传记资料(二)》,天一出版社,1979年,第15页。
[7]张允侯等:《留法勤工俭学活动(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34页。
[8]佚者:《华法教育会之组织》,《时报》1919年8月9日,第4版。
[9]佚者:《中国农工银行昨开董监事联席会议,李煜瀛出席演说谓教育农工均极重要》,《世界日报》1929年3月2日,第7版。
[10]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李石曾文集(上)》,“中央文物供应社”,1980年,第231页。
[11]陈纪滢:《一代振奇人——李石曾传》,近代中国出版社,1981年,第184页。
[12]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李石曾文集(下)》,“中央文物供应社”,1980年,第241页。
[13]王云五、杨恺龄:《民国李石曾先生(煜瀛)年谱》,台湾商务印书馆,1970年,第49页。
[14]佚者:《清故宫完全开放》,《申报》1925年10月14日,第6版。
[15]白蕉:《世界大战中之华工》,《人文月刊》,1937年第8卷第1期。
[16]凤冈及门弟子:《民国梁燕孙士诒先生年谱(上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78年,第299—300页。
[17]Chen Ta, Chinese Migrations: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Labor Conditions,Cheng-Wen Publishing Company, 1967.p.144.
[18]《留法学商各界呈请驻法胡公使拯救华工文》,《益世报》1917年8月21日。
[19]《旅欧教育运动》,华法教育会编印,第96页。
[20]清华大学中共党史教研室编:《赴法勤工俭学运动史料(1)》,北京出版社,1979年,第252页。
[21]《关于华工学校》,清华大学中共党史教研室编:《赴法勤工俭学运动史料(1)》,北京出版社1979年,第257页。
[22]《华工教育问题》,清华大学中共党史教研室编:《赴法勤工俭学运动史料(1)》,北京出版社,1979年,第254页。
[23]清华大学中共党史教研室编:《赴法勤工俭学运动史料(1)》,北京出版社,1979年,第188页。
[24]清华大学中共党史教研室编:《赴法勤工俭学运动史料(1)》,北京出版社,1979年,第187页。
[25]《华工教育之组织》,世界社编:《旅欧教育运动》,“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6年,第82页。
[26]《侨法华工闻见录》,清华大学中共党史教研室编:《赴法勤工俭学运动史料(1)》,北京出版社,1979年,第2页。
[27]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科汇编》第1辑(4),中华书局,1985年,第1822页。
[28]李喜所、元青等:《五千年中外文化交流史》第4卷,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年,第324页。
[29]张允侯等:《留法勤工俭学运动(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300页。
[30]蔡元培:《在保定育德学校的演说词》,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3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224页。
[31]《豫声》,巴黎,1921年,美国哈佛大学燕京图书馆藏微缩胶卷。“□”处字迹模糊。
[32]周恩来:《留法勤工俭学生之大波澜》,清华大学中共党史教研室编:《赴法勤工俭学运动史料(1)》,北京出版社,1979年,第6页。
[33]蔡元培:《北京留法俭学会预备学校开学式演说词》,高平叔:《蔡元培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4年,第95页。
[34]张允侯等:《留法勤工俭学运动(1)》,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300页。
[35]《旅欧教育运动》,旅欧杂志社,1916年,第50—54页。
[36]《路易·格里莱少校报告摘要——关于扩大对华影响、宣传法兰西文化的行动计划》,法国外交部档案:E.ASIE.1918-1922/47-1。
[37]《1921年6月13日法中监护旅法中国青年委员会章程》,法国国家档案馆:47 AS/A/1-1。
[38]《留法勤工俭学生经过情形纪实》。
[39]《法国外交部奖学金一览》。
[40]钟文、鹿海啸:《百年小平(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12页。
[41]毛毛:《我的父亲邓小平(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111页。
[42]罗正楷、金羽:《邓小平早期革命活动》,辽宁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99页。
[43]《留法勤工俭学生代表函请中法教育基金委员会援助》,《世界日报》1929年10月17日,第5版。
[44]《李煜瀛褚民谊等前晚会商留法勤工俭学生救济办法》,《世界日报》1929年10月18日,第5版。
[45]《河北留法勤工俭学生学费已有着落 省府议决列入预算》,《世界日报》1929年12月28日,第5版。
[46]《河北省留法勤工俭学生 教财两厅拟请省府拨款资助》,《世界日报》1929年12月25日,第5版。
[47]《河北留法勤工俭学生学费已有着落 省府议决列入预算》,《世界日报》1929年12月28日,第5版。
[48]吴霓:《中国人留学史话》,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131页。
[49]教育部:《选派留学外国学生规程》,《教育法规汇编》,1919年,第419—420页。
[50]子晖:《留法勤工俭学两年来之经过及现状》,清华大学中共党史教研室编:《赴法勤工俭学运动史料(1)》,北京出版社,1979年,第84页。(www.xing528.com)
[51]田正平主编:《留学生与中国教育近代化》,广东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139页。
[52]李明欢:《赴法勤工俭学运动在战前欧洲华侨史上的意义》,《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00年第3期,第42页。
[53]李喜所:《近代中国的留学生》,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85页。
[54]李璜:《十年辛苦不寻常》,《传记文学》,1974年第25卷第3期,第22页。
[55]子晖:《留法勤工俭学两年来之经过及现状》,张允侯等:《留法勤工俭学运动(2)》,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12页。
[56]《留法勤工俭学的历史》,清华大学中共党史教研室编:《赴法勤工俭学运动史料(1)》,北京出版社,1979年,第112页。
[57]吴稚晖:《海外中国大学末议》,梁冰弦编:《吴稚晖学术论著(第3编)》,上海江湾出版社,1927年,第101页。
[58]吴稚晖:《勤工俭学问题——致上海民国日报记者》,梁冰弦编:《吴稚晖学术论著(第3编)》,上海江湾出版社,1927年,第103页。
[59]聂荣臻:《聂荣臻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1986年,第20页。
[60]霍益萍:《20年代勤工俭学学生在法受教育实况》,《近代史研究》,1996年第2期。
[61]霍益萍:《20年代勤工俭学学生在法受教育实况》,《近代史研究》,1996年第2期,第248—257页。
[62]M.A.de Fleuriau,Ministre Plénipotentiaire de la Republique Franaise en Chine, à M.Briand,Président du Conseil, Ministre des Affaires Etrangères, Pékin, le 19 Décembre 1921, Archives du Ministère des Affaires Etrangères, Série E-Asie 1918-1940, Chine, V.47, p.145-146.
[63]陈泽孚:《留法勤工俭学若干情况》,清华大学中共党史教研室编:《赴法勤工俭学运动史料(3)》,北京出版社,1979年,第505页。
[64]吴稚晖:《勤工俭学问题——致上海民国日报记者》,梁冰弦编:《吴稚晖学术论著(第3编)》,上海江湾出版社,1927年,第105页。
[65]《驻法公使借款接济留学生 教部咨请财部转帐》,《世界日报》1927年2月27日,第6版。
[66]熊静:《追随徐老赴法勤工俭学的前前后后》,清华大学中共党史教研室编:《赴法勤工俭学运动史料(3)》,北京出版社,1979年,第479页。
[67]张秋妹:《李石曾》,《民国档案》,1996年第1期。
[68]公孙訇:《李石曾与留法勤工俭学运动》,《近代史研究》,1992年第4期,第160页。
[69]田正平主编:《留学生与中国教育近代化》,广东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139页。
[70]李立三:《对世炎的回忆》,清华大学中共党史教研室编:《赴法勤工俭学运动史料(3)》,北京出版社,1979年,第438—439页。
[71]江泽民:《留法比勤工俭学的回忆》,清华大学中共党史教研室编:《赴法勤工俭学运动史料(3)》,北京出版社,1979年,第457页。
[72]秋羊:《赴法勤工俭学时期的陈毅同志》,清华大学中共党史教研室编:《赴法勤工俭学运动史料(3)》,北京出版社,1979年,第431页。
[73]《中法大学概要(1927年)》,北京市档案馆:J026-001-00010。
[74]《中法大学概要(1927年)》,北京市档案馆:J026-001-00010。
[75]李麟玉:《中法大学居里学院命名记》,北京理工大学校史丛书编审小组:《中法大学史料》,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342页。
[76]《巴黎大学名教授、考古学家傅塞讲演“印度佛学之传述”》,《世界日报》1926年9月30日,第7版。
[77]《中法大学周年纪念今明两日在该校举行》,《世界日报》1926年10月3日,第7版。
[78]《法电学家明天在中法大学讲演传递图像电报》,《世界日报》1926年10月13日,第7版。
[79]《中法大学白兰讲演盛况,法国公使玛泰尔亦往听讲》,《世界日报》1926年10月16日,第7版。
[80]《拉夸今日演讲在中法大学》,《世界日报》1926年12月14日,第6版。
[81]《中法教育界》第11、13期,1927年12月。
[82]《中法大学举行博德罗百年纪念二次讲演会》,《世界日报》1927年11月19日,第6版。
[83]《中法大学请国际劳工局长多玛多玛讲演“中国与国际劳工之组织”》,《世界日报》1928年11月20日,第6版。
[84]《北平中法大学服尔德学院要览》(民国十九年),北京市档案馆:J026-001-00011。
[85]北京市档案馆:J026-001-00335。
[86]《中法大学医学院概况》,北京市档案馆:J026-001-00260。
[87]《中法药科遣派伍裕万、王殿翔赴法》,《申报》,1934年2月20日。
[88]《三生赴法留学》,《申报》,1936年11月14日;《中法药科遣生留法》,《申报》1939年8月19日。
[89]北京市档案馆:J004-002-00593。
[90]北京市档案馆:J026-001-01504。
[91]《法文商业专门学校优待京汉路局员司职工子弟,该路每月津贴该校巨款》,《世界日报》1927年3月22日,第6版。
[92]北京市档案馆:J026-001-00242。
[93]《私立中法大学民国十五至十七年概要、概览》,北京市档案馆:J026-001-00010。
[94]《北平市教育局公函第400号》,北京市档案馆:J026-001-00003。
[95]《教育部令成立中法大学校董会缮具章程》,北京市档案馆:J026-001-00003。
[96]《私立中法大学民国廿年校董会呈请立案报告及北平教育局批复》,北京市档案馆:J026-001-00005。
[97]《华北政务委员会教育总署关于将中法大学和附中房屋拔给北大法学院使用给中法大学函》,北京市档案馆:J026-001-00244。
[98]北京市档案馆:J026-001-00275。
[99]北京市档案馆:J026-001-00282。
[100]北京市档案馆:J026-001-00293。
[101]崔艳丽:《民国试行大学区制度失败原因分析》,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06年。唐庆锋:《民国时期的大学院与大学区制》,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史研究所,2002年。马芸芸:《蔡元培与法国学制在中国的试验述论》,西南交通大学,2004年。
[102]曾觉之:《中法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校史丛书编审小组:《中法大学史料》,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23页。
[103]蔡元培:《湖南自修大学介绍与说明》,高平叔:《蔡元培教育论著选》,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421页。
[104]石曾:《中法大学概况》,《中法大学半月刊》,1922年第1期,第26页。
[105]REUNION DU BUREAU LE 5 NOVEMBRE 1926,北京市档案馆:J026-001-00036。
[106]《教育部令成立中法大学校董会缮具章程》,北京市档案馆:J026-001-00003。
[107]北京理工大学校史丛书编审小组:《中法大学史料》,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17页。
[108]《北京中法大学要览》(1928年),北京市档案馆:J026-001-00010。
[109]《私立中法大学民国十五至十七年概要、概览》,北京市档案馆:J026-001-00010。
[110]《私立中法大学民国廿年呈请立案的报告、报表及北平教育局批复》,北京市档案馆:J026-001-00003—00005。
[111]《北京中法大学要览》(1928年),北京市档案馆:J026-001-00010,第16页。
[112]北京理工大学校史丛书编审小组:《中法大学史料》,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47页。
[113]王世杰:《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丙编),开明书局,第87—140页。
[114]《北京中法大学要览》(1928年),北京市档案馆:J026-001-00010,第12页。
[115]《全国各大学之经费数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二十年度全国高等教育统计》,1933年7月,第46—57页。
[116]《北京中法大学要览》(1928年),北京市档案馆:J026-001-00010,第20页。
[117]北京市档案馆:J026-001-02053。
[118]李书华:《中法文化与中法大学》,《中法文化交流》,1945年第1卷第1期,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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