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美国高等教育特点及评估组织

美国高等教育特点及评估组织

时间:2023-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美国教育行政管理权不在联邦政府,而在各州及各级地方政府或私人机构。在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后,美国高等教育又出现了新变化,更加社会化、普及化,有了十万人大学,出现社区大学、远程大学。美国高等教育享受充分的自主权。目前,美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组织按照评估范围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教学质量评估的国家认证组织;第二类是区域性教学质量评估组织;第三类是高等学校专业教学质量评估。

美国高等教育特点及评估组织

美国高等教育有以下方面特征:

(一)自主性

美国高等教育的自主性是指美国的高等教育从不受政府的限制和影响,各个大学都有充分的自主办学权利,这跟美国的传统文化有密切的关系。美国传统文化中对自由平等思想的追求,对宗教信仰自由的追求,以及美国人固有的开放思想都对美国高等教育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这也是形成美国高等教育的自身发展特色的原因所在。美国高等教育在刚刚起步阶段就是由各个地方的宗教人士和地方官员发起成立的,而学校的内部管理以及教学运行模式基本上是校长说了算,也就是说校长有很大的决定权。到了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高等教育出现了快速自由发展,任何团体和企业组织都可以申办私立学院或大学,无论公立或私立院校都有权自由挑选学生,依法自行任免教授,自行决定专业设置、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学位标准。

美国教育行政管理不在联邦政府,而在各州及各级地方政府或私人机构。美国联邦政府教育部的职权十分有限,其主要职责是按国会意图向各州分配教育拨款,以及向美国国内学生提供奖学金等。美国各州设有州督学或教育厅长,负责制定全州的教育政策,并领导所属机构在州内贯彻这些政策。私立大学由主办大学的机构遴选的校董会掌管行政权。公立大学校董会对决定本校的方针和各项规定有很大的自主权。美国高校聘任教授、招收学生、调整专业、设置课程、财政开支、筹措经费等方面都完全由学校自主决定。

(二)开放型

美国高等教育的开放办学和对社会服务从殖民时期就已经出现,据对哈佛大学自1677年到1703年300名学生家长身份的调查结果显示,牧师共79人,占26.3%;商人、店主、商船船长共45人,占15%;地方行政官员和律师34人,占11.3%;富有农场主、国民警卫队官员等共28人,占9.3%;一般工匠海员公务员31人,占10.3%;普通农民11人,占3.7%[5]。虽然绝大多数学生来自牧师及社会中上层阶级家庭,但是普通劳动人民家庭出身的子弟也占有相当的比例。随着美国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个比例被不断地刷新。到了20世纪90年代,美国高等教育出现前所未有的发展,美国高等教育进入了普及化阶段,接受高等教育已经被视为国民的一种义务。在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后,美国高等教育又出现了新变化,更加社会化、普及化,有了十万人大学,出现社区大学、远程大学。尤其到了20世纪,美国高等教育的开放性一直延伸到了国外,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广泛开展国际和国内的交流,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合作。美国自建立高等院校之后,就十分注意与国外高校的国际交流。今天,在世界任何角落举行的任何学科的学术讨论会,几乎都有美国教授参加,在美国本土举行的学术讨论会基本上都是对世界开放的。美国教授们正是在这种开放的环境中,激发了才思,不断在科学领域做出重大贡献。

第二,大力吸收海外人才。从美国大学的办学定位上看,第一类研究型大学,都把办世界一流大学作为自己的目标,集中全世界的优秀教授,汇集全世界最新科学研究成果,培养各领域“领袖”人才。二类的综合大学和三类的专业学院,也都提出国际化的目标,积极引进海外人才,提高自身的办学质量。从师资上看,美国大学在世界范围内聘请知名资深教授,大学校长征集到经费,不是忙于建设,而是在全球范围内寻找聘请各领域中的尖端人才,看他们的教学成绩,在国际上较公认的研究成果,要会聚世界一流的教授、博士,提高办学水平。

第三,广泛招收海外留学生。由于美国高等教育的高质量和开放的办学理念,美国高校吸引了大量的海外留学生。1995年世界留学生总数的1/3以上在美国学习,在美国学习的留学生人数一直呈增长的趋势,这些学生毕业以后,又有相当多的人留在美国高校工作,从而进一步促进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

(三)规范性:校长职业化

美国高等学校的管理模式普遍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是大学的最高决策机构,成员主要由校外人士组成,多为工商企业、金融界、法律界和政府名流,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制定学校发展的方针政策,但是并不直接介入学校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而只做形式上的审批核定。董事会将对学校日常事务管理的权利委托给校长,所制定的方针政策由校长具体实施。(www.xing528.com)

在美国,由于校长是大学行政管理的最高负责人,校长人选的好坏直接影响学校的兴衰,因此对校长的学术水平、行政管理能力、社会交往能力以及个人魅力等方面都有较高的要求,董事会十分重视校长的遴选工作。他们会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发布招聘广告。一旦校长被确认,他就必须把实验室、研究生和所教课程停下来,做一名职业校长,一心一意地从事学校管理工作,哈佛校长平均任期20年。

除了对大学校长进行精心挑选外,对大学的办学情况也有一套比较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美国高等教育享受充分的自主权。美国宪法规定联邦不干涉教育事务,全国所有的各级各类高等院校都可以按自己所选择的方式针对社会的需求办学,彼此互相竞争但又能相安无事。在美国,一所学校只要有稳定的学生来源和经济来源就可以生存、发展下去。只要董事会批准就可以设立一个新专业、增加一个新学位。因此,自主办学体制下的美国高等学校需要有一个合理的评估机制来保障教学质量,从而有利于学校之间的比较、交流、沟通,甚至资源共享。

目前,美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组织按照评估范围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教学质量评估的国家认证组织;第二类是区域性教学质量评估组织;第三类是高等学校专业教学质量评估。其中,前两类教学质量评估组织是对高等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的评估,又称为高等学校认证评估。对学校整体教学质量的评估,主要是对学校的办学目标、物质条件、经费来源、师资质量和师资队伍建设、教育质量、学生工作、少数民族学生比例、毕业生就业情况、毕业生实际工作能力、办公及体育设施、各级管理水平、总体办学效益、多元化等方面进行评估。通过这样的社会评估组织每年或每隔一个时期的评估,促进并规范了各个高校的发展和建设,有效地保证高等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

(四)法制

美国高等教育法治化的演进过程划分为三个时期:1492—1861年的移植模仿时期;1862—1957年的特色创建时期和1958到现在的逐步完善时期。美国高等教育法治化具有三大特征。第一,法系的非单一性,表现为由高等教育成文法与判例法构成的法文化共同形成对高等教育立法体系及相应法治活动的空间;第二,立法机制的分权性,体现为高等教育立法活动是以分立与制衡法理学为理论基础;第三,立法内容的实用性,这反映出实用主义哲学对高等教育法治活动效力的深层影响。高等教育的法治化促进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勃兴与创新,同时,也为我国高等教育提出借鉴性思考。即在法制化进程中注意逐步建立高等教育判例法制度,注重中央与地方高等教育立法的适度分权,增强高等教育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变化性。美国曾先后颁布涉及高校发展、大学生读书贷款、就业等方面的多部高等教育成文法。据不完全统计,仅国会从1785年至今不包括修正案在内的有关高等教育成文法已达52件。在判例法方面,仅最高法院从1964年至1993年的30年中涉及学院与董事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职工等内容的就达92件[6]

美国高等教育采用的是分权的立法机制。美国高等教育分权的立法机制主要表现为联邦立法与各州立法两个层面上。第一,联邦立法层面:(1)国会。联邦宪法赋予由参众两院组成的国会享有立法权,并对两院的分工作了规定,所有征税和拨款议案应由众院提出,参院审议由于高等教育议案一般都涉及拨款,因此,高等教育立法权在国会中已形成众、参两院分立,并因而相互制衡。(2)总统。虽然宪法只赋予总统行政权,但却实际掌握了部分高等教育立法权,并形成对国会权力的制衡。(3)法官。法官掌控司法权,其对国会的分权主要采取两种方式:接受诉讼和裁决国会所定法律的合宪性。第二,州立法层面:依据美国宪法精神,联邦与州对高等教育发展应各司其职、相互制衡。根据宪法第十修正案的基本含义,州对本州高等教育控制权是第一位的,州可以直接进行高等教育立法,而联邦对高等教育的控制权是第二位的,联邦只能以辅助的和间接的方式介入。

美国联邦政府通过立法对高等教育进行宏观政策引导。如《1944年军人权利法案》为联邦政府大规模地介入和资助高等教育奠定了基础;《1958年国防教育法》的颁布,从立法上改变了国家游离于教育发展之外的状况,对各州各类各层教育实施大规模、高强度的资助,从而影响各州教育的发展;《1963年高等教育设施法》中明确了向公立社区学院、技术学院以及其他提供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的高等学校提供联邦补助金和贷款的规定;《1965年高等教育法》中授权拨款资助大学的社区服务计划和继续教育计划、增加学院图书馆的资源、为发展中的学院和大学设备购置提供资助以及为中学后的贫困学生提供补助和低息贷款等[7]

(五)多样性

美国建立和发展了类型灵活多样的高等教育制度。多层次和多样化已成为美国高等教育的鲜明特色。美国现有各类高等院校三千多所,其类型有:第一类为研究院大学,以基础性、学术性研究著称。设有庞大的研究生院,能授予博士学位,其中最著名的有哈佛、普林斯顿、斯坦福、麻省理工等。在这些大学的周围,形成一个个集教学、科研、开发和新兴工业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产业中心,使创新思维—科研成果—新产业新产品三者的转换链迅速畅通,高效转化为高经济效益,推动了整个社会产业经济结构更新换代。第二类为本科大学,包括四年制为主的综合大学及学院。如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等,多为州立大学。培养目标为中级科技、学术及专业人才,修满四年授予学士学位。第三类为社区学院,包括二年制的普及学院和技术专科学院。招收高中毕业生中成绩较低和同等学力的学生,毕业时授予副学士学位。社区学院的任务除为社会各行业对口培养专业熟练劳动技工与职员外,还为那些想继续升入本科大学的学生架起一道桥梁,可考入本科大学三年级续读。第四类为开放大学。也称为“无墙大学”。包括广播函授大学、暑期大学、夜间或业余大学等,使大学向社会各阶层、各年龄层次敞开大门,经标准考试及格者均可获得学位。这四类大学组成了一个完整的高教体系,并形成了由副学士、学士、硕士和博士构成的完整的四级学位制度。

美国大学的多样性还表现在经费来源的多样性。美国的大学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形成了多元化的经费筹措渠道,在大学办学经费日益高涨的现况下,美国高校通过积极争取政府拨款、提高学费、扩大留学生招生规模、发行大学债券、出让学校专利、开展面向社会及企业的咨询服务、加强社会募捐等方式来多渠道地筹措办学经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